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政治的青年(第13/20页)

查理用漠然的态度对待国会仓促举行的政治改革——“我既已经做了所有我分内该做的事,你们也该知道你们要做些什么了[181]”,批准了斯特拉福德的处决和劳德的囚禁。但到了1642年2月,国会继逮捕十二主教之后又强迫主教退出上院时,终于触及国王的底线。他变卖了王后的珠宝,为国教会作出了他不准备为绝对君主制做的事。1642年8月,查理在诺丁汉召集勤王军,保卫古老的英格兰(君主)和上帝的英格兰(国教)。

但国会也是为古老的英格兰(普通法与自由[182])、上帝的英格兰(清教)而战。他们的背后不仅有伦敦市和海军,还有苏格兰[183]。财富、力量和战略形势一开始就在国会一方,勤王军在英格兰西北部的基地,始终处于东南国会军与北方苏格兰长老会的夹击之下,失败是迟早之事,奇怪的倒是他们还能在失败之前取得多次局部胜利。

英格兰的王权有过多次盛衰起伏,以至于各方都认为在平衡或混合宪制(The Balanced or Mixed Constitution)框架内缩小王权的边界不是原则问题,查理在起兵以前就已经接受这样的安排。但信仰问题是不能讨价还价的,因此打败国王比和国王谈判更容易[184]。查理最后的政策就是将殉道者的形象作为政治资产留给保王党,将法统危机留给被迫成立的英吉利共和国。他还没有上断头台,就已经看到折磨他的国会多数派(长老派),在自称共和派的军事独裁政府下受到远比君主制更为恶劣的待遇;看到即将临产的英吉利共和国四面树敌,同时受到国教徒、长老派和苏格兰人的敌视,比任何时代的英格兰王国更加孤立;也看到健忘而易变的人民受到革命政府更多的压迫[185],反过来把君主制视为自由的守护者[186]。

五、护国政体:共和国寻找法统,君主制寻找自由

国会和伦敦市曾经依靠士绅掌握的民兵阻止勤王军的进犯[187],却在自己创造的新军面前束手就范。1647年8月,军队占领伦敦,将11名长老派议员领袖驱逐出国会[188]。1647年12月6日,普莱德上校再度进军伦敦,驱逐了143名议员——占当时国会残余议员的半数以上。上院坚持认为国王和国会是法统不可分离的部分,拒绝审判国王,因此不久也被驱散。在国会军副总司令(Lieutenant General)克伦威尔的指示下,残余国会(TheRump of the Long Parliament)组成由高级军官组成的“法庭”审判国王,尽管连国会军总司令(Lord General)费尔法克斯(Thomas Fairfax)也不肯为此承担责任[189]。

国会多数派在自己的末日重申普通法家的法统理论(LegalConstituted Authority):英格兰的传统自由建立在平衡或混合宪制基础上,通过历史形成的国王、上院和下院的均衡来实现,三者都是王国宪法不可或缺的成分[190]。因此,维护法统意味着根据历史成例来限制国王或其他机构滥用权力,绝不意味着取消国王和上院——因为这样肯定是王国法统的终结,为更多滥用权力的行径打开大门。事实上,军人专政本身就是法统和历史成例之外的力量。军人的英吉利共和国不是追求希望的产物,而是掩饰失败的遮羞布,是军人与两王国国王、上院和下院多数派决裂后的赤裸暴力。只存在了12年的它就是一连串寻找法统的徒劳实验。

残余国会完成了为军人清除国王和上院的政治任务,接着——对那些把共和国视为反对有产者的激进实验的人来说,颇有讽刺意味——将享有公民权的财产标准从40先令提高到200镑,也就完成了自己的末日。1653年4月10日,军官委员会(Council of Officers)勒令国会自行解散。当残余议员表示抗议时,克伦威尔率领三百名士兵冲进国会:“滚吧,把位置让给更诚实的人!”这就是克伦威尔的道别词。伊丽莎白一世龙颜震怒时,也不曾这样对待国会;查理一世企图逮捕五议员时,伦敦群情激奋,将国王赶出首都。而此刻,狗也没有叫一声。

“更诚实的人”——贝尔邦国会(The Barebone Parliament)——接替了残余国会的位置,这届“国会” 的140名议员不是由各郡选区和各市镇有产者选出的,而是军队领导人从独立派——清教徒少数派——宗教会议提名的候选人中圈定的[191]。贝尔邦国会唯一的工作,就是于1653年7月4日承认克伦威尔为他们的合法统治者,接着就在12月12日解散——军队甚至无意将国会立宪的门面保存下来[192]。相反,军官委员会自行立宪,奉克伦威尔为护国公(Lord Protector),兰伯特(John Lambert)为大将军(MajorGen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