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28/45页)
弟年来出而办事,所见非同门之人,则甚难与共事。盖吾党师弟之谊,千古未有,党所由立,全在此一点精神也,故当极力保全之。[220]
对康有为更加表白道:
弟子数年来阅历渐多,凡办事外人多不可靠,必须同门乃可。年来因办事之故,颇欲联络外人,而同门之谊渐衰,于是小人得以离间其间,制我死命,此事实卓如为罪之魁也。俗谚所云:上阵不离父子兵。今日欲办大事,真非同门不能也。盖草堂师弟之谊,数千年所未有。今日之所以能转移一国者,全在此一点精神耳。若舍此而破之,无一事之能办矣。
他还以梁启超及其党羽作为反面典型:
不观于今日卓如之情形乎,未革满清之命,而先革草堂之命。且不独革草堂之命,而卓如已为其弟子所革矣。今日港沪之报纸之大攻吾党者,全出卓如弟子之手。……且卓如不特其弟子攻之已也,其所最崇拜而重托者,一为之,一荫南,然一则阴险以害之,一则糊涂以累之。卓若欲另立一党,弟子可决其不旬日即败矣。
秉着办事同门人的原则,徐勤重新思考保皇会的组织与用人。他在美时计划与薛仙舟返省办一学校,鉴于滨沪情形,不愿全权交薛,为人作嫁,决意不在省城,改在九龙买一地,重立万木草堂,教育亲信子弟。
此堂既成,则夫子若返港,可以久留在此开学,可以复睹昔日讲学之盛事。有此根据地,则旧同门可复合,而新来之人亦可成才,不患吾党之败矣。不然,同门日疏,过了一二年,则更不堪设想矣。
徐勤准备亲自主持九龙万木草堂,以叶湘南为监舍,子良、刘桢麟、梁启田、陈汝成、林奎和他本人为中文教习,鲍炽、陈和泽为西文教习,何树龄为算学,立夫、罗普为东文,“合数年之力以鼓舞之,他日必有可观”。并请康同薇开女学堂,以悉尼吴迴惠为西文教习,“若此则同门人才日多,自可震服一切,无事不可为矣”。[221]因康有为未能及时回复,他又再三致函催促:“万木草堂万不能不重开,不然旧学尽散,新学不来,不战自败矣,故决当速行之”,并且要梁启超将公款汇港,以便开办。[222]他还告诉谭良:“弟现欲返港,在九龙重立一万木草堂,收各同志子弟教之,并招集各同门团聚其中,长者若返港,则在此讲学。如此,则旧学不散而后起有人,吾党可立于不败之地矣。”[223]
对于港澳总局,徐勤并未因广智书局一案而有所谅解。由于梁启超在美大受欢迎,“商会或有百五十万元以上,现外人知吾党势力之大,人人有利用之心,即局中朱礼、罗璪云、陈斗南之流皆然也。受文、镜如太好人,无端而大开门面,多招食客,即至反对党日以攻吾党为事者,犹在此传食(为之之弟专为打听消息者,亦在此),即徐桂之流是也。闻去年至今已费万金以上……加拿大同志闻之咸为愤怒者,今大错已铸,只有错埋二三个月,俟大会议妥后,即改革而已”[224]。徐勤劝告康有为:“夫子若返港,切勿住中环,宜在九龙租一楼住,幽静而方便也。……今日外人皆存一利用吾党之心,除了骗钱之外,无他事。故不可不慎之,免蹈庚子故事也。夫子在港见人宜细心,见同门人宜力鼓励之。”[225]
为了防止外人趁机利用骗钱,徐勤一再告诫康有为到港后只见同门同志,少见或不见外人。其时郑席儒由粤返东,欲借保皇党商会之力,办省中银行事,云港中同志多赞成之,徐勤则“极不以为然。今日我党之办商会必须求稳当,中国官场日以散吾党捉党人为事,千辛万苦所集之股,而投之于虎口,岑督一去,则如之何?”以康、梁名义招股,全假于郑手,万一有变,康、梁不能入内地与争,则大事去矣。“故今日办事只有在港沪办之,决不能在内地。”
关于商会,徐勤告诉康有为,总理人选“美洲同人多欲举惠伯为此,因其在美甚有人望也”。商会“(沪上买地皮及保火烛公司极可做)。银行、磁局甚难办,无人熟此道,靠外人甚难也”。“今日宜先办之商业,首以小银行为主,次则庄口,再次则上海保火险及按揭公司(因此生意中国人上海未有,且靠人不多,利钱甚大),轮船、磁局、纸局极不易办。”为了确保对财权的掌握,徐勤提出,无论何人担当商会总理,“至于款权,必当夫子自操之,或派一二至亲信可靠之人为此乃可”。“一切财权只有夫子与卓握之,决不能以百万之财,而妄投于一人之手,而甘蹈译局之覆辙也。”[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