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编 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第9/13页)
民国初年,相比于权力危机,权威危机更为严重。革命涤荡了皇帝的权威,新的共和制度理应从人治走向法治,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即从卡里斯玛(神魅领袖)统治的权威转型为法理型统治的权威。美国革命之后的重心并非围绕着权力,也不急于扩大参政权,而是追求制度的转型,通过立宪建立统一的共和制度。立宪共和与民主共和是两条不同的政治道路。民主共和所致力的,是权力的安排和政治参与权的扩大,它可以迅速满足各种政治势力进入权力中心的欲望,但存在着一个极大的风险,即缺乏制度的稳定性,各方在政治冲突之中很容易产生“失序”,乃至发展为政治共同体的破裂;而立宪共和,从民主的角度来说似乎比较保守,但它所着力的是制度重建,即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法理型统治,以宪法为最高大法的立宪秩序。之所以美国革命之后成功建国,法国大革命之后动荡不已,正是因为美国革命走的是立宪共和的道路,而法国革命走的是民主共和的道路。[32]
先民主还是先立宪,结果大相径庭。这一选择在晚清呈现在世人面前,结果中国选择了民主共和。民国建立之后,这一问题依然徘徊不去。为了对付袁世凯可能出现的总统专权,革命党延续革命成功的思路,拼命扩张国会的权力,让总统变得有职无权,试图通过扩大民主的方式建立以议会为中心的权力秩序。进步党人面对汹涌而起的民主浪潮和地方封建的回潮,恐惧中国将会分崩离析,于是一头倒向袁世凯,相信“非袁不可”,希望通过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权力收拾革命后的秩序。一个致力于民权,另一个主张中央集权,双方在权力问题上大动干戈,却将最要紧的立宪问题置于次位。国民党和进步党都迷信权力,以为搞定了最高国家权力,便天下太平。殊不知,这样做至多缓解了权力危机,却无助于日益加深的权威危机。杨度如此形容革命后的权威危机:“君主乍去,中央威信远不如前,遍地散沙,不可收拾。”[33]事实上,民初的权威危机远比杨度所说的要严重。传统中国一直存在着双重权威,君主代表政治权威,儒家士大夫代表道德权威。两种权威的最终源头都是天命。辛亥之后,这双重权威通通发生了问题。普遍王权被推翻之后,宪法未立、宪政未成,意味着政治权威的虚空化,这是从卡里斯玛统治向法理型统治转型的历史阵痛。不仅政治权威无所落实,连传统的道德权威也正在流失:作为帝国意识形态的儒家义理随着普世王权的崩溃而失去了肉身,成为无根的孤魂。原先的道德权威承担者儒家士大夫在清末民初也开始腐败,1906年,《东方杂志》有文如此说:“近十年来,士[大]夫之知识虽稍有进步,而德性之衰落则日益加衰。……独其中一二狡黠之徒,假公众义务之名,而为私利侵蚀之计,托合群泛爱之事,而行其把持挠败之策。”[34]社会精英先是在洋务运动和晚清新政中被金钱腐蚀,随后在民初的议会选举中堕入政治腐败。不仅旧式士大夫道德变质,新式知识分子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社会舆论对社会精英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35]
在一个失去权威的年代,最容易发生革命。无数有政治企图心的游民、游士自认秉承天命或代表民意,争夺国家最高权力。在群雄并起的乱世里面,与其说缺乏的是一个公认的主权者(世袭的皇帝或公选的总统),不如说少了一个超越于个人、党派和各种权力之上的宪政。杨度看到民国成立之后,因为失去了皇帝,各种势力都在窥觑国家最高权力,内乱将永无休止,遂提出君主立宪:“非立宪不足以救国家,非君主不足以成立宪。立宪则有一定法制,君主则有一定之元首,皆所谓定于一也。救亡之策,富强之本,皆在此矣。”[36]杨度的第一句话“非立宪不足以救国家”是对的,但第二句话“非君主不足以成立宪”却是错的。作为一个从旧时代走过来的士大夫,他依然将权威与权力捆绑在一起,君主与立宪合二为一,似乎只有存在世袭的最高主权者,宪政才能稳固建立。然而,真正的宪政,无论是君主立宪还是共和立宪,根本的问题不在于通过权力以确立权威,而是建立一个超越权力之上的立宪法则,一个不依赖神魅人格的法理型权威,从而一方面赋予权力以正当性统治,另一方面限制权力的专断性趋向,从而确保政治秩序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