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第6/8页)
[87]该研究标题为《北满的殖民地问题及其未来发展》,由满铁株式会社经济部的一名员工撰写。《中共在东北解决土地问题的方针与办法》引用了这篇文章,编入力耕编《土地政策》,第62—63页。
[88]力耕:《土地政策》,第63—64页。
[89]新华社延安电讯,1946年7月23日和26日。
[90]《东北各省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载于新华日报社编《东北问题》,第159页;以及新华社延安电讯,1946年8月20日。
[91]《陕甘宁边区政府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载于力耕编《土地政策》,第57—60页。
[92]新华社延安电讯,1946年12月24日;新华社北平电讯,1946年12月26日。
[93]史枚:《论现阶段的中国土地改革》,载于沈志远等人编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土地改革》,第26页;见许涤新:《中共土地政策指示的发展》,同上,第19页。
[94](1)《华东局关于山东土改复查的新指示》,1947年7月7日,《工作通讯》24,第2页;(2)《贯彻关于“耕者有其田”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见《1947年上半年来区党委关于土改运动的重要文件》,第14页。
[95]新华社,1946年7月26日;新华社,1946年7月26日。鲁风:《钢铁的队伍:苏北解放区实录之一》,第255页。
[96]可参见新华社延安电讯,1946年12月11日;李敦白为法新社写的新闻报道,1946年12月5日;新华社延安电讯,1946年12月24日。
[97]参见此处。
[98]郑岳春,参见此处;鲁风:《钢铁的队伍苏北解放区实录之一》,第255页。
[99]柯鲁克夫妇:《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第127页;韩丁:《翻身》,第209页。
[100]新华社延安电讯,1946年10月20日。
[101]区党委:《关于机关部队生产土地归农的指示》,见《1947年上半年来区党委关于土改运动的重要文件》,第1—3页。
[102]以下讨论主要依据三份史料:《潘复生同志的总结发言》,1947年1月17日冀鲁豫地区党委人民运动工作会议;参见此处;《区党委关于深入土地改革群众运动的指示》,1947年3月12日。均编入《1947年上半年来区党委关于土改运动的重要文件》,分别在第4—7、8—16、22—25页。
[103]这两个特殊问题是分区党委两个进一步指示的主题:《在土改中停止拆房实行房子回家的指示》,1947年5月1日;以及《对处理地主经营之工商业的指示》,1947年5月22日,编入《1947年上半年来区党委关于土改运动的重要文件》,第28—30页。
[104]参见此处。
[105]《景晓林同志在区党委扩大会上的总结》,见《工作通讯》第24期,第15页。
[106]《景晓林同志在区党委扩大会上的总结》,见《工作通讯》第24期,第16页。
[107]《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64页(第1250页)。
[108]《中国土地法大纲》,载于沈志远等人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土地改革》,第73—75页;韩丁:《翻身》,附录A。
[109]共产党对来自右的、左的和中的攻击很敏感,并且尽力回应它们。参见沈志远的《土地改革与发展生产力》,收录于沈志远等人编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土地改革》,第7—11页。
[110]《三个月总结》(1946年10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16页(第1205—1210页)。
[111]延安新华社,1946年10月20日。
[112]延安新华社,1946年12月16日。
[113]延安新华社,1946年11月23日。
[114]北平新华社,《新闻稿编》,1946年11月26日。
[115]延安新华社,1946年9月22日。
[116]参见此处。
[117]延安新华社,1947年1月13日和17日。
[118]延安新华社,1946年11月9日。
[119]新华社,由李敦白发回法新社的电讯,1946年12月5日。
[120]该战时支前任务的概述基于山东政府和军区在日本投降后发布的三篇的公告:《山东省人民自卫队战时勤务动员办法》,1945年8月17日;《战时人民紧急动员纲要》以及《民兵县大队工作纲要》,1945年8月18日。都收录在《山东省政府及山东军区公布之各种条例纲要办法汇编》中,第18—26、40—42页。
[121]《宋任穷同志六月十五日在中央局党校关于政治工作的报告》,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