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惠施、公孙龙及其他辩者(第5/10页)

往者东走,逐者亦东走;其东走则同,其所以东走之为则异。故曰同事之人之不可不审察也。(《说林上》,《韩非子》卷七,《四部丛刊》本,页十四)

庄子与惠施之不同,亦犹是矣。

然庄子之学,在其“言”与“知”之方面,与惠施终有契合。故惠施死,庄子有无与言之叹。故《庄子·天下篇》曰:

夫充一尚可,曰愈贵道几矣。惠施不能以此自宁,散于万物而不厌,卒以善辩为名。惜乎惠施之才,骀荡而不得,逐万物而不反;是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也。悲夫!(《庄子》卷十页四十三)

此谓惠施之学,本可“几”于“道”;但“惠施不能以此自宁”,故散漫无归,“卒以善辩为名”;深惜其才而叹曰“悲夫”。盖自庄学之观点言之,惠施之学,可谓一间未达,而入于岐途者也。

【注】《天下篇》对于墨子,称为“才士也夫”;对于尹文、宋,称为“救世之士”。虽亦致推崇,究非甚佳考语。但于慎到、田骈,则推为“概乎皆尝有闻”;于惠施,则推为“愈贵道几矣”。盖此二派,对于庄学,实有同处。庄子言“言”,又言“无言”;言“知”,又言“无知”。慎到仅注重“不知”,所得为“块不失道”。惠施仅注重“言”,所得为“卒以善辩为名”。盖皆仅有庄学之一方面也。

五 【公孙龙之“白马论”】

公孙龙,赵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庄子·天下篇》云:“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庄子》卷十页四十二)据此言,公孙龙略在惠施后。然庄子已与其指物白马之说相辩论,(见下)则亦与庄子同时也。公孙龙尝说燕昭王、赵惠王偃兵,曰:“偃兵之意,兼爱天下之心也。”(《审应篇》,《吕氏春秋》,《四部丛刊》本,卷十八页二)然偃兵乃当时一般人之意见,非公孙龙所以名家。《公孙龙子·迹府篇》曰: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公孙龙子》卷上,双鉴楼缩印道藏六子本)

又曰:

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耳。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同上)

《庄子·天下篇》曰:

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庄子》卷十页四十二)

公孙龙之所以名家在于“辩”,故当时以“辩士”、“辩者”称之。

公孙龙“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公孙龙子·白马论》曰:

白马非马。……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子》卷上)

马之名所指只一切马所共有之性质,只一马as such,所谓“有马如已耳”。(已似当为己,如己即as such之意)其于色皆无“所定”,而白马则于色有“所定”,故白马之名之所指,与马之名之所指,实不同也。白亦有非此白物亦非彼白物之普通的白;此即所谓“不定所白”之白也。若白马之白,则只为白马之白,故曰“白马者,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言已为白马之白,则即非普通之白。白马之名之所指,与白之名之所指,亦不同也。

六 【公孙龙所谓“指”之意义】

马、白、及白马之名之所指,即《公孙龙子·指物论》所谓之“指”。指与物不同。所谓物者,《名实论》云: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不旷焉,位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原作“知此之非也,明不为也。”依俞樾校改)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公孙龙子》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