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秦国建设篇实现帝国梦想(4)(第3/5页)
秦始皇耗费无数精力花费大量民脂民膏让卢生等去寻找仙药,结果却听到卢生等人对自己的诽谤。一直心高气傲、行事又及其凶残的秦始皇嬴政大怒,便下令把咸阳所有的文化人全部捉去审问,不团结的这些文人竟然也相互告发,最终牵扯进去的竟有460余人之多。秦始皇下令把这些人全部活埋,这也就是著名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的长子扶苏天性聪明、性格温和,向来与咸阳城内各方士交好,又见父皇这样大施淫威,就加以劝谏,而此时杀红了眼的嬴政,任谁都不能阻挡他暴戾的性子,哪能顾得上扶苏。听到扶苏的直言劝谏,不但不听,反而立即下令将扶苏发配边疆,去担任正在那里戍边的蒙恬军队的监军。
在“坑儒”的前一年,秦始皇还曾下令“焚书”:凡秦记以外的史书和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后若有再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官吏若知而不检举的,与之同罪;命令下达30日内不焚书的,受黥刑并罚4年筑城劳役。
“焚书”和“坑儒”这两件历史性悲剧事件,在中国人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伤痛。众多具有文化、艺术价值的史书及书画等作品从此失传,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大流失。这场焚书坑儒事件作为世界文化史的一次浩劫被载入了各国的文化史册,作为不尊重文化的经典案例流传下来,令国人为之蒙羞。
秦朝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非但没有达到“家天下”的构想,反而促使强大的帝国短时间内便土崩瓦解。天道循环必有因果报应,虽然此时的始皇帝唯我独尊,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但他也不能摆脱这个自然规律。秦始皇对人民及群臣残暴的统治,最终还是激起了民愤。到了秦二世胡亥继位,更是在他老子的基础上变本加厉,疯狂地以严刑峻法谋一己私利。群臣人人自危,秦朝建立之初的一些管理制度已经名存实亡。
秦始皇去世之后,秦二世的继续暴戾统治使老百姓对嬴氏帝国彻底失去了信心。在多重原因的造就下,一个有抱负的年轻小伙子陈胜站了出来,大呼:天下苦秦久矣!并在大泽乡发动农民起义。
揭竿而起的义军一开始民心所向,所向披靡。在陈胜发动起义后的第三年,原本在一小地方的流氓头子刘邦也凑起了热闹,并且闹的动静还不算小,竟然率军攻入了咸阳。到了咸阳的刘邦召集当地豪杰开会,开始收买民心,并“约法三章”“除去秦法”,这一举措竟然让他最后取代秦始皇的子孙建立了自己的王朝。
刘邦作为一个基层的混混级人物,在揭竿起义中仅用了一句“一定革除秦朝法令”就深深地打动了当地的人民,他们听到刘邦起义口号之后纷纷响应,热诚拥戴刘邦。这充分表明了经历过秦朝苛政的人民对秦埋下的深深的仇恨。刘邦部分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汉王朝存在期间的确在国家管理制度方面进步了很多。
秦朝无情灭亡的事实,给社会和各层人民以深刻的警醒。人们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时,又重新想起了孔孟思想和言论,比如荀子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从秦末大起义认识到,人民的力量可以支持一个政权,也有力量推翻一个政权,可惜秦始皇迷信的是他那盗版法家思想,他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在秦始皇的家天下思想的影响下,他自己和二世胡亥都以所谓的天子自居,认为百姓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任由他们掠夺索取,他们却没想到会被老百姓给推翻取而代之,所以,说到底人民群众是国家的基础。国家之兴亡,君主之威辱,官吏之贵贱,一切的一切都决定于民心的向背。
不管秦王朝当时做出了如何不靠谱的事,但它的存在在历史上都是有一定地位的,它带领中国走进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特别是,秦王朝统治的15年间,建筑业、农业、商业都得到了发展,制度建立的也相当完善,对后世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国的领导人都十分重视依法治国,尤其在嬴政重用韩非之后,在治国方略中重视了法家理论,形成了“缘法而治”的传统。法令一经颁布,包括国王在内,都不得随意更改,都必须遵法、守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也说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种理想化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