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第13/14页)
如果说,官家制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代表着皇权,那么湖北发生的这起民间盗窃案,就是官僚集团联手对抗皇权的妄为之举。乾隆了解内情后,震惊之余不免愤怒。他命湖广总督李侍尧等速将涉案的幕友徐掌丝兄弟等拿获交由刑部处理。乾隆借此案为各级官员敲响警钟,他着令各省督抚要彻查幕友上下交通,干预政令的事,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续用旧任幕友,以切断幕友之间的联系网络。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到了嘉庆、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了一个家族将一个地方的各级衙门的幕友岗位全部垄断,幕友网络在地方官场大有天罗地网之势。
段光清在《镜湖自撰年谱》中同样记载道: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就任建德知县,按照官场规矩去拜见知府时,知府问他有没有请幕友。段光清回答刑名(司法)、钱谷(财政)两席已定,知府听了非常不高兴。他阴沉着脸说:“尔处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处朋友皆上宪所荐也。”意思是,你这个县长聘请幕友竟然可以自作主张,而我这个市长聘请幕友都是上级领导派发的。
段光清听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他忙解释说,我刚刚上任,需要依赖幕友干点事,今天大人要推荐幕友,是人情难却。但是人情只能安排一小席,刑钱两大席却不能安排。
好个不晓行业潜规则的段县长,没有办法,知府只好推荐了一个小席,段光清没有理由再拒绝只好收下。段光清在文中还谈到当时向他推荐幕友的人非常多,甚至可以用“车载斗量”。稍微出色点的,荐条都贴到签押房的墙壁上,次一等的,荐条也贴到了内账房的墙上。
可以说,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早已是晚清官场上通行的“潜规则”。上司这样做,不光是为了安排亲戚朋友就业,更主要的是上下之间形成一个权力的信息管道,便于掌控。对于上级官员来说,幕友之间的上下交通,使得他们掌握的权力管道畅通无阻。
在当时,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是官场“潜规则”。州县官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不受到刁难,往往不敢不用,也不能不用,就是你有一千个不满意的理由,也得欣然接受,这就是“勒荐”。用权力掐住你的脖子,让你接受他的推荐。
道光年间,在南昌府衙门里有一个叫胡怀符的幕友。此人混迹江西官场十余年,人际关系网络盘根错节。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关系非同一般,仗着这层关系,几乎所辖州县的幕友,都是由他一人推荐。和前案的徐掌丝有着同样的经历,他的很多家族亲人,都在江西各地做幕友。他的兄弟姊妹很多,比如说他的弟弟胡老五、胡老七和妹婿章老七分别在建昌府、安远县、南昌府做幕。简直把幕友这个职业,做成了家族产业。
如果地方遇到什么案件,最先得知消息的不是地方官员,而是幕友胡怀符。因为各州县幕友先是通报给胡怀符,征求其意见,然后经过胡的批准才上报给地方官。只要有新派驻的官员来到江西地界为官,胡怀符都会找机会将自己的人推荐给新任官员做幕,那些初来乍到的州县官也不好拒绝。胡怀符靠着批发幕友,居然富甲一方。
由胡怀符这样的幕友编织的网络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主要还是由政治体制本身所造成。在清朝权力系统的分配制度下,州县官的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很多事情自己无法拍板做决定,需要层层上报,等待上级给明确的指示。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上下级衙门幕友之间来往频繁,为幕友滥用隐权力创造了机会。
幕友就业的途径无非两种:一是幕友之间互相推荐。也就是胡怀符这种类型的幕友,他们直接向下级推荐自己的亲友,进入下级衙门做幕,并讲定一年要交多少规例,遇事好彼此关照。二是段光清这样的州县官员大多由自己的上司推荐幕友。因为上司左右着州县官的升迁,如果拒绝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就会被视为异己分子。既然不是圈里人,就有可能被踢出局。州县官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个不满意,也会无奈地接受,而有的识相一点的州县会主动向自己的上司奏请荐幕,态度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