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5/15页)

六、宿命的分身、最后的民族

帝国民族(最后的民族)除了法统资源的意义,还有地缘政治的意义。邦国的地缘处境与其文明季候同样是历史民族的宿命,不属于人类智慧可以经营的范围。历史民族的诞生必然消耗其前身或周边原始居民积累的原始丰饶以奠定统治格局,这种消耗通常是不可逆的。过早产生的民族不仅有太多的内部统治术和太少的原始丰饶,还要与季候相近的邻邦相互消耗。面对垂暮的中原各邦,年轻的帝国民族总是相对孤独和安全的文明守边者。这时,施予统治不再是征服而是拯救,统治成本可以降至最低。这正是罗马面对希腊世界、美国面对欧洲各邦的地缘形势。

古典的前理解根深蒂固,欧洲几乎每一个历史民族都有自己的罗马式修辞。法兰西及其革命、普鲁士及其秩序、俄罗斯及其神圣都曾以西方世界最后的民族自居,把宿命解读为搏击迦太基(英格兰)而自帝。这些斗争为国家的摩洛克化推波助澜,针对君侯的战争渐渐演变为针对全民的战争,在更大范围内上演了奠定雅典民主的鸡与蛋循环:全民战争促成普选权,普选制支持全民战争。原始丰饶在“春秋”礼仪性战争中只是一种背景,在“战国” 民主化战争却是最基本的因素。民主化战争是帝国的襁褓,正如礼仪性战争是多国体系的苗圃。欧洲诸民族因原始丰饶不足以支持帝业之重而相继溃灭,沦为哈德良的雅典——世界文人和世界艺伎,依靠罗马粗人附庸风雅而维系历史特权地位。

唯有北美最长久地畏惧摩洛克(Moloch)国家的血贡,唯有它的罗马式修辞仅限于宪制问题(只有华盛顿是众口一词的辛辛纳图斯,艾伦·伯克是众怒所归的卡提林,可敬的国父们人人自以为堪称加图),最缺乏世界帝国的心理结构。唯其如此,美国保存了最丰厚的原始丰饶,直到历史正在接近尾声,中原各邦血枯力竭,“帝国就是和平”的时代呼之欲出。

随着神性历史步入终结,理解历史脉络因果的健全直觉也与之俱尽,而任何精密的史学技术都必须以此为基础才能有生命,否则将沦为庞杂无内在联系的奇闻逸事录,只具备《塞尔彭自然史》一类怡情价值。这种拜占庭式辑录是垂老智性的最后闪光。于是,对“盛世”(或历史秋熟季候)的病态贪婪和工具理性催生了一种妖妄的炼丹术,企图在不分春夏秋冬的树木上让果实批量速成。炼金术的信徒在逆天行事的谵妄驱使下辛勤工作,希望清除毛虫可以繁荣蝴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正地位。诸神倦了。

然而在此之前,罗马的历史-地理宿命仍将不由自主地展开铁杖,直到穷尽其内在可能性[241]。严冬降临时,罗马和平-帝国秩序独自屹立在万国与毁灭之间。诸神渴了。

七、通向罗马之路

“礼失求诸野”,意思就是,文明边缘地区的演化慢于中心地区,更容易保存宪法的原始形式。日本神社之于周汉古礼、李氏朝鲜之于宋儒都是这样的例证。我们今天如果寻访普通法的原始形式,最适当的地方不在英格兰或新英格兰的名都古城,而在美国中西部的乡镇。莎士比亚时代的温切斯特在内布拉斯加,怀特菲尔德时代的美国在德克萨斯。正因为如此,美国才能以英格兰古老法统的保卫者自居。她复辟了否定主权概念的都铎宪法,暂时击退了威斯敏斯特危险的创新。

英格兰经过内战的洗荡和列强竞争的考验,已经发现了霍布斯主义的妙用,准备适当改造国内宪制,争取在爪牙见血的世界上出人头地。然而,历史的步伐在新大陆慢了不止半拍。新诞生的美国拷贝了都铎英国的国际地位和地缘形势。只有列强遗忘、海洋保护的世外桃源才能安心享受没有常备军的自由。都铎宪法的奥义在于:她的政府只有几百名仪仗队性质的军队,自耕农以上的阶级几乎家家自备武器;中央的强制力取决于号召各郡民兵自费勤王的声誉;地方政权掌握在法官手中,法官由自掏腰包的乡绅担任;税收由乡绅和商人自己确定,自己征收。有产阶级如果决定饿死政府,运用国会都是多余的。他们只要自己低估产业的价值,然后通过自己的陪审团宣布逃税无罪就行了。没有人把无产阶级当回事。人们不假思索地假定:他们当然会拥护本乡本土的“天然统治者”——供应下议院议员的绅商阶级。在这样的国家,政治斗争经常以法律诉讼的形式进行。因此,律师在国会议员中所占的比例格外高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