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晋代察举之变迁(第8/10页)
由此可知,魏晋间确实有“三署郎罢省”之事,而且这与“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及三署中郎将罢省有关。自建安以来,陆续设置了武卫营、中领军、中护军、左右二卫、三部司马等等,接替了宫禁宿卫之职。于是原掌宿卫的光禄勋失其职掌,不复居禁中了;三署中郎将因而也成为闲职,故为晋武帝一并罢省。
三署中郎将在晋初已不存在,那么“三署”似乎也不应复存。《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引《华谭集》“尚书二曹论”记刘道贞语曰:
今吏部非为能刊虚名、举沉朴者,故录以成人,位处三署,选曹(7)探乡论而用之耳,无烦乎聪明。
其时约在西晋太康年间或稍后,其时三署中郎将已经罢省,然刘道贞仍以“三署”为称。但这一问题原不复杂。《通典》卷二九《职官十一》“三署郎官叙”记三署郎:
无员,多至千人,皆掌门户,出充车骑。其散郎谓之外郎。
是三署郎原有两部分,一为“掌门户,出充车骑”之郎,一为“外郎”,即“散郎”。《汉书·惠帝纪》:
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
注引曹魏苏林语曰:
外郎,散郎也。
可见,所谓“三署郎罢省”,应该是指“掌门户,出充车骑”的那部分三署郎,因为自魏以来它们已无宿卫之责了。至于“散郎”或“外郎”,却仍然被保留下来了。《晋书·夏侯湛传》:
泰始中,举贤良,对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调。乃作《抵疑》以自广,其辞曰……而官不过散郎,举不过贤良。
可见晋代察举所拜之郎中,正为“散郎”。前引“尚书二曹论”刘道贞所称之“三署”,实际是就“散郎”而言的。称吏部“录以成人,位处三署,选曹探乡论而用之”,言就察举所拜之“散郎”,依中正品第——“乡论”而选补也。因此,简单地说魏晋有三署郎或无三署郎,都欠确切。
在汉代后期,议郎、郎中等已渐被视作冗散。据《后汉书·蔡邕传》:“墨授长吏……而今在任无复能省,及其还者,多召拜议郎、郎中;若器用优美,不宜处之冗散。”又同书《杨秉传》延熹五年“秉上言,三署见郎七百余人,帑臧空虚,浮食者众”。是议郎、郎中已被视为“冗散”、“浮食者”了。学友陈苏镇认为,“魏晋的中郎、郎中,与汉代的三署郎一脉相承,很可能是汉代三署郎制度的遗存”,“这些中郎、郎中显然不再是宫廷宿卫军的一部分,亦不见有其他职掌,拜此官者多拱手待调,或就家养疾”(8)。这一概括是很准确的。
据《三国志》,隗禧“以病还,拜郎中,年八十余,以老处家”,郑小同“为郎中,长假在家”,杨沛“以议郎冗散里巷”;《晋书·应詹传》:“议郎韦泓……躬耕陇亩,不烦人役,静默居常,不豫政事”;又同书《张寔传》:“以秀才为郎中,永嘉初,固辞骁骑将军〔辟〕(9),请还凉州,许之,改授议郎”。是散郎可以居老迈废疾之人,可以常居乡里,不豫政事,因其本无职事可言。
散郎的拜授,是在不承担行政职事的情况下,给予地位、身份与俸禄的一种方式。它们一方面用以安排老迈闲冗人员,同时又是入仕与迁转的一阶。察举者经过考核,便居此领俸以待迁调;此外,它又用为官僚子弟之“赐官”。《太平御览》卷二三三引《魏志》:“钟会……正始中以赐官郎中为秘书郎。”《晋书·荀 传》:“魏时以父勋除中郎。”又有以父祖死事而赐拜者,如张范子张参、管宁子管邈、郑浑子郑崇、典韦子典满等。《晋书·张轨传》:“泰始初,受叔父锡官五品”,“五品”为乡品,“锡官”即中郎、郎中之类。又同书《邓攸传》:“初,祖父殷有赐官,敕攸受之。后太守劝攸去王官,欲举为孝廉。攸曰:先人所赐,不可改也!”邓攸之“赐官”,也当是郎中之职。因举孝廉后仍然只能除为“散郎”,所以邓攸认为“去王官”、举孝廉,乃是多此一举,故托辞不受。
由《邓攸传》前曰“有赐官”、后曰“去王官”,知“赐官”与“王官”所指必为一事,“王官”亦当为散郎。“王官”语先秦已有。《左传》定公元年:“若复旧职,将承王官”,指天子之官,与诸侯之官相对。魏晋时代,“王官”可指朝官,特别是出使州郡者,与地方官府属相对(10);同时又常特指中郎、郎中等。《通典》卷一〇一《礼六一·周丧察举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