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3/15页)
从宪法意义上讲,17世纪内战是普通法保守主义对欧洲绝对主义革命的反动。爱德华·柯克爵士的基本法理论[233]已经无法通过《权利请愿书》来保全,只有内战才能阻止王室引进法国和西班牙的绝对君主制。从宪法意义上讲,北美独立战争是都铎宪法(没有最高主权概念的混合宪制)对新兴(国会至上)国家主权论的反动[234]。从宪法意义上讲,美国内战推翻了独立战争的宪法仲裁,使(联邦至上)国家主权论和(民心独裁者的)人民主权论战胜了都铎宪法的封建自由遗产(混合宪制和地方主义),使美国背离欧洲贵族传统走向罗马群众政治。
帝国的道路自此打开。
在邦国宪制中,恺撒主义是法统与群众的分割线。
在帝国秩序中,恺撒主义是民主集权和地缘宿命结合的自然产物。
四、别了,华盛顿
欧洲贵族的血脉在北美体现为弗吉尼亚绅士-种植园主传承的政治经验,这个阶级是独立战争、费城制宪会议和南部邦联的灵魂。他们维护的对象始终如一,罗伯特·李将军在血缘和精神上都是华盛顿将军无可争议的传人。南部邦联的《分离(独立)决议》在文字和精神上同样是大陆会议同类文献的翻版,以政治分离为手段维护社会保守的决心也丝毫不逊于当年的北美殖民者。
但他们抵抗的对象并非始终如一。英国贵族对社会秩序动摇的恐惧超过了战败的恐惧,而民主守护神林肯恰好相反。在名义上的战争起因(黑奴问题)上,这一点表现得格外清楚。
独立战争时期的黑奴暴动比南北战争时期更加积极。阿比盖尔·亚当斯夫人听到保王党和马萨诸塞州黑奴联合起事的流言,麦迪逊也报告弗吉尼亚州黑奴准备勾结英军。不久,流言就变成了事实。1774年12月,佐治亚州圣安德鲁斯的黑奴果然暴动,杀害了四个白人。1775年7月,北卡罗来纳州民兵指挥官约翰·辛普森上校也破获了本州黑奴勾结英军的密谋[235]。1775年10月7日,弗吉尼亚的英国总督邓莫尔勋爵约翰·默里宣布执行军法统治,解放愿意“为国王而战”的叛乱者黑奴。上千名黑奴逃离主人,加入“埃塞俄比亚军团”,构成了保王党军队的主力[236]。1775年11月14日,弗吉尼亚爱国者(英国人称为叛乱者)民兵指挥官约瑟夫·哈金斯已经被自己的黑奴俘虏[237]。大多数黑人士兵站在英国人一边作战。1783年,《巴黎条约》签订时,数千名黑人追随保王党一起流亡,包括黑人士兵和他们的家属[238]。如果英国人乐于推广“解放叛乱诸州黑奴”之类的机会主义措施,弗吉尼亚绅士的前途就会岌岌可危。阿灵顿庄园的黑奴远比哈金斯的黑奴更忠诚,对罗伯特·李也只是一种可怜的安慰。
斯蒂文森为邦联扮演了加图-方孝孺的角色,他在副总统任内丝毫未能阻止林肯动员民心独裁者的草根力量,却卓有成效地妨碍了杰斐逊·戴维斯保卫州权的临时军事组织措施。但加图的使命就是通过失败的殉道光大自己的原则,而不是为了成功而玷污原则的纯粹性。双面神林肯身兼民主守护神-宪制破坏者、草根保守主义者-帝国激进主义者、自耕农自由主义者-强政府集权主义者的暧昧角色,而斯蒂文森的历史形象定格于《从宪法看内战》(Consitutional View of the Late War Between the States)。他是克莱-卡尔洪-平克利叛乱的政治传人、“联邦——次于自由”原则的道成肉身。他要通过此书证明:假如有朝一日,行政官篡权与群众民主的致命结合终于泛滥成灾,摧毁了混合政体的藩篱,使法统重新退化为无形态的赤裸暴力(这是文明以前、文明以后、文明以外大多数人类的自然状态),那么,南方可以问心无愧,因为它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汉密尔顿在艾伦·伯尔(Aaron Burr)身上发现了卡提林,将他逐出国父们的圣殿;斯蒂文森在林肯身上发现了恺撒,却让他成就了诸恺撒的系谱。华盛顿-李家族是中古式多元权力和贵族自由的人格化,林肯则是恺撒主义霸国和群众领袖政治的人格化。内战的宪法仲裁落在“联邦——加上自由”原则一边,为国家集权打开了第一个缺口。这个缺口是美国有资格染指海外事务乃至卷入世界大战的初始条件。不有所废,君何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