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抗日战争的经验(第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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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破坏活动”泛指所有企图破坏和抹黑共产党控制的农村组织的行为。

在莱东县,斗争的“成果”统计如下:2763986元现金(币种不详),209999斤粮食,10066亩土地,1667亩山地,306头骡子,206头猪以及包括附属建筑在内的1656间房屋。

不幸的是,有关这些财产如何再分配的资料很少。有批评认为,有些斗争开展得较为草率,而且受益者主要是军属家庭。后一点在黎玉的一次讲话中得到了印证,他特别强调了1944年的斗争对1945年的征兵运动产生的直接影响。黎玉介绍了渤海地区广饶县的经验来证明自己的观点。[70]

黎玉指出,广饶县的北部地区曾经“非常落后”。1944年,当地政府和党委加大了征兵的力度,但他们无法完成县里的配额。大部分参军的人最后又回来了。在这一年年底,党和当地政府发动群众减租减息、反腐败和打击恶霸。在随后的一次征兵活动中——尽管只在该县的几个地区进行——共有3145人主动参军。正因为如此,黎玉才会得出结论:“只要群众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他们愿意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44年,山东全省只有1.1万人参军。但在1945年农历新年的征兵活动中,据称有4万人主动参军,民兵的规模超过了50万人。

共产党通过土地斗争运动发展出了规模庞大的各类党组织。到1945年,已有大约400万人加入了日益扩大的军事和非军事组织的系统中。参加各类组织的人数占到了山东老解放区总人口26%左右。

过激行为 和其他地区一样,在山东,减租政策的彻底实行和滥用之间的界限十分模糊。黎玉的发言让人感到,和他鼓励的激进主义一样,这种模糊是有意造成的。他曾表示,在开展斗争的特定阶段,过激行为是必要的。

1944—1945年山东斗争运动主要涉及的人数约有1.3万人。针对如此多问题的运动势必要打破阶级的界限。很多中农被划入“斗争对象”。这些人的阶级背景如下:[71]

黎试图找出引起忧虑的原因,最后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咎于该运动混乱的阶级结构。他指出对富农和中农的打击“在某些方面”是错误的,更不要说对贫农的打击。当过土匪、流浪汉和地主的狗腿子的中农和贫农不只是被批评,而是被惩办和罚款,这给他们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经济困难。中农和贫农都是基础群众中的一部分,所以应该以劝说的方式让他们承认过错,而不应该让他们成为斗争对象,“除非群众要求”——只有在这时,把他们作为斗争对象才“不完全是错误的”。[72]

同样黎对在山东发生的很多过激事件态度摇摆。这样的过激事件有很多,包括:不加区别的打击和任意的惩罚;雇工工资提高得过多,从而严重削弱了雇人干活的富农;有男性参军的地主和富农家庭经常得不到应得的优惠待遇。在一些边区和游击区,过激行为还造成了直接有害的后果:很多人被逼与日本人或其他反动势力勾结。而这,还不是全部。

根据黎的说法,1944—1945年减租减息调查在“削弱封建主义”的口号下,迅速发展成为彻底消灭经济剥削的一场运动。它在清算账目的过程中发生,斗争果实被用来“根除贫穷”,或更准确地说,重新分配财富。到1945年,清算的功能已经很明显。偿款数和欠款数不一定有什么关系。清算账目与其说是发生在过去的剥削中的债务偿还,不如说是直接没收和重新分配财富的一种替代形式。

在胶东区有的地方,算盘直接递给农民,他们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清算账目。在其他地方,曾经打过一记耳光的惩罚被定在100元。因为提升雇工工资是山东的一项重要改革,随着调查运动加紧进行,清算过去的无偿劳动成了相应的惩罚。“七年八翻”的办法被很多村庄使用。照字面意思,这意味着一个农民能够为过去7年之内未拿到或少拿的收入要求赔偿;这个数字将再乘以8——“8”是日军侵略的年数。等到这个数值再折算为通胀后的1945年的货币,数目就更大了。在鲁南的苍山县,有人为少算的20元工钱要求8000元的赔偿。在另一个事例中,本来4元的工资欠账清算时成了1000元。虽然退租的主要目的是惩罚那些试图逃避减租的地主,佃农还是被鼓励用同样的方式清算账目。[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