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第6/8页)

【原文】“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

【直解】予小子,是成王自谦。祗,是敬。逮,是及。若,是顺。成王说:“予小子敬勤于德,兢兢业业,不敢怠忽。早夜间常恐有所不及,只仰承前代。若唐虞夏商建官致治的美意,顺着他行,以训教启迪百官,使各尽其职,而助成化理也。”可见修德是任官之本。若人君自家德不能修,则无以倡率百官。虽终日训迪他,也不信服。孔子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正是此意。

【原文】“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

【直解】太,是尊无以加之词。师,是天子所师法。傅,是傅相。保,是保安,公取无私之意,因以为官名。经,是经纶。燮理,是和调。成王说:“如今定立太师、太傅、太保,这三样官为三公。不劳以职务,专与人主讲论发明天人的道理,启沃其心,涵养其德。推此道理以经纶邦国,使教化行,政事举,万民万物都得其所;推此道理以和调阴阳,使三光全,寒暑平,四时五行,都顺其序,便是三公的职事。然这等官职任至重,不必徒取备员,须是天下第一等道全德备,可为王者师的,然后委任他。若无这等人,宁阙其位不可滥授非人也。”

【原文】“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直解】少,是位次于尊之词。孤字,解做特字,见非三公之属,且取独立无朋之意。贰,是佐贰。弘,是大。寅亮,是敬明。成王又说:“立定少师、少傅、少保,这三样官司为孤,以佐贰三公。三公既已论道经邦,三孤则弘大扩充其经邦之道化,务使朝廷政务,咸协于中;三公既已调和阴阳,三孤则致敬详明于天地之运行,务使四时五行,各顺其序。用以辅弼人君,匡正其过失,成就其德业,便是三孤的职事。”盖公孤同一辅弼之任,都要得非常之才,不比庶官职事可以照例除授也。

【原文】“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直解】冢,是大。宰,是治。谓其职任甚大,故谓之冢宰。“定立冢宰为天官卿,使他掌管邦国的治道。内外大小有司,凡官职者,皆在管摄。务要选用贤能,以分职治民,使四海之内,人人得所无有不均平的,这是冢宰之职。”后世之吏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直解】司,是主。徒,是众。以其官主民众,故谓之司徒。扰,是调习安养的意思。“定立司徒为地官卿,使他掌管邦国的教化,敷布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者典常之教,以调习安养天下。众民如有不忠、不孝、无礼、无义的,务要教导他,使之各守礼法,不敢逾越,这是司徒之职。”后之户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

【直解】宗,是宗庙,凡祭祀以宗庙为主。伯,是长。以春官为四时之长,故谓之宗伯。“定立宗伯为春官卿,使他掌管邦国的典礼,专整理天神、地祗、人鬼之事,与吉、凶、军、宾、嘉之五礼。辨别其上下尊卑等列都无有僣乱,无有乖争,这是宗伯之职。”后之礼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

【直解】军政莫急于马,以其主军马之事,故谓之司马。“定立司马为夏官卿,使他掌管邦国军政,统御天子的六军。凡天下有干正之人,则举兵征伐,以平治邦国。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人人得其平,这是司马之职。”后之兵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直解】寇,是寇贼。禁,是法禁。“定立司寇为秋官卿,使他掌管邦国法禁。有犯法违禁的,则推诘究问,务得其真情;有强暴作乱,罪恶显露的,必刑戮以正其罪,使不得苟免,这是司寇之职。”后之刑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直解】空,是空土,古时穿土穴而居之,以其主民安居,故谓之司空。“定立司空为冬官卿,使他掌邦国之地土,以居处士农工商四者之民,使之各得其所。顺天时以兴地利,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之类皆不失其时,这是司空之职。”后之工部尚书,即此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