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二(第4/9页)

“樴在墙者谓之”。

《内则》疏云:“植曰,横曰箷。”国藩按:植非立于地也,但着于墙壁耳。吾乡俗曰“钉子”,可以挂衣。

“植谓之传。”注:“户持植也。”

按:键,门持之木,有横键者,有直键者。此曰植,盖直木也。

“杗谓之梁。”

韩文“大木为杗”本此。国藩按:梁施于南北两楹之上,堂之东西凡两梁四楹。

“开谓之。”注:“柱上欂也。”

按:侏儒短柱之上,或施方木如版,或施直木如笄,上以承栋,如花房之有蒂,所以斟酌厚薄之间也。

“栭谓之楶。”注:“即栌也。”

《说文》:“栌,柱上袝也。”国藩按:《说文》以栌为柱上之袝,则与欂、等字相同。郭氏谓栭即栌也,则是短柱,而非柱上之袝。《释名》云:“栌在柱端。”颜注《汉书》亦云:“欂,栌柱上袝也。”是栌以指柱上之袝为正解。

“栋谓之桴”,注:“屋。”

按:凡承榱之横木,京师曰檩子,《集韵》:“檩,音凛,屋上横木。”吾乡俗曰房条。其屋脊居中者曰栋、曰极、曰危,《说文》系传云:“极,屋脊之栋,亦谓之危。”其余曰桴。《说文》:“桴,栋名。”邵晋涵云:“栋,一名桴。是桴者中栋也。檐之横梁为楣,从中栋之名而亦称为桴耳。曰棼、《说文》:“棼,复屋栋也。”国藩按:凡桴皆可名棼。其在复屋者曰、曰望。《说文》:“,棼也。”。《释名》云:“,隐也,所以隐枅也。或谓之望,言高可望也。或谓之栋,是即栋也。或谓之阿,《士昏礼》郑注:“阿,栋也。”《西京赋》“列棼橑以布翼”,指檩之小者言之。“荷栋桴而高骧”,指檩之大者言之。至《士昏礼》训阿为栋,则指其地言之耳,非累名为阿也。刘熙偶有未察耳。

“桷谓之榱。桷直而遂谓之阅,不受檐谓之交。”

《谷梁》释文云:“方曰桷,圆曰椽。”国藩按:北五省椽有方者,有圆者;吾乡则以薄版为之,曰阅椽。短者不能直达于檐,皮,则有三续四续者矣。名曰椽皮。椽长者从栋直达予檐。须换他椽续之,曰交。若吾乡之椽“檐谓之樀。”注:“屋梠。”

檐谓之樀。”注:“屋梠。”

邵晋涵曰:“梠,又谓之宇。《士丧礼》:‘置于宇西。’注:‘宇,梠也。’”国藩按:众椽之头,参差不齐,故施横木以齐之。吾乡于椽皮之当,掩以横版,名曰落檐,亦其意也。其名曰檐、曰樀,曰梠、曰槾、《释名》:“梠,旅也;连旅旅也。或谓之槾;槾,绵也。绵连榱头,使齐平也。”国藩按:槾有二物,一为涂墙之器,一为榱头之木曰楣、《说文》:“楣,秦名屋櫋’也,齐谓之檐,楚谓之梠。”《释名》:“楣,眉也。近前若面之有眉也。”曰棳、《说文》:“屋櫋联也。《楚辞·九歌》:“蕙櫋兮既张。”曰、《说文》:“檐,也。,梠也。”徐锴曰:“连檐,木在椽之端者。”曰爵头,《释名》:“连榱头之木,上入曰爵头,形如爵头也。”实一物也。凡檐之上皆曰宇。郑氏训宇为梠,指其地言之耳,非谓椽端之木果名曰宇也。邵氏失之。

“橜谓之”。

者,门中所竖短木。臬者,植一直木以为之表也,与樴杙之在地者无别。但樴杙或有欹斜,臬则正直耳。

《释山》:“小山宫,大山岌。”

此宫字与《庄子·德充符》“而王先王”之王字字法相同。

“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嵩高为中岳”。

邵氏曰:“冀之霍山,与泰、衡、华、恒,唐虞之五岳也。华、岳、泰、衡、恒,周之五岳也。泰,衡、华、恒、嵩高,汉初之五岳也。泰、华、霍、恒、嵩高,武帝所定之五岳也。”国藩按:邵氏以此数语为定论,颇为武断。

《释畜》:“蹄趼善升甗。”注;“蹄,蹄如趼,而健上山,秦时有蹄苑。”国藩按:若以蹄为兽名,则蹄下当更重一蹄字,蹄趼与下枝蹄趼为一例,郭注有两蹄字是也。若以甗为兽名,则读趼为句,蹄趼为句,李巡、颜师古之说亦自可通。邵晋涵遽驳小颜,未见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