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第2/6页)
李明强拿出信纸,提笔写了“红霞”两个字,就停住不写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王红霞,以前要么是打哑谜讲话,不带称谓,要么是称王教员,从来没有这么软绵绵、酸溜溜地称“红霞”。
不行,我不能答应她。王红霞嫁给谁都不会差到哪里去,而田聪颖就不同了。我要娶田聪颖,给她力量,给她希望,给她幸福。李明强想了想,提笔在“红霞”两字前面加了个“王”字,又在后边加了个“同志”,拿出王红霞的诗看了看,嘴角泛起了那种带有讽刺意味的微笑。他在“同志”后边点上帽号,就写12个字:我是个残废,还不知依靠谁呢?
李明强写完,看了看,嘴角又泛起了那种带有讽刺意味的微笑。笑吧,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个信封,装好封妥,往桌子上一撂,上床熄灯睡觉。
……
军区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开除程富荣党籍军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军务处刘处长、财务处马处长、作训处李处长和军区原调查组包庇程富荣等人的成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军纪处理;卫廉清同志被任命为军区政治工作研究室正师职研究员,不到职继续担任步兵侦察大队政委;营房处孙处长担任香山步兵侦察大队参谋长;参谋长担任大队长;等等。
陆军总院按规定,把程富荣搬出高干病房。自军区决定之日起,医疗费由程富荣自理。
自此,首都军区这一大案要案以及连带出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李明强左手的硌伤已经愈合,只是留了个大坑。医生说,人体比电脑的灵敏度还高,它会慢慢修复的。但是,李明强的心灵深处又多了一块疤痕,他不知能不能修复。闲暇时,总是一个人待在宿舍里,对着他们军校毕业的集体合影一杯一杯地喝闷酒。他对军校领导、教员和全班同学一一敬酒,向他们诉说,忏悔,他恨自己当时没有拉住陆建峰,让陆建峰送了命;更恨自己不该把自己偷拿的那把五四式手枪也算在陆建峰头上。他当时不知道陆建峰的冲锋枪是文书送给陆建峰的,他认为警通连管着枪械库,是陆建峰私自从枪械库中拿出的。
陆建峰私自从枪械库中拿出一支冲锋枪,与拿出一把手枪和一支冲锋枪,在整个事件中都是一样的;李明强偷拿枪支与陆建峰私自从枪械库中拿出枪支,对处理侦察大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说,也都是一样的。李明强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当时才灵机一动,把手枪插入了程富荣的口袋里。在军区调查组调查时,他说是陆建峰交出的枪支。但是,李明强痛恨自己说慌,痛恨自己不敢正视自己的错误。他曾安慰自己,他是在陆建峰被勒死后才把自己的错误转嫁在陆建峰身上的,陆建峰若不死,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转而,他又怒骂自己欺负陆建峰死无对证,陆建峰若不死,他敢说那手枪是陆建峰拿的吗?
私心,怕背处分!
栽脏,卑鄙小人!
无赖,推托责任!
李明强整日生活在自责之中,又下不了决心向组织承认错误。组织认为,虽然陆建峰的手枪没有弄清来源渠道,但是,他有枪有子弹,却始终没有开枪,足以驳回程富荣对他“持枪行凶”的指控,不属于犯罪。陆建峰到军区自首的途中,一直顾及战友的生命安危,不惜将自己的车开进水沟,也说明他无意犯罪。所以研究决定,对陆建峰按事故致死处理,其错误行为免于追究责任。这样,田聪颖这个家属也没背什么政治包袱。但是,李明强的心灵深处一直不能安宁,总想为田聪颖做点事情,可田聪颖就是躲着不理他。他曾几次向田聪颖求婚,田聪颖一连几次都恼羞成怒地骂他个狗血喷头:
“你是陆建峰的同学,他尸骨未寒,你要不要脸?!”
“你是可怜我吧?我田聪颖还没有到让你可怜的份上!”
“你以为你是谁?想甩就甩,想爱就爱,我没有那么贱!”
“给你的钥匙!把房子还给你!我一辈子都不想见到你!”
田聪颖把侦察大队16楼1号房的钥匙甩给李明强,搬回了陆军总院的单身宿舍。
李明强感到痛心,感到憋气,感到像千钧压顶一样的沉重。他说不出倒不出,总觉得有一口气吐不出来,很想和人打上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