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第5/14页)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甘肃通省官员上下串通,连堂堂一国之君都敢忽悠,竟然长期作弊而没有被发觉。王亶望还因收捐监生工作干得出色,每年替国家省去白银一百几十万两,受到皇帝的嘉奖。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王亶望被调任浙江巡抚(省长),不降反升。王亶望在甘肃地界上的钱捞足了,还得到了升迁。真是越贪越旺,越贪越升。

接替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也不甘落后,前任的榜样力量是无穷的。他继承并发展了前任的实践经验,他统一规定报捐时,各州县每人折收白银五十五两,除办公费四两外,再加二两所谓的“心红纸张”费。据不完全统计,在王亶望、王廷赞先后主持甘肃捐监的六年时间里,每年报捐人数约在四万上下。这一点连乾隆皇帝也叹为观止,他在事后总结道“历年所捐监生不下数十万”。如果以每名五十五两计,共折收捐监银两在一千三百万两以上。这笔巨款中,确实有一小部分采买粮食以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大大小小官员的腰包,其数目不会少于白银一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每年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恶政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

巡抚闵鹗元的弟弟闵鹤元当时在甘肃做知县,闵鹗元曾去信告诫,让他不要身陷其中。作为这条权力食物链上的一环,是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其实知晓内情的又何止一个闵鹗元,京中户部的那些大老爷们不断收到王亶望之流的丰厚馈礼,也不会全无所知。但内外大臣都无视乾隆皇帝的圣旨,竟无一人站出来检举。就连乾隆皇帝也在事后说,他也“早有风闻”,“迟回未发者已二三年矣”。

如果乾隆说的是实话,那么王亶望贪污败露前二三年,可以说已是天下尽人皆知,当然也包括乾隆。也就是说,在对待这件事上,连心知肚明的皇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难怪闵鹗元等人庇护自己的兄弟。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夏,大学士阿桂、户部尚书和珅领兵开进甘肃,平定回民反清起事。结果双方军队还没开打,大学士阿桂就向皇帝发来急电,先后奏报入境就遇上了连阴密雨天。一场大雨彻底浇醒了乾隆皇帝,他感到此前甘省连年报旱有诈,数以百万石的“捐监粮”去向必须要刨根究底。

乾隆又与不久前王亶望情愿捐银五十万两(此数相当浙江巡抚每年养廉银的50倍)资助浙江海塘工程一事联系起来,他断定王亶望的巨额家资肯定与贪污捐监粮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乾隆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就地查办此事。如果这件事情属实的话,将是大清官场的一场灾难。

阿桂和李侍尧果然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他们从甘肃按察使福宁那里打开了缺口,福宁如实交代了以布政使王亶望为首的甘肃省大小官员如何动用公权力冒赈贪赃,中饱私囊的内情。在这里公权力成了私器,公权力成了损害官家正式权力系统的武器。如果说,公权力具有专断性,那么这种专断性在这里就转化成为对利益的效忠,自然也就削弱了人们对官家制度与程序的忠诚。案情就此大白于天下,王亶望立即处斩,他的儿子也被罢官发配到新疆伊犁;勒尔锦赐令自尽;王廷赞绞刑。至于对其他大小墨吏,“监守自盗一千两以上斩监候”的律文,拟定皋兰县知县程栋等六十六员斩刑,待秋审处决。

这时候临近秋审,乾隆帝又动了恻隐之心。他特命凡贪污二万两以上者立斩,贪污一万两以上、二万两以下者,斩监候,等到当年秋审的时候再处决。而那些贪污一万两以下的也被判死缓,待来年秋审请旨办理。经过宽大办理,程栋等二十二名贪污二万两以上的官员于九月份被砍头,而兰州知府(市长)蒋全迪在这之前就已经问斩。

这个案子越扯越大,越陷越深。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深入,又审查出官员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一番折腾,又有数十名贪官被判了死刑。整个兰州省城监狱因为这个案子而人满为患,朝廷只好将已问成死罪的七十四人分批解往北京。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正法处决的有五十六名,免死发遣者四十六名,其他还有判处徒刑、流刑,以及革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