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泛论子学时代(第2/5页)

吾人对于赵翼所谓天意,虽不同意,然贵族政治之崩坏实当时大势之所趋。此在春秋之时已见其端,故宁戚以饭牛而得仕于齐,百里奚以奴隶而仕于秦;此庶人之升而为官者也。《诗》有黎侯之赋《式微》,《左传》谓:“栾,却,胥,原,狐,续,庆,伯,降为皂隶。”(昭三年,《左传》卷二十,《四部丛刊》本,页十六)孔子本宋之贵族,而“为贫而仕”,“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矣”;此贵族之降而为民者也。如是阶级制度,遂渐消灭,至汉高遂以匹夫而为天子,此政治制度及社会组织之根本的变动也。

与贵族政治相连带之经济制度,即所谓井田制度。《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左传·昭七年》芈尹无宇曰:“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左传》卷二十一,页十六)所谓王土王臣,在后世视之,只有政治的意义,然在上古封建制度下,实兼有经济的意义。上所述社会上之诸阶级,亦不只是政治的、社会的,而亦且是经济的也。盖在上古封建制度下,天子、诸侯及卿大夫,在政治上及经济上皆为人民之主。例如周以土地封其子弟为诸侯,即使其子弟为其地之君主兼地主也。诸侯再以其地分与其子弟,其子弟再分与庶人耕种之。庶人不能自有土地,故只能为其政治的经济的主人作农奴而已。《左传》、《国语》中所载当时之政治,皆不过有数几家贵族之活动;所谓人民者,但平时为贵族工作,战时为贵族拼命而已。王船山曰:

三代之国,幅员之狭,直今一县耳。仕者不出于百里之中,而卿大夫之子恒为士,故有世禄者有世田,即其所世营之业也。名为卿大夫,实则今乡里之豪族而已。世居其土,世勤其畴,世修其陂池,世治其助耕之氓。……(《读通鉴论》卷十九,《船山遗书》本页十六)

“其助耕之氓”,即系农奴,夏曾佑曰:

井田之制,为古今所聚讼。据汉唐儒者所言,则似古人真有此事,且为古人致治之根本。以近人天演学之理解之,则似不能有此。社会之变化,千因万缘,互为牵制,安有天下财产,可以一时匀分者?井田不过儒家之理想。此二说者,迄今未定。兹据秦汉间非儒家之载籍证之,似古人实有井田之制,而为教化之大梗。其实情盖以土地为贵人所专有,而农夫皆附田之奴,此即民与百姓之分也。至秦商君,乃克去之。此亦为社会进化之一端。(《中国历史》第一册,页二五八)

史谓商鞅“坏井田,开阡陌……王制遂灭,僭差无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食货志》,《前汉书》卷二十四上,同文影殿刊本,页七)。此农奴解放后“民”之能崛起占势力为大地主者也。所谓井田制度之崩坏,亦当时之普通趋势,不过商鞅特以国家之力,对之作有意识的、大规模的破坏而已。

其次则商人阶级亦乘时而占势力。《汉书》曰:

及周室衰,礼法堕。……其流至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于是商通难得之货,工作无用之器,士设反道之行,以追时好而取世资。……富者土木被文锦,犬马余肉粟。……其为编户齐民,同列而以财力相君。……(《货殖传》,《前汉书》卷九十一页三)

此谓因“王制灭”,“礼法堕”,故庶人崛起而营私产,致富豪。然若就经济史观之观点言之,亦可谓因农奴及商人在经济上之势力,日益增长,故贵族政治破坏,而“王制灭”,“礼法堕”。商人阶级崛起,弦高以商人而却秦存郑,吕不韦以大贾而为秦相,此资本家之与当时政治外交发生直接关系者。总之,世禄井田之制破,庶民解放,营私产,为富豪,此上古经济制度之一大变动也。

【注】《左传·昭公十六年》:“宣子(韩起)有环,其一在郑商。宣子谒诸郑伯。子产弗与。……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左传》卷二十三页十四至十五)按誓词所约,在以后皆为不成问题之事,而乃信誓旦旦。可知贵族之欺压商人,在当时为常事,而商人原来地位之低,亦可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