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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承认,我就是那个弟。

他在哥归来的夜里,在嫂窗上的光暗去后,长跪不起,他喊爹娘、哥嫂,砰砰有声地磕过十二个头之后,离乡了。踏着哥归来的脚印,越走越远地离开了故乡。这一走,三十二年。他走到哥嫂今生都无法走到的远处,他遇见过好几位姑娘,他和她们谈过几场半途而废的恋爱。这一年,他五十岁了,他在报上偶然读到一则新闻,说一条公路要修到一个叫漾儿洼的地方,他放下报纸,沉吟良久,嘱咐秘书给当地政府打电话,说他要捐资修那条公路。他想,有了公路,哥就能有一辆最好的轮椅,轮椅将变成哥刚强的双腿。

公路开通的那天,他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故乡物是人非,荒冢累累,其中一堆是哥的。只有嫂在照耀得山川一片暖色的秋阳里,迎接他。嫂的笑容沧桑,却撼动他半枯的心,他仿佛看见十八岁那年的自己,以及那个馨香的嫂。

还能那么欢乐吗

两个人,正在幽会。当然是一男一女。

气氛是热烈的,场面却不能公开。

但是他们中的一个忽然脑袋缺氧,说,如果我们的另一半这会儿也和我们一样,在相似的房间,做同样的事情,我们还会这样欢乐吗?

场面到此,热烈的身体迅速降温。男人最早意识到危机,想要扭转局面,晚了。

只好停下来。等待。

等公共汽车一样,等待激情的到来。但是,那些幻想出来的画面真切立在眼前,像一面沮丧的镜子,一目了然,没有掩饰。还有谁需要辩护?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公平吗?上天啊!怎么会这样!他们各自在心中呐喊。

现在女人已经冷静下来,她从枕上抬起头,双手托住下巴,很认真地打量身边的男人。第一次,她看见自己以前没有看见的,隐藏在他表情深处的那些真实,比如冷漠、比如自私。他也是一个冷漠的人啊?她发现这一点,几乎有点吃惊;他也可以是自私的凶狠的吧,虽然在此之前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朝这个方向想。她甚至回想了这几次和男人在一起的种种细节,最后她得出结论,爱是不堪闻问的,比如,他们互相吸引、从两个彼此一无所知的陌生人变成这么亲密的两个人,但是,他们真的在彼此的心灵中、灵魂里亲密了吗?她说过她爱他吗?他说过他爱她吗?两个彼此都没有说过爱的人,却能做爱人在一起做的事情吗?

怎么了?哪里出了差错?他们在一起的感觉不是很好吗?激情,缠绵,忘我。

但是,那是否是饥饿的人遇见美好的吃食,之后他饱了,但是,这个吃饱了的人还记得食物吗?他需要记住食物吗?你吃过那么多次饭,你记住哪顿饭了?

她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搅得心烦意乱,几乎要哭了。

她的脸色一定极其难看,因此他也不能继续抽他的烟,他在床头的烟灰缸里压灭了烟头,抬起胳膊,扭过身体,想要把她拉进怀里,但她像一条光滑的鱼,滑溜溜地游出了他的臂弯。他有点悻悻的,这使她刚才推断他也是冷漠、自私的那些表情符号越发分明了些。

她把脑袋抵近他,他以为她要重回他的怀抱,但是,她只是做了一个像哭一样的笑的表情,离开了。他看着她快速地穿好衣服,这使他觉得自己赤裸地坐在她面前的样子很滑稽、很尴尬。他也行动起来,快速地穿戴整齐。

他安抚她坐下,给她和自己各泡了杯茶,希望这个美好的下午不至于就这样收场。

她把袅着水汽的茶放在鼻尖,深吸一口,很夸张地说,香。

香!他喝一口,附和着说。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想要开启新的话题。但她抢在了前面,于是他笑了,做出一个礼让的手势。

她给他讲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讲一个美国作家在法国某小城邂逅了一位法国女郎,但他眼看就去机场了,他们不得不匆忙分手,分手前他们相约,五年之后,还在他们相遇的地方见面。

五年过去,美国作家想起这个约定,答应书商去法国为自己的新书做宣传,宣传的大幅海报贴在女郎所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自然,女郎知道他来了。

再次见面依然匆匆,但足够他们把当年走过的路线再走一遍,走过公园,走过天桥,走过塞纳河的某一段……女郎带他去了她的公寓,他坐在她的单人床上,听她用吉他演奏她谱写的一首爱情歌曲,听她讲述五年来不成功的几次恋爱。女郎提醒他,只有半小时了。他们看着对方,微笑,觉得时间珍贵,却不确定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