第六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第10/20页)

七月五日(8月21日),已经率先占领军粮城等地的一万英法联军,从后路包抄到大沽口炮台,清军与对方展开了激烈的战斗。炮台守军用鸟枪、抬枪、长矛、弓箭等兵器,多次打退联军的进攻,一直到晚上十点钟,终因寡不敌众,炮台陷落。僧格林沁下令从天津撤退到通州,第三次大沽口之战就这样以清军战败、大沽口炮台拱手让给联军而告终。

然而,清廷高层们的噩梦并没有就此结束。

4. 通州谈判

咸丰皇帝坚持认为天津是京城的门户,通州则是唇齿,一旦稍有疏忽,则全局震荡。在这样一种考虑下,当僧格林沁撤退到通州后,他下令要加强通州防务力量,要求僧格林沁务必集结重兵于通州,以保障京城的绝对安全。

当时僧格林沁在通州一共集结了将近两万军队,其中马队七千人,陆军一万两千余人,由僧格林沁自己和大学士瑞麟统领,表面看上去,通州防务似乎达到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水准。

但是从当时身在天津的西宁办事大臣文俊的奏报看,通州以南地区由于守军已经撤离,所以无论是官兵还是百姓,似乎都人心浮动,显露出恐慌之情。因此文俊上奏咸丰皇帝,希望朝廷能派钦差大臣到天津,与洋人们进行谈判以稳定局势。

咸丰皇帝得到奏报,立即以桂良为钦差大臣奔赴天津与洋人展开谈判。

对于谈判问题,桂良十分挠头,原因在于自上次《天津条约》签订后,公使驻京与战争赔款数目两个问题,一直没能有个定论。桂良十分清楚,此次谈判这两个问题还会摆上桌面。最关键的是,时隔这么长时间,桂良并不清楚皇帝陛下对这两个问题是个什么态度。桂良性格老成持重,知道一旦处理失当,自己担不起这个责任,因此在半路上向咸丰皇帝进行了相关请示。

咸丰皇帝给桂良的指示是:关于公使驻京问题不一定必须拒绝,如果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目的最好加以拒绝,如果实在不能阻止,也可以允许驻京,但必须要求不得携带过多的随从人员,以至惊扰京城百姓;至于赔款问题,桂良可以随机应变,依据实际情况斟酌办理,只要别太丢大清国的面子就可以。

应该说咸丰皇帝给予了桂良在谈判桌上很大的权力。桂良知道了皇帝陛下的底牌,心中也有了底气,于是在到达天津后立即展开与洋人的谈判工作。按照桂良的设想,谈判的焦点无非就是公使驻京与战争赔款两个问题,事实上英法两国也确实再次提出了这两项要求,但咸丰皇帝的意思是英法两国必须首先撤出大沽口,才能启动谈判工作,可是桂良却忽略了这一点。他对英法两国提出的条件,是“概为允许”,也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说的“原则上同意”。不过英法两国在谈判的最后,提出了增设天津为通商口岸以及公使带兵进京换约两个要求,这就让桂良无法做主了。

自鸦片战争以来,大清帝国开放沿海口岸都是在南方,例如南京、厦门等地,还从来没有在北方开设过通商口岸,更何况天津是北京的门户,在皇帝陛下眼皮子底下让洋人自由活动,这在一百五十年前的中国还无法行得通。至于公使带兵进京换约,这在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简直就是谋逆,所以桂良十分为难,立即上奏咸丰皇帝请求定夺。

咸丰皇帝责备桂良懦弱无能,说他是一味迁就洋人,这种条件根本就不应该报到自己这里来。为了防止洋人突然发难,咸丰皇帝指示僧格林沁开始着手准备战守事宜,抓紧时间备战,在通州要对洋人严加防范,并且再次通知桂良绝不能与洋人签字画押。

咸丰皇帝对僧格林沁和桂良的指示,意味着准备谈判破裂开始应战。为了更有效地应对英法两国的进一步行动,咸丰皇帝召集大臣,提出了六条办法:

1.关于天津通商问题,既然桂良已经答应履行《天津条约》,只能暂时同意,一旦谈判破裂再行处置。

2.关于赔偿军费问题,即使和约中有这项条款,也没有这个道理,桂良一味迁就洋人,还将洋人苛刻的条件报到自己这里来,应将其治罪。

3.洋人要求带兵进京换约,尚未搞清其真实目的,因此必须加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