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沈万三的富贵论(第5/6页)
让朱元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所建立的帝国在他身后竟然会“堕落”成为一个城市商业社会。由于官家对商业的控制日益松弛,使得商品经济不仅仅在城市和乡镇扩张,同时也蔓延到乡村。白银成为晚明时期的关键词,几乎成为一切经济活动的润滑油和助燃剂,使得庞大的农业帝国内出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商品社会。商业社会的崛起,使得千年传承的“士农工商”阶层排序被打破,向来被鄙视的“逐利之徒”华丽转型成为社会生活的掌控者,他们消费着最奢侈的物品,赚取着最丰厚的财富,同时不停地洗刷着人们的道德观念。
清朝的官帽是红顶,所以有“红顶商人”一说;在明朝,官帽是黑色的,叫乌纱帽,大概沈万三之流可以被称为“乌纱商人”。红也好,黑也好,亦官亦商,总是好做生意。君主制度下涌现的商人买官,与其说这是官商勾结,倒不如说它是官商互动。
有官方的许可和支持,商人才有从事商业行为的可能和保障;而缺乏商人们的大力合作,官家恐怕也很难控制经济和商业活动,难有稳固的政治依托。商兴则官固,官固则商兴。商与官,谁也离不了谁,就像鱼和水一样息息相关。
如果说商人的竞争起点是相同的,那么谁能背靠政府的支持,谁就拥有了最大的无形财富,这种边际成本小于等于零的资源当然是人人眼红的。如果说有雄厚的资本支持,最无能的政客也会仕途兴旺,应者云集,山鸡也会变凤凰,差的不就是这一层金子做的外衣吗?
像沈万三这样生在皇权社会的商人,尽管他们并不在官场上混,但能够认清世俗权力高于一切的社会现实。所以他们往往会把商业智慧运用到最不应该也是最应该的地方去,这就是勾结官府,权钱交易。不论是生存也好,还是发展也罢,舍此一途别无做大做强的机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商业的繁荣是畸形的。处于财富塔尖的商人与其说是依赖个人的能力与机遇,还不如说更依赖于官府以及不干净的官商手法。
“灭门的府尹,破家的县令”,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可以通吃一切,经营活动很大成分上是按照不成文的游戏规则在运行,按照诸如“无商不奸,官商结合”的潜规则在运行。商人们深知两条规则:在商言商,千万不要与皇权作对,此其一;皇恩浩荡,粘上了就是巨额利润,此其二。
事实上,对于多数明朝商人来说,皇恩往往是通过各级官员的“跑冒滴漏”,间接地流入民间。所以为商之人都知道,没有官府的帮衬,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做成全国五百强。也就是说,像沈万三这样寄生在权力躯体上的明朝商人,他们与手握权力的官场中人达成的“契约精神”是一把双刃剑。在成全自己财富的同时,也有可能沦为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随着“权力经济”体制的长期延续、不断膨胀,在保证统治者的权力安全和“权力暴利”的同时,也迫使整个社会付出惊人的“制度成本”。
而这种成本有时候会直接动摇国家的根本,比如说在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朝在与后金(清朝前身)的辽东之战中一败涂地,总兵官、监军乃至西、北、东路的明军高级将领多半殒命,如此惨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军需供应商们与掌权太监沆瀣一气,掺杂使假无所不为,连火药中也半是泥土,根本不能使用。如此形势之下,“辽事”日益成为明朝的肘腋大患就事在必然。
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的思想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皇权统治最终离不开官员,官员是统治的手段。而被作为手段的“官员”,也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垄断性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用来与商人进行交易的,它不是经商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并能够从中得到丰厚的收益。
由于国家发放的长期饭票有限,造成官场资源稀缺,官位的稀缺凸显了封建社会官职的高贵。这种高贵对于大多数谋求当官的人来说,除了光宗耀祖之外,还将升官与发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于是,时人削尖脑袋往官场里挤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名利双收。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当官”与“发财”往往是紧密相关的。当官不发财,不如回家卖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