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学(第11/13页)

我非卫道士。

但是我一向认为,一部小说或别的什么书,主要以“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而闻名,其价值总是打了折扣的。不管由此点引起多么大的沸扬和风波,终究不太能直接证明其文学的意义。

故我难免会按照我这一代人读小说的很传统的习惯,咀嚼《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思想内容。

我认为它是一部具有无可争议的思想内容的小说。

那思想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对英国贵族人士表示了令他们难以沉默的轻蔑。因为劳氏描写了他们的性无能,以及企图遮掩自己性无能真相的虚伪。当然,也就弘扬了享受性爱的正当权利。

我想,这才是它在英国遭禁的根本缘由。

因为贵族精神是英国之国家精神的一方面,贵族形象是英国民族形象历来引以为豪的一方面。

在此点上,劳氏的那一部书,似又可列为投枪与匕首式的批判小说。

但英国是小说王国之一。

英国的大师级小说家几个世纪以来层出不穷,一位位彪炳文史,名著之多也是举世公认的。与他们的作品相比,劳氏的小说实在没什么独特的艺术造诣。就论对贵族人士及阶层生活形态的批判吧,劳氏的小说也不比那些大师们的作品更深刻更有力度。

但劳氏鼎鼎大名起来的,分明非是他的小说所达到的艺术高度,而是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时及以后所造成的新闻。

我想,也许我错了,于是借来了他的《儿子与情人》认真地看了一遍。

我没从他的后一部小说看出优秀来。

由劳氏我想到了两点:第一点,我们每一个人作为读者,是多么容易受到宣传和炒作的影响啊。正如触目皆是的广告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消费意识必发生影响一样。这其实不应感到害羞,也谈不上是什么弱点。但如果不能从人云亦云中摆脱出来,那则有点儿可悲了。第二点,我敢断言,中外一切主要因对性的描写程度“不当”而遭禁的书,那禁令都必然是一时的,有朝一日的解禁都是注定了的。虽禁之未必是作者的什么耻辱,但解禁也同样未必便是一部书的荣耀。

人类文明到今天,对性事的禁忌观念已解放得够彻底,评判一部小说的价值,当高出于论性的是是非非。倘在性以外的内容所留的评判空间庸常,那么“大胆”也不过便是“大胆”,“赤裸裸”也不过便是“赤裸裸”……

我这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读后杂感,仅作一厢情愿的自言自语式的记录而已,不想与谁争辩的。

随提一笔,根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改编的电影,抹淡了原著对英国贵族人士的轻蔑,裸爱镜头不少,但拍得并不猥秽。尽管算不上一部多么好的电影,却还是可归于文艺片之列的。

我也基本上同意这样的评论:就劳伦斯本人而言,他对性爱描写的态度,显然是诚实的、激情的和健康的。

我不太喜欢他和他的小说,纯粹由于艺术性方面的阅读感觉。

现在,我要回过头来再谈我自己写作实践中的得失。

首先我要提的是《一个红卫兵的自白》。这一本书,对于在“文革”中刚刚出生和“文革”以后出生的很年轻的一代,比较感性地认识“文革”,有一点点解惑的意义。写时的动机正在于此。但也就是一点点的解惑意义而已。因我所经历的“文革”,其具体背景,只不过是一座城市一个省份。而且,只不过是以一名普通中学生的见闻、思想和行为来经历的,自身认识的局限是显然的。虽则“大串联”使我能够写入书中的内容丰富了些,却仍只不过是见闻和一己感受而已。

我更想说的是,也许,此书曾给中国的“新时期”文学,亦即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文学,带了一个很坏的头。它是当年第一部写“文革”中的红卫兵心路的长篇小说。按我的初衷,自然是作为小说来写的。本身曾是红卫兵,自然以第一人称来写。既以第一人称来写,也索性便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写入书中了。刊物的编辑收到稿件后来电话说:这部小说很怪呀,你看专辟一个栏目,将它定为“纪实小说”行不行?我说:行呀。有什么不行呢?那大约是1985年。我被社会承认是作家才三年多。对于小说以外的文学名堂还所知甚少,也是第一次听到“纪实小说”这一提法。它当年只发表了一半,另一半刊物不敢发表了。似乎正是从此以后,“纪实小说”很流行了一阵子。接二连三,在文学界招惹了不少是是非非,连我自己也曾受此文学谬种的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