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杂家(与张可为君合作)(第9/14页)
从这一方面看,《吕氏春秋》近乎杨;但自另一方面看,《吕氏春秋》又近乎墨。卢文弨说:
《吕氏春秋》一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饰以儒术。其重生,节丧安死,尊师下贤,皆起道也。(《抱经堂文集书吕氏春秋后》)
不过《吕氏春秋》之近乎墨道,其实不在节丧安死等主张。因为它所以主张节丧安死,与墨家所以主张节丧短丧,所持理由不同。墨家持功利主义,《吕氏春秋》亦持功利主义。在这一点说,《吕氏春秋》近乎墨道。不过其间又有一点不同:墨家以利天下为利,《吕氏春秋》则以顺生适性为利。《吕氏春秋》盖将杨墨之学,混合而为言。《吕氏春秋》想把各家都混合起来,这即是胡适之先生所说“有意综合”。“有意综合”,正是杂家的态度。
《吕氏春秋》之重生论的功利主义,乃是混合杨墨之说,并非特创独见。杂家以折衷为主,没有独特的思想。它的独特的地方,就在于混合折衷。胡适之先生以重生贵己为《吕氏春秋》之中心思想。如他所谓中心思想,是一系统中,提一发而全身动的,那样根本思想,则杂家都没有这种中心思想。若有了此种中心思想,则又不成其为杂家了。杂家所有的不过是用以抉择百家之学的标准,有此标准,能使“是非,可不可无所遁”,(《吕氏春秋》序《意篇》语)即已很够了。如果这亦可是中心思想,这样的中心思想是杂家可以有的。
(一)方术统一论
《吕氏春秋》说:
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言其然也?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夫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维圣人乎!(《审分览·不二》)
是欲天下之治者,必求方术之统一。统一方术之法,为“齐万不同”。《吕氏春秋》又说:
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孟夏纪·用众》)
《吕氏春秋》统一百家之学,也是持这种态度,用这种方法。不过狐皮白不白,可以用眼来看,抉择百家之学,辨其是非,察其可不可,则必有一种原则,以作为标准。这个原则,即是《吕氏春秋》重生论的功利主义,它的义利论。
(二)义利论
重生本有两方面,有身体方面的,有精神方面的。就身体方面说,六欲得其所欲,是顺生,莫得其宜,则是亏生,迫生。就精神方面说,人性恶服恶辱,服辱而生,反乎人性,亦是迫生。故云:
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服(胡适之先生谓:“在此有受人困辱迫勒之意”)是也,辱是也。辱莫大于不义;故不义,迫生也。(《仲春纪·贵生》)
又举例说:
东方有士焉,曰爰旌目,将有适也,而饿于道。狐父之盗曰丘,见而下壶餐以餔之。爰旌目三餔之而后能视。曰:“子何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盗邪?胡为而食我?吾义不食子之食也。”两手据地而吐之,不出;喀喀然遂伏地而死。(《季冬纪·介立》)
这就是不义迫生,尚不如死的例。本来,《吕氏春秋》以为人重生贵己是说得通的。但它如果仅讲重生贵己,则只有杨朱为我之说,才是正当的结论。那样,《吕氏春秋》如何去统一各家呢?由杨朱学说为论,则必有许多家学说主张不能容纳。例如墨子之摩顶放踵而利天下,儒家之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即儒墨所谓“义”者,必不能与重生之说并存。《吕氏春秋》欲把“义”及“重生”融合起来,因在吾人所重之“生”上,为义找到根据,说此二者,是一非二。不义是辱,辱是迫生,迫生尚不如死。由此说起来,重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重生,包括顺生,也包括不迫生;狭义的重生,才只重身体之存在。利生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利生,包括利群,即所谓义;狭义的利生,才只是利己。由重生而言,利是利,义也是利,因其能使我不迫生。由贵己而言,利己是贵己,利人也是贵己,因利人为义,适己之性,使己不辱。《吕氏春秋》借着这么一道精神的桥梁,把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利,重生与为义,沟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