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11/15页)
在杜鲁门政府的期待下,最高法院重新解释宪法的时机日益成熟。在“谢利对克莱默案”(Shelley v. Kraemer)中,法院根据法律平等保护原则,宣布种族限制性契约违宪,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这将使种族平等构成美国民主原则的一部分,杜国际舆论悠悠之口,在文化冷战中争取有利地位。司法部为了支持重新释宪,引用国务院的观点:美国由于国内的种族歧视,在对外关系上处境尴尬。种族平等本质上属于集体主义概念,与个人主义的独立和平等相差甚大;但在反共统一战线的意识形态笼罩之下,这些次要分歧似乎可以忽略不计。种族歧视威胁到美国担任自由世界领袖的资格,这才是美国精英阶级的首要关注点。20世纪50年代初,国会(包括民主党在两院的领袖)对杜鲁门政府的态度不如法院友好;但康涅狄格州参议员威廉·本顿仍然支持公平就业法案,因为理顺种族关系有利于国家安全。这个理由在当时非常必要,因为“公平就业”的真正含义就是限制契约自由、侵犯财产权,两者都是盎格鲁传统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石,只有存亡攸关的重大理由才能说服美国人改变主意。早在17世纪,奥兰治亲王就坚持说:业主有权根据自己的偏见选择仆人和代理人,国会不应立法干预。业主的歧视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天然权利,因为被歧视者对自己的产业同样可以当家做主。汉普登议员、长期国会和法兰西立法议会的财产权理论跟他相同,新政自由主义的社会和谐观明显更接近劳德大主教的社群主义理论。
在民权运动的大部分历史上,司法机构远不如行政机构激进。冷战时期,内政机构远不如外事机构激进。麦卡锡对国务院的怀疑超过了对其他任何政府部门的怀疑,这并不是偶然的。整个1950年代,美国新闻处不断鼓吹种族隔离违宪论。在交通和学校的去种族隔离过程中,司法部习惯向国务院索取他们需要的种族歧视负面材料。可见,国内政治斗争的宣传机器远不如国际冷战斗争的宣传机器精密完备。司法部首先挑战惯例,法院随后重新解释宪法原则,然后外事部门将法院的新解释加工为宣传材料,反过来论证美国体制的公正和开明,以衬托苏联的专横和压制。东欧和亚非拉的读者和听众关注美国民主的承诺,甚至超过民权活动家。冷战的天平更多地掌握在他们手中,美国外交官争取他们的愿望不会低于苏联情报官渗透黑人团体的愿望。早在布朗案的判决下达以前,全世界的目光就已经对准美国最高法院。大多数评论都是从冷战角度出发的,很少有人关心宪法问题本身,甚至最高法院本身也不是“美国内政不得干涉”的信徒。首席法官沃伦(Earl Warren)本人就相信:冷战是一场理念的战争,司法系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休·布莱克(Hugo L. Black)法官曾经表示,不明智的判决会给海外敌人提供伤害美国的武器。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法官在《奇异的土地和友善的人民》当中写道,种族歧视损害了美国和亚洲人民的良好关系。
“布朗对教育委员会案”尘埃落定,国务院扬眉吐气。他们没有浪费时间,立刻以法院判决为武器,反击苏联的煽动。判决颁布仅仅一小时,美国电台就向东欧发布新闻直播。随后发布的新闻分析宣称,民主程序产生的法律不同于暴民统治或独裁专政。新闻产生的舆论效果恰好符合美国政府的希望,全世界各地普遍表示赞赏。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声称:“国内的平等是自由的武器……有助于保障自由世界的事业。”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 News Release, May 21, 1954)《旧金山纪事报》欣慰地表示:判决会给南美、亚洲、非洲带来更大的冲击,给美国带来持久的荣誉和利益;有色人种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大多数,判决会将光明和希望带给他们。《匹兹堡信使报》相信:铁幕背后的煽动家终于不得不闭嘴了;亚洲和非洲的亿万有色人种将会看清,理想主义和社会道德在美国占了上风。《纽约先驱论坛报》宣称:美国本着良心和最深刻的信念,界定了基本法。这些“第四权”机构似乎认为:美国宪法同时也是全世界的宪法,对国内各州和世界各国一视同仁;最高法院是自由欧洲电台和美国新闻处的姊妹机构,有责任实现解放全人类的应许。从逻辑上讲,这些观念比罗马帝国和大英帝国更加帝国主义;从事实上讲,这些观念势必授予美国干涉全世界的无穷动机和无限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