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朱子(第7/9页)
人得于理而后有其性,得于气而后有其形。性为天理,即所谓“道心”也。因人之有气禀之形而起之情,其“流而至于滥”者,则皆人欲,即所谓“人心”也。人欲亦称私欲。就其为因人之为具体的人而起之情之流而至于滥者而言,则谓之人欲;就其为因人之为个体而起之情之流而至于滥者而言,则谓之私欲。天理为人欲所蔽,如宝珠在浊水中。然人欲终不能全蔽天理,即此知天理为人欲所蔽之知,即是天理之未被蔽处。即此“紧著力主定”,努力用工夫。工夫分两方面,即程伊川所谓用敬与致知。只谓我自有一个明底物事,心中常记此点,即用敬之工夫也。所以须致知者,朱子云: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章句补格物传》)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章句》)此朱子格物之说,大为以后陆王学派所攻击。陆王一派,以此工夫为支离。然就朱子之哲学系统整个观之,则此格物之修养方法,自与其全系统相协和。盖朱子以天下事物,皆有其理;而吾心中之性,即天下事物之理之全体。穷天下事物之理,即穷吾性中之理也。今日穷一性中之理,明日穷一性中之理。多穷一理,即使吾气中之性多明一点。穷之既多,则有豁然顿悟之一时。至此时则见万物之理,皆在吾性中。所谓“天下无性外之物”。至此境界,“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用此修养方法,果否能达到此目的,乃另一问题。不过就朱子之哲学系统言,朱子固可持此说也。
【注】朱子所说格物,实为修养方法,其目的在于明吾心之全体大用。即陆王一派之道学家批评朱子此说,亦视之为一修养方法而批评之。若以此为朱子之科学精神,以为此乃专为求知识者,则诬朱子矣。
六 【政治哲学】
每一事物,皆有其理。国家社会之组织,亦必有其理。本此理以治国家,则国家治;不本此理以治国家,则国家乱。故此理即所谓治国平天下之道也。此道亦有客观的潜存,朱子云:
千五百年之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若论道之常存,却又初非人所能预。只是此个,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灭之物。虽千五百年被人作坏,终殄灭他不得耳。(《答陈同甫书》,《文集》卷三十六页二十二)
又云:
盖道未尝息,而人自息之。所谓非道亡也,幽厉不由也,正谓此耳。(同上页二十七)
治国平天下之道,亘古常存。不过其行与不行,即能实现与否,则视人由之与否。然即人不由之,其道之为有自若,并不因人之不由而即亡也。实则凡略能在政治上社会上有所作为成就者,亦无不依此道而行,不过不能知之,不能全行之耳。朱子云:
常窃以为亘古亘今,只是一理,顺之者成,逆之者败。固非古之圣贤所能独然,而后世之所谓英雄豪杰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也。但古之圣贤,从本根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所以能执其中,彻头彻尾,无不尽善。后来所谓英雄,则未尝有此工夫,但在利欲场中,头出头没。其资美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随其分数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尽善,则一而已。来谕所谓三代做得尽,汉唐做得不尽者,正谓此也。然但论其尽与不尽,而不论其所以尽与不尽。却将圣人事业,去就利欲场中,比并较量,见有仿佛相似,便谓圣人样子,不过如此。则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缪者,其在此矣。(同上页二十九)
吾人如欲盖一房子,则必须依建筑学上之原理,而此房子方能盖成。此原理即人不知之,不用之,固自亘古常存,未尝一日或亡也。大建筑家深明此理,一切遵之而行,则此原理能实现,而此建筑家所盖之房,亦必坚固持久。不只大建筑家如此,凡盖房子之人,苟其房能盖成,亦未有不依建筑学之原理者。不过其人或不知此理,而只与之暗合耳。然此人既对于此原理无研究,则其所盖之房,必有不能与建筑原理全合者。故其完善之程度,全视其与建筑原理相合分数之多少。要之,必不能十分完全也。圣贤之君之治国,与英雄豪杰之君之治国,其不同亦犹此。所以英雄豪杰之君之治国,其最大的成功,亦不过仅有小康之治而已。圣贤之君所行之政治为王政;英雄豪杰所行之政治为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