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第13/17页)
甘誓
甘,是地名,在今陕西鄠县。誓,是告戒。这书记夏王启亲征有扈,誓戒将士的说话,故叫做甘誓。
【原文】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直解】六卿,是六乡之卿。古者每乡卿一人,无事则掌其乡之政令,有事则统其乡之军旅,与朝廷上的六卿不同。史臣说,夏王启继禹即位,那时有个诸侯有扈氏,所为不道,王乃亲率六军,往正其罪。有扈恃其强暴,敢与天子抗衡,遂大战于其国之甘地。将战之时,王乃召六军之帅而誓戒之。
【原文】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直解】六事之人,是总指有事于六军的人。威,是暴殄。侮,是轻忽。三正,是子丑寅三样正朔。夏王启将发誓辞,先叹息说:“尔六卿及有事于六军的人,我今誓戒告汝以有扈氏之罪恶:佊水火金木土之五行,原于天道,切于民生,有国家者,所当敬顺的。有扈氏有滥用五材,不顺月令,而暴殄轻忽之。子丑寅之三正,颁自朝廷,行诸邦国,为臣下者,所当遵守的。有扈氏乃蔑视王朝,不奉正朔,而怠慢废弃之。其悖乱不臣如此,因此获罪于天,大用降以天罚,剿绝其命。今我躬率六师以伐之,惟敬行天之罚而已,岂敢轻用其武哉!”
【原文】“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
【直解】左右,是车上在左在右的人。攻字,解做治字。御,是御马。古者车战之法,每车甲士三人,一人居左主射,一人居右主击刺,一人居中御马。必三人各治其事,方能取胜。故夏王启之伐有扈氏,誓戒众军士说道:“尔在车左主射的人,宜专治左边的事,若不治于左,而于射敌之法有所未精,是汝不能敬我之命于左矣;在车右主击刺的人,宜专治右边的事,若不治于右,而于击刺之法有所未精,是汝不能敬我之命于右矣;在车主马驰驱的人,宜专心御马,求合法度,若御之不以其正,而于驰驱之法有所不合,是汝不能敬我之命于中矣。”
【原文】“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拏戮汝。”
【直解】命,就是前面告戒的说话。古者天子亲征,则载迁庙之主,与社主以行,祖在左而社在右,赏罚即于其主前行之,以示不逾时之义。拏戮,是并戮其妻子。夏王启戒誓将士既终,又明示赏罚以激励之,说道:“行军的号令,我既已叮咛而告戒矣。汝众将士每,若能遵依着我的命令,克敌而有功,我则即时谕功大小,赏之于军中祖庙之前,或命之以官爵,或赏之以金帛,皆所不惜;若违犯了我的命令,以致偾事,我则即时论罪,戮之于军中大社之前,不但诛及其身,将并其妻子而俱戮之。有功必赏,有罪必刑,军令既定,决不汝欺。汝等可不恭听予之命哉?”大抵武不可黩,亦不可驰。有扈氏获罪于天,义固当讨。而夏启当嗣位之后,承平之久,亦欲因此振国家之神气,而销奸宄之逆萌,故亲率六师以讨之,亦制治保邦之要机也。
五子之歌
这书,记夏王太康之弟五人因太康逸游失国,乃作为诗歌,以发其忧愁嗟怨之意,故叫做五子之歌。
【原文】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直解】太康,是启之子。畋,是畋猎。有穷后羿,是有穷国君名羿。史臣叙说,夏王太康嗣位一十九年,通不理会国家的政务,徒有人君的空名,而不行人君的实事,如祭祀之尸一般,只好干那放逸豫乐的事,以致于丧灭其德,暴虐其民。因此天下黎民不安其生,都有离叛之心。太康乃犹不知省改,安于游乐,无有节度,远出畋猎于洛水之外,至于一百日,犹不回还。于是有穷国之君名羿,素怀不臣之心,至此因民不堪命,乃举兵距阻太康于大河之南,不使之归国。夫以大禹之勤劳万邦,德泽最厚,再传至其孙太康,即以怠荒而失国焉。然则为君者,岂可恃祖宗功德之大,而不增修其业哉!
【原文】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