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2/14页)
国家的作用是保护人民,但是一旦人民自行通过各种手段保护自己而不信任国家时,任何可能使其忠于国家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中国国土如此广袤,文明程度较之邻国又如此之高,外敌入侵的威胁几百年才只有一次,因而,国家保护人民免遭侵略征服的作用只是偶然得到实际检验。人民需要的是保护他们免遭内部敌人的图谋(法律机构没能提供这种保护,原因在于制度的弊病和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保护他们免遭叛军的骚扰(帝国军队非但没有减轻这种骚扰,反而常常加重了它),保护他们免遭国家本身的摊派搜刮。人们没有从国家得到这些保护,而是通过被迫由他们自己建立起来的广泛的人际关系网得到了这些保护。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国家不能保护人民,既然国家是建立在一套与社会原则相悖的原则基础之上,那么,为什么人民不改变这种政治制度,使之能够保护人民、使之更符合儒家理想呢?答案是,士大夫官僚阶层的成员——这些人维护并决定儒家思想的内涵,以确立社会价值观念,而且他们是社会的领导者——是依靠这一帝国的、法家式的、独裁主义的政治制度来获取功名富贵的。即使由于他们个人的假公济私行为导致了这个制度的衰败,重建这个制度的也首先是他们,因为如果这个制度被改变,受损失最大的就是他们。尽管他们损公肥私、忠于个人,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些并力图加以控制,但是政府需要这个阶层以统御这个国家。士大夫官僚阶层是受过教育的阶层,他们所受的教育就包含有如何驾驭、操纵人民。双方互相需要,又互相对立。结果形成了一种紧张的平衡关系,它根据双方实力的消长,时而对这一方有利,时而又对另一方有利。然而,任何一方对这种制度的忠诚都是没有问题的,这种忠诚在19世纪由于内忧(太平叛乱)外患(西方入侵)而使这一制度受到威胁时表现得最为明显。为对付这种双重的威胁,汉人如曾国藩、李鸿章和左宗棠(他们在社会上是既得利益者)与满人(政府中的既得利益者)便携起手来对付共同的敌人。由于政府软弱无力,主动权便落在了汉人手中。由于僵化的政府和弹性的制度不可依恃,曾、李等人为维护他们的信仰,遂转而求助于幕府制度。
[1]指乡试、会试、殿试。——译者
[2]书中年代均为原文所有。--译者
[3]理雅各译:《儒家经典著作》,Ⅰ,第301页。(《论语·卫灵公》——译者,下同)
[4]德克·博德:《中国古代的权与法》,载《美国东方学会杂志》,增刊第17辑(1954年7、8月),第47页。
[5]德克·博德前引文,第52页。
[6]S.N.克雷默:《历史始于苏美尔》,第51—55页。
[7]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第207、220页。
[8]德克·博德前引文,第53页。
[9]德克·博德前引文,第53页。
[10]S.斯普林克尔:《清朝的法律制度》,第32页。
[11]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第242页。
[12]理雅各译:《儒家经典著作》,Ⅰ,第146页。(《论语·为政》)
[13]同上书,第401页。(《礼记·大学》第四十二)
[14]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第245页。(《论语·泰伯》)
[15]同上书,第242—243页。(引自《管子》)
[16]同上书,第245页。(引自《商君书》)
[17]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第9—10页。
[18]斯普林克尔前引文,第59页。
[19]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第270—271页。
[20]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第271—272页。
[21]同上书,第280—281页。
[22]W.T.德巴里编:《中国传统之源》,第256、259、235页。
[23]公孙鞅:《商君书》,戴闻达译,第97、218页;韩非子:《韩非子》,B.沃森译,第24页。
[24]公孙鞅:《商君书》,第64、220、225、239—240、252、308、326页;韩非子:《韩非子》,第22—23页。
[25]公孙鞅:《商君书》,第235、122—123、327—330页。
[26]德巴里编:《中国传统之源》,第235—236页。
[27]同上书,第257、100、1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