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杂家(与张可为君合作)(第6/14页)

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人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韩非子·五蠹篇》)

其他学说,不在上述三者之列,而有利于国者,则可归之于法中,使一国之民,所有个人生活,社会舆论,一皆依据于法。国家要战争,则法即须照着这个意思规定人民都须以杀敌为至善,不得持重生贵己之学说。国家要拓土开疆,则法即须照着这个意思规定,人民都须以攻城掠地为至善,不得持兼爱非攻之论。但假如国家要提倡节俭,则墨子节用薄葬之说,非但不加禁止,而且还要布之于官,令人民遵守。韩非子说:

人主于听学也,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今之为是也,而弗布于官,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韩非子·显学篇》)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篇》)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言谈者必归于法”,即是《韩非子》对于统一思想的办法。其于百家之学,不究其本,不管其理论系统,专以实用为宗,以治世强国为准,而衡量各家学说主张之实际的影响;然后对于各家,有所取舍,归于法而一之。他用这种方法,采道家清虚无为之论,以为其君道无为之说,采儒者之忠君正名及其他各家有利于治世强国之学说,以为法之内容。近人王世琯先生谓“韩非子实集儒道法三家之大成”。(《韩非子研究》)此亦可说不过其大成之所集,只是切实浅显的主张,并无微妙之言,系统之论。他统一思想之法,着重在实用上,而不在根本的理论上。但就其法家立场言,这也是合理的方法了。韩非子对于统一思想,大都就国家或统治者之观点立论,我们可以说:他只有统一思想的学说,而没有“道术统一”的学说。不过他之采取各家,及以为各家亦时有其用之见解,亦与杂家以影响。

四 【总论杂家】

《汉书·艺文志》说: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

《艺文志》杂家书目内,列有《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二篇,今所存《淮南子》就是内篇,书末有《要略》一篇,自谓:

若刘氏之书,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事”一本作“论”),权事而立制,度形而施宜。原道之心,合三王之风,以储与扈冶,玄眇之中,精摇靡览,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系牵连于物,而不与世推移也。故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从这两段看,可知所谓杂家者流,乃是“兼儒墨,合名法”,“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之一派。他们自以为这种办法可得道术之全,自这个观点看,各家皆一曲一隅之士。

战国末期,各家对于统一思想,都有一种主张。儒家荀子一派,以为诸子各有所见,因其所见,蔽于一曲,暗于大理。道在于大理,不在一曲,是全不是分。道之具体的代表是王制,主张“尊王制”,“禁奸言”,以统一思想。道家《庄子·天下篇》则以为道术散而为方术,方术犹人之耳目口鼻,各有其用,而不可以相通。道术之大纯,今失而不可复得。百家分歧,往而不返。如人以为《天下篇》也有统一思想的方法,其办法亦必是以不一一之。法家主张以法为治,以治世强国为目的。合于此目的者,布之于官,归之于法,不合此目的者,“息其端而去其身”,使“言谈者必归于法”,法即为国人言行的最高标准。所有这些说法,都是春秋以后,学说蜂起,派别杂歧,杂反之说,互相冲突之情形所引起,亦是当时政治统一之趋势所需要。在战国末期以后,这些说法,成为当时思想之主潮。因为此种思想之流行,引起一些好折衷之学者,自命为非一曲之士,不墨守一家之迹,企图综合各家,“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使各家学说,由分而合,此种人即《汉书·艺文志》所谓“杂家者流”。以后秦汉之际,政治上全国统一,“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在此种情形之下,此种自命为综合诸家之派别,最易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