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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五三章(第2/11页)

当然,审问潘英章,并不需他们亲自到堂,各派亲信司官,连同赵舒翘,一共是五个人会审。

“潘英章!”赵舒翘问道:“你跟崔尊彝等人,是何关系,先说一说。我可告诉你,你是革了职的,不说实话,就会自讨苦吃。”

在用刑的威胁之下,潘英章非常知趣,“我一定说实话。崔尊彝是云南善后局总办,同官一省,向来交好,周瑞清是世交。”他说,“龙继栋原是我当知县的时候的幕友,知县交代,亏空了一笔公款,是龙继栋拿他的住屋借了给我抵债的。”

“李郁华呢?”

“李郁华到云南做过考官,因为是同乡,彼此有过往来。”

“你跟崔尊彝是怎么起意,进京来游说云南报销案的?”

“崔尊彝为报销案很着急,急于了结以后,预备辞官回家。去年我补了永昌府,奉旨进京引见,崔尊彝亦要进京,当时便托我替他帮忙,找周瑞清托户部司员代办,较为省事。这完全是因为怕户部书办有意刁难的缘故。”

问到这里,赵舒翘先看一看由顺天祥、百川通两家查出来的帐目,记明崔尊彝由云南汇到京里的银子是十八万五千两,另外借用顺天祥两万八千两,总数二十一万三千两。这笔巨款的来路去向,一直不明,此刻弄清楚了潘英章的人事关系,便得从这里入手,查问究竟,案情就容易清楚了。

于是他问:“汇到顺天祥的银两总数,你知道不知道?”

“当然知道,共计十八万五千两,公款只有十万七千六百两……。”

这笔公款是预备办报销津贴部里用的,此外有崔尊彝、潘英章私人的款子,以及代云南官员汇到京里的私款,总计十八万五千两。编列三个字号:福、恒、裕。如果是公款开支,便用“福记”名下的存款,而这个户头,最初只支用了五万两。

“到京以后,我就找周瑞清谈报销的事,周瑞清不愿意管,再三恳求,他才答应……。”潘英章仿佛有些碍口似的,停了下来。

“答应了怎么样?”

潘英章想了一会,终于老实招供,“周瑞清到户部去打听,这个案子归云南司主稿孙家穆承办。正好龙继栋跟孙家穆同司,所以托他跟孙家穆去商量,讲定津贴八万两,先付五万。

后来在周家付了孙家穆四万五,余款……。”

“慢点!”会审的沈家本打断他的话问:“说定五万,怎么又变了四万五?”

“是这样的,”潘英章很吃力地说,“我请周瑞清扣下五千两,等到兵、工两部议准,手续都清楚了以后再付。”

“那么,其余的三万两呢?”

“其余三万两,等崔尊彝到京,结案以后自己付。”

“既然这样,扣下五千两在情理上就不通了。如果你认为孙家穆没有办妥,兵、工两部未曾议准,可以扣住那三万两不给,为什么先扣五千两?”沈家本问道,“你想想看,是不是情理不通?”

他问得含蓄,赵舒翘却是直揭其隐,“这五千两,”他问,“是不是给周瑞清的酬劳?”

潘英章早就在路上便接到警告了,千万不能牵涉到周瑞清跟他以上的人物,所以用斩钉截铁的声音答道:“决不是!”

“然则所为何来?好了,这话暂且也不问你。”赵舒翘说:

“你再往下讲。”

“到后来我就不大问到这件事了,一来要忙着引见,二来,水土不服、身子不爽,一直在龙家养病。”

“龙继栋也用过百川通的银票,是你送他不是?”

“不是!”潘英章说,“我自己有一万银子,划出五千给龙继栋,是还他的房价。另外送了四百两银子,是津贴他的饭食,送他老太太的寿礼。”

“李郁华呢?有没有帮着你游说?”

李郁华是个不能“共事”的人,潘英章一到京,跟周瑞清和龙继栋谈起云南报销案时,就受到过警告。此时老实答供,同时又说:“李郁华曾经一再问起,我也不敢冷落他,所以拿崔尊彝托买东西这件事,转托李郁华去办。”

“这是什么意思呢?”

潘英章苦笑不答。其实这是无须问得的,当然是借此“调剂”之意,要问的是,李郁华得了多少“好处”?

“托李郁华买的什么东西?”

“是人参、鹿茸这些珍贵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