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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风霁月 和而不同李济与胡适的相济与不适(第2/6页)

3按说,同盟上海总部收到控诉书后,为慎重起见,理应向北平分会核实后再行决定,现在却贸然刊登;还有史沫特莱信尾的那句话说,如果北平分会不照办,就要为犯人遭受迫害承担罪名。这岂不形同胁迫?胡适当天就把这两层意见写入信中,准备寄往上海总会。4信未发出,胡适便在次日的英文报纸《燕京新闻》上读到了那份控诉书和宋庆龄的信,署名“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全国执行委员会”。种种迹象坚定了胡适的判断,他在第二封信里认为,上海总会收到的那份控诉书是捏造的。他指出:“孙夫人不加考察,遽信为真,遍登各外国报纸,并用‘全国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发表,这是大错。”他进一步表态,倘若一二私人能够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则北平的朋友们“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5胡适不赞成上海同盟会总部的逻辑推理:“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既然中国监狱里普遍存在拷打,那么每一所中国监狱都存在拷打;北平的反省院里一定存在酷刑拷打。他坚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能说八分话”的态度,既然没有获得北平反省院严刑拷打的直接证据,就无法扭曲具体去迎合那个哪怕是正确的抽象。2月5日,胡适写了一封致成舍我、李济、陈博生三人的信,大意是说:收到史沫特莱和孙夫人的信,以及署名“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的呼吁一篇,感到失望;已作长信(4日、5日)致蔡元培、林语堂。胡致蔡、林的长信中有这样的内容:如果一二私人擅用“同盟”执委会名义公布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现将原信及回信送成、李、陈三人“大鉴”,如蒙同意,请成君留一副稿,将原信快邮寄出,如三位认为应召集执委会讨论,“乞示知”,云云。6

胡适的上述两封抗议信经过同盟北平分会的执行委员成舍我、李济、陈博生传阅之后,由成舍我用航空快邮寄往上海。信中胡适表示“是绝对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然而不待他退出,同盟就于3月4日将他开除了。胡适被开除后,李济以及四十余位教授、校长组成的同盟北平分会也在3月28日停止了活动。从蔡元培、林语堂二位在2月13日致胡的信中可以证实,他们已及时收到胡的长信。这就间接证明,李济与成舍我、陈博生三人是同意了胡适信中的意见的;否则就会把信留下,要求执委会讨论。因此可以推断,他们三人在一定程度上同意或默认胡的长信的最后一段话的精神,愿与胡适共进退。

以上只是胡适与李济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思想上的契合。他们彼此真正地了解,是即将离开大陆前的1948年,在武汉共同度过的几天日子。那年10月,李济应武汉大学校长周鲠生之邀,与北大校长胡适联袂赴武汉讲学。《胡适日记》中写道:“1948年10月1日早七点出门,邀了李济之同到国际联欢社,与周鲠生、熊□□(此处原文为方框“□”)同到招商局码头,搭小火轮上江泰轮船。十一点后,始开船。一九三七年九月八[日]夜,自南京坐轮船往汉口,到今天已十一年。”李济在武昌和汉口作了两次演讲,题目分别是《青铜时代之初期》和《日本一个月》。当胡适、李济两人同时出现在武汉大学讲坛上时,大礼堂挤满了听众。校长周鲠生站在讲台正中,环视全场,微笑致辞:“我们今天请来了两位贵宾,一位是北大校长胡适先生,姓胡名适、字适之,另一位是中央研究院的著名考古学家李济先生,姓李名济字济之。他们两位的名和字是不谋而合啊!胡适校长昨天跟我开玩笑说我把他们两人‘押上(珞珈)山’来了!大家知道,我对考古学是一窍不通,好在胡适校长是无所不通,现在就请他代劳给大家介绍一下李济之教授,好不好?”……7

此行的朝夕相处,胡适曾向李济介绍了一些生活小常识,比如建议演讲前的一顿饭,只能吃半饱,否则会造成不适,可以喝少许一点酒或许有益,还讲到怎样才是正确的刷牙方法等。当时,他们比邻而居,共用一个浴室。有一天李济问胡适,你这么累,何不洗个热水浴?胡回答,太累了,洗完后没有精力再去擦浴盆,又不想麻烦工友,免了吧。“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言),李济反躬自省,自己似乎就没考虑得这么细微。总之,这是一次愉快的学术之旅,只是无论李济还是胡适,当时谁也没有料到,这是他们在大陆最后的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