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翠扳指(第29/60页)
抢劫的首先是紧张激烈的竞争:“一群欧洲人、印度人、美国人与中国人疯狂地跑进跑出。那些拼命挤进去的家伙手中什么还没有,可是那些被人们从后面推出来的,却连站稳都不容易。在他们的头顶上、伸长的手臂上,有好几个装得满极了的箱子,里面是货物、成把的珠宝,还有皮子。人挤极了,挤得透不过气来,几乎要窒息死了。从大门挤进去时——那是最窄的地方,而人人都想马上进去——人们感到肋骨在承受前后左右的压力,可是一挤进去,是一个又大又黑的大厅。人们从这间房屋跑出来,又跑到另一间房屋里去。金属丢在石板上的响声,抢掠者粗暴的喊声,混杂在一起。”((英)萨维奇·兰德尔:《中国与联军》,许逸凡译,中国文史出版社1900年12月版。)
那些原来就居住在天津、对天津十分熟悉的各色洋人,熟悉地形、街道和目标,他们因在抢劫中比联军士兵的动作更快更有效而受到联军士兵的憎恨和妒忌,萨维奇·兰德尔说,联军的士兵们认为这“很不公平”:“城门一打开,联军就出现在城里的各个角落,于是,中国人有一点价值的、便于携带的财物就换了主人。美军、俄军、英军、日军与法军到处奔跑,闯进每一户人家,要是门不是开着的,就马上一脚踢开。天津的外侨对城里很熟悉,这真是不公平,他们比英军士兵和美军士兵方便多了。英军、美军的士兵们只到处瞎碰,而他们由于没有在战场上大显身手,就不失时机地跑到造币场、盐道衙门、总督衙门,或者是最近的丝绸、珠宝店里。他们知道那里堆着好多值钱的东西。到了那儿,他们喜欢什么,就可以随便拿走什么,而他们愿意拿的却是纹银、元宝和金条。”
萨维奇·兰德尔接着按照各国士兵的国籍不同,描绘了各国士兵的“抢劫风格”——
英国士兵首先想到的是吃:他们进城的第一件事是开始在小胡同里、在人家的后院里狂追鸡鸭。驯服的家禽往往是不会剩下的。同时,英国兵还喜欢精致的东西,因为据说他们在这时候想到了自己的情人:哎呀,我的情人看见这些东西不知怎样高兴呢,她完全知道怎么处理这些东西!于是,英国兵的口袋里装满了镀银的梳子、小雕花发卡、精致的首饰以及各种各样的小的银制品。一个英国水兵把足够一班人穿的丝绸衣衫堆在一块布上,他想拿这块布把衣衫包裹起来,但是怎么也包不好。他挠挠头,决心要把最漂亮的一件绣花绸衣送给他的情人,而较差一点的送给他的老母亲,因为她已经年老,老眼昏花,看不出差别来。把另外一件皮里子的送给她兄弟约翰的老婆,再把另一件金色的花缎送给曾经借给过他五先令的史密斯先生。((英)萨维奇·兰德尔:《中国与联军》,马京虹、刘燕武译,载《八国联军在天津》。0
日本兵是“表现出自然而完全地欣赏艺术及艺术式事物”,“他们的抢掠的方式是沉默而安静”的:一只古茶杯、一只碗、一卷年久色黄的画轴、一幅毛笔画都比一捆值钱的丝绸有更大的吸引力。他们最想拿的是象牙玉器。每一个士兵细长的手上都有一只花瓶或者一只碟子,他们翻过来倒过去地审视,非常仔细地研究上面的图案。这些家伙们找寻外国造的钟表,银制的刻时、刻分的弹簧表使许多日军士兵高兴。除此之外,没有比乐器和八音盒更为他们所喜爱的了。尤其是当一件小巧精致的物品被日本人优雅而艺术家式地轻轻一触拿到手时,如果跟美军、俄军、法军或着英军的笨重得像香肠那样的手相比较,人们不免惊异了。看见日本人以那种优雅的姿势拿起或放下最小、最精密的物品时,实在是一种享受。(同上)
“美国士兵的情况是一个有趣的研究题目”,因为事后美国报纸说,美国士兵是“在中国惟一绝对没有进行抢掠的士兵”。“美国士兵绝不比其他国家的士兵更坏一些,但也决然不比他们好一些”。美国士兵身上没有“艺术气质”,更多的是“相当的商业才能”:美国士兵来到中国人住宅内的结果就像一场厉害的地震发生了一样。他们是卤莽的,举止和语言不符合欧洲人的教养标准。他们既不喜欢艺术的刺绣,也不喜欢稀有的铜器和瓷器。他们拣起高级官员家中一只保存了好几个世纪的值钱的花瓶,扔在地板上。摔碎陶瓷器皿的噪音,倒使他们不懂音乐的耳朵听起来欢喜若狂。他们是真正的军人,通常使我感到他们是对生活失意的人,经常在找寻财富。他们在有钱的中国人的房子中寻找的全是金条、银锭,最为他们喜欢的是4.25磅重的元宝。如果他们找不到金条银锭,他们宁愿什么也不要。当他们一找到手,为了立即换取现钱,他们总是很愿意把每个4.25磅重的元宝(按重量价值70元)卖掉,换取5元、10元、15元或20元的本地通行货币。((英)萨维奇·兰德尔:《中国与联军》,马京虹、刘燕武译,载《八国联军在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