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第3/14页)
为了捞取好处,王亶望和总督勒尔锦在私下里结成利益共同体。
他们下令全省收捐各州县捐监都不要再交纳粮食,一律折成银两收捐,全部上缴到王亶望和兰州知府(相当于省政府所在地的一把手)蒋全迪那里。这样就造成了一种什么状况呢?白银滚滚而来,捐监粮却颗粒不见,各地仓储都是底朝天,空对空。所以我们说,思想有多远,人就能走多远。实践证明,王亶望不愧是乾隆信赖的官员。在皇帝身边工作这么多年,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吴思先生总结的“皇上也是冤大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因为,大家都认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来皇上只是个冤大头。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捞了他一把,他照样给你发工资,照样给你印把子,照样提拔你当官。
既然想让皇上当这个冤大头,那就要好好地糊弄一把。一国之君又不是三岁毛孩子,要让他当这个冤大头,还是需要动动心思的。对于王亶望这样的官场老油条,这并不是一道多么难解的题,他很快就找到了让乾隆皇帝当冤大头的办法。
他和蒋全迪二人每年夏、秋都在省府兰州秘密核计,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同时下令各州县按照他俩虚拟的数目,开销掉子虚乌有的“捐监粮”。各州县见省长都敢带头忽悠皇帝,也就跟在后面有样学样。毕竟上面的大帽子扣下来,有高一级的领导在那里扛着。
在这个案子中,地方各级官员几乎倾巢而出参与到这场权力分肥中,他们之所以敢如此置皇权国法于不顾,在很大程度上和当时的权力监督机制的荒废有着很大的关系。努尔哈赤的子孙入关后,为了加强皇权专制,恨不得将阻碍皇权强化的因素都清除干净。这样一来,科道官的监察权日渐削弱。
科道官在明朝时期又叫言官,他们由监督中央六部九卿的给事中和监督地方的御史组成。这些官员虽然级别不高,若论品级,很多人只是七品的芝麻小官。别看他们的级别小,可权力却并不小,他们有权监督正二品的尚书。这主要是因为科道官在官家权力系统中的设置相对独立。户部尚书级别够高了吧?可负责监督户部的户科给事中根本不怕他,因为他与户部之间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为防止科道官权力过大,雍正时期更是将六科给事中都并入了都察院。这样就等于是剥夺了六科的职权,自然也就削弱了六科对六部官吏的行政监督权。就像乾隆年间的太仆寺卿戴璐在《藤荫杂记》中所说,雍正之后的六科是:“吏科官,户科饭,兵科纸,工科炭,刑科皂隶,礼科看。”正是由于科道官职能的不断弱化,才导致了监察机关在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权力上形同虚设。在中央,那些占据重要部门的实权派人物以满人居多,而这些人大多数是皇帝的亲属或者宠臣。科道官们想巴结还巴结不过来,又怎会对其贪赃不法之事予以监督?处于权力链条最上端的京官就这样失去了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的连锁反应,那些地方各级官吏也跟着鸡犬升天,参与到这场权力分肥的大戏中来。
此股风气一开,整个甘肃地界的权力食物链,每一个等级都在上演着同样的猎食方式。
原任平番县知县何汝南,在主持本县办灾两年间,浮开(以非法手段征收)赈银六万余两,纳入私囊;原任狄道州知州陈常,在三年任内共办监生执照四千余张,每名多收银十两,合计起来贪污银两也有四万有余。
从乾隆三十九年开捐到四十六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无人不贪,无人不腐。这些捞足了的州县官还要用赃银去喂自己的上司。比如说上面提到的那个知县何汝南,前后就送给王亶望银一万八千余两,“馈送”蒋全迪六千余两,总督勒尔锦交他办买物件,花去银六千余两。还有个叫麦桓的广东人就更加离谱,他被分发到甘肃待补知县之缺,当时正赶上各州县报办夏灾,为急于补上县官好趁灾大捞油水,就托了个中间人向蒋全迪疏通,最后达成交易,麦桓送王亶望、蒋全迪各八千两银。
银子送出去了,麦桓到手的只是一个待补缺的候补官员。这时候手中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去打点,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其实也好办,先打个白条,将来有钱再补上。麦桓向上司承诺,如果自己能够由候补队员成为场上的正式队员,捏灾冒销得银后,将连本带息一并奉上。就这样,蒋全迪保举他升补靖云知县,麦桓马不停蹄赶到任所大办其“捐监赈灾”,以筹措银两还债。人不可无信,白条打了就要认账,不然他头上的七品乌纱也戴不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