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场(第4/7页)
萨姆和布鲁诺点点头。
雷恩摇摇头。“可是等我证明给你们看,谋杀哈特太太不是一桩意外,而是被刻意策划成与下毒假象同时发生的,那么你们就会了解,以上我提出的三种可能都没有必要,我刚才说的都没有意义。
“因为,一旦我们的侦查方向是谋杀而非毒杀,他就可预知毒梨会被发现。他可以让事情自然发展,可以预计并相信警方的调查会发现毒梨,这么一来,就不必仰仗运气,反而几乎是有十足的把握。下毒的事被意外发现,警方就会说,这件案子的主要目的是要毒死路易莎,哈特太太被杀纯属意外,凶手便以这种方法达到了他真正的目的:杀死哈特太太,并且诱引警方追查有谋杀路易莎的动机的人,使老太太被杀这件事连带打了折扣。”
“我罪该万死。”巡官喃喃自语,“真聪明,如果事实当真如此。”
“确实如此,巡官。你记不记得,甚至在我们尚未从床上发现注射器之前,你就表示要巡视各处确定有没有东西被下毒,你这样做是基于两个月前发生的下毒事件。这证明凶手对警方的反应了如指掌。即使假设我们没有发现注射器——依所有的证据来看,我仍认定那是意外留下的——事实上,甚至假设那里只有两个梨,你仍然极可能循着下毒的思路追查,进而发现毒梨。”
“没错,萨姆。”检察官说。
雷恩停下踱步的长腿,注视着火焰。“现在再来证明谋杀哈特太太是事先谋划的,而非临时的意外。
“有一点显而易见,被用做杀人武器的曼陀林琴,并非卧室的摆设之一,它应当是放在楼下图书室的玻璃箱里,而且是所有人的禁忌,不准碰触的。凌晨一点半时,康拉德·哈特还亲眼看见它在楼下的玻璃箱里——即哈特太太被杀前两个半小时,当晚还有其他人看见曼陀林琴在那里。
“因此以下这点是确定的:凶手,无论是否为这一家的成员,必然先特意到图书室了一趟,去取那把曼陀林琴,就是在进入卧室之前预先把琴准备好——”
“等等,等等,”布鲁诺皱起眉头插嘴道,“您根据什么这么想?”
雷恩叹了口气。“如果凶手是这一家的成员,他必须从二楼或阁楼下来取琴。如果他不是这一家的成员,他无法从楼下进屋,因为所有的门窗都上了锁,因此他必须从防火梯先爬进二楼,或者——类似的情况——从防火梯爬上屋顶,再从烟囱进去。无论如何,到楼下取曼陀林琴这一趟都是免不了的。”
“这有道理,”布鲁诺承认,“但是假设他是家里的成员,从外面晚归,在上楼的时候顺道拿起曼陀林琴呢?有几个人很晚回来,您知道。”
“很好,”雷恩微笑,“假设是其中一个晚归的人,在上楼的路上取了曼陀林琴,那岂不明白地显示这是有计划的吗——有预设目的,刻意想好了要使用曼陀林琴?”
“好吧,”萨姆说,“继续讲。”
“所以凶手是心怀目的,刻意把曼陀林琴带进卧室的。有可能为了什么目的呢,先生们?我们来分析清楚。
“第一,这把老旧的曼陀林琴可能是因其本身的功能被带进卧室的,也就是说,被当作一件乐器来使用。”
巡官嗤嗤窃笑。布鲁诺摇摇头。“自然,这太可笑了,根本不必讨论。”
“第二,可能是为了制造假象,当作刻意嫁祸某人的假线索,而把它带进卧室。但是要嫁祸谁?没有别人,就是琴的拥有者,约克·哈特。但是约克·哈特已经死了。所以我们的第二个推测也是错的。”
“等等,等等,”巡官缓缓地说,“别这么快。虽然约克·哈特死了,但无论凶手是谁,他有可能对这点并不确定。或者说假设他确知约克·哈特死了,但企图使我们相信约克·哈特并没死,因为尸体指认的状况并不完全令人满意。这样您怎么说?”
“我得说很精彩,巡官,”雷恩吃吃笑道,“真是既复杂又天才的想法。可是我相信连那最细微的可能性我都能驳倒。对阴谋者来说,这是很愚蠢的举动,因为下列两点理由:其一,如果他要使警方疑惑,以为约克·哈特还活着,是他无意间把自己的曼陀林琴留在自己犯案的现场,那么这场骗术必须能让警方接受。但是警方会相信哈特留下一个如此明显指控自己的线索吗?当然不会,他绝对不可能留下如此明显指控他自己的线索,当然警方也会明白这是作假,不是可靠的线索。其二,为什么用曼陀林琴这么奇异的东西?这是一样最不可能和血案联系在一起的东西。警方已经知道哈特绝不可能把他自己的——而且奇特的——私人物品留在犯罪现场,所以会推想那是别人留下来陷害哈特的,因此阴谋者的目的就达不到。不,巡官,我们的凶手心里没有这么隐晦的目的。使用曼陀林琴这个奇异的工具,全然与凶手自己的策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