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走向伯利恒(第4/5页)

电视上的大多数宗教节目都是“原教旨主义”的倡导者,它们明确鄙视仪式和神学,它们推崇的是同《圣经》、也就是上帝的直接交流。我不想让自己陷入我不擅长的神学争论中,但我还是可以公正地说,在电视上,上帝是一个身份不明的次要角色。虽然他的圣名被一再提起,但传教士有血有肉的形象带给我们一个明白无误的信息:值得我们崇拜的是眼前的他,而不是那个看不见的他。我不是说传教士存心想这样做,而是说电视上彩色的特写镜头威力太大。毕竟,电视上的形象比金牛犊[5]的魅力要大得多。我怀疑(虽然我没有确凿的证据),天主教反对富尔顿·希恩主教上电视(几年以前)就是因为怕观众们错把对上帝的崇拜献给了希恩主教,他具有穿透力的目光、令人敬畏的斗篷和神圣庄严的话调实在是像极了上帝。

电视最大的长处是它让具体的形象进入我们的心里,而不是让抽象的概念留在在我们脑中。正因为这样,所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把一档关于宇宙的节目命名为《沃尔特·克朗凯特的宇宙》。如果你认为宇宙不需要沃尔特·克朗凯特[6]为它增添光彩,那你就错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知道沃尔特·克朗凯特在电视上比在银河系更有魅力。而吉米·斯瓦加特则比上帝更有魅力,因为上帝只存在于我们心里,而斯瓦加特一直在那里,你可以看得见他,你可以敬仰他、膜拜他。正因为这样,所以他能成为电视明星,比利·格雷厄姆能成为名人,奥拉尔·罗伯茨可以拥有自己的大学,罗伯特·舒勒可以拥有水晶教堂。如果我没有弄错,有一个词可以用来形容这一切,那就是“亵渎神灵”。

但归根到底,不管人们对电视宗教有多少批评,有一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电视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观众。这就验证了我前面引用过的比利·格雷厄姆和帕特·罗伯逊的话:广大民众需要它。汉娜·阿伦特[7]对这句话作了我所知道的最好回答,她在反思了大众文化的产物后,写了这样一段话:

这种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状况可以被称为“大众文化”,它的倡导者既不是大众也不是艺人,而是那些试图用曾经是文化中真实可信的东西来娱乐大众的人,或是那些试图证明《哈姆雷特》和《窈窕淑女》一样有趣、一样具有教育意义的人。大众教育的危险在于它可能真的变成一种娱乐。有很多过去的伟大作家经过了几个世纪的销声匿迹,如今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但我们不知道,他们作品的娱乐版还能否留在人们心里。

如果我们用“宗教”代替上文中的《哈姆雷特》,用“伟大的宗教传统”代替“过去的伟大作家”,那么这段引文就可以成为对于电视宗教的精辟评论。毫无疑问,宗教可以被改造成具有娱乐性的东西,问题是,通过这样的改造,我们是不是把这种“文化中真实可信的东西”毁灭了呢?宗教在运用了电视资源后日渐攀升的受欢迎程度,会不会让更多的传统宗教理念变成疯狂而琐屑的表演?我前面提到,奥康纳红衣主教为了得到观众欢心进行了令人尴尬的努力,某教区的神甫则尝试把摇滚音乐和传教结合起来。我还知道有一个犹太教的拉比非常郑重地向教会提议,邀请帕瓦罗蒂在赎罪日演唱悔罪祈祷曲,他相信这样一定会让教堂空前爆满。谁会怀疑这一点呢?但正如汉娜·阿伦特说的,这是一个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附属于全国基督教教堂委员会的神学、教育和电子媒介协会成员,我完全能够理解“官方”新教教派对把新教改造成一种适合电视播出的宗教所表现出来的担忧。在我们的委员会里大家达成一种共识:真正的危险不在于宗教已经成为电视节目的内容,而在于电视节目可能会成为宗教的内容。

[1] 唐·何(Don Ho),夏威夷著名歌星、娱乐界名人。

[2] 格雷厄姆,《电视传教的未来》,《收视指南》第 31 期,1983,第 5—8 页。关于格雷厄姆风格的详细分析,请参见麦克·瑞尔的《大众中介文化》。要想了解对他有趣而尖刻的分析,参见罗兰·巴特的作品。在《艾菲尔铁塔和其他神话》中,巴特说:“如果上帝真的通过格雷厄姆博士的嘴巴说话,那上帝就是一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