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第3/8页)

【原文】“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

【直解】庶言,是朝廷的号令。庶狱,是法司的狱讼。庶慎,是一应禁戒储备的事,如颁行条列、收贮钱粮之类。有司牧夫,是管事的官。周公又说:“文王于庶言、庶狱、庶慎,这三件事,既选用得人,便专任而责成之,再不去兼理他的职务。只看那有司牧夫管事的官,有将这三件事,都奉行修举的,便是勤于职业,能用君命者也,则将谕他,使知劝勉;若于这三件事,不能奉行修举的,便是怠玩旷职,背违君命者也,则督责他,使知戒惧。”盖文王所操者,不过赏罚之权而已,所以为得君道也。

【原文】“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

【直解】周公又说:“这庶狱、庶慎,文王非但不以身兼其事,尤敬畏小心,不敢以心与知其事。盖法司的狱讼,律有定式,人无定情,人君若侵管其事,恐听察不审,或以喜怒为轻重。禁戒的条例,特因事置建;储备的钱粮,是有司出纳,一一去管他,皆有乖大体。其不及庶言者,号令出于君,虽不屑屑去亲理,亦不容不知故也。”然文王之所谓不敢知者,盖以得人分治,委任责成,非一切付之不理也。

【原文】“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义德,率惟谋从容德,以并受此丕丕基。

【直解】率,是循。敉,是安。义德,是有拨乱之才的。容德,是有乐善之量的。周公又说:“我周文王既尝任用贤才,与之建立事功,图谋治道矣。及我武王,欲率循文王安天下的功烈,故于所用义德的人,皆照旧委用,不敢更改,率循文王安天下的谋议;故于所用容德的人,皆照旧信任,不敢废弃。文武相继,得贤辅治,所以同享此莫大之基业也。王欲尽知恤之道,可不以祖宗为法乎!”

【原文】“呜呼!孺子王矣。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乱。相我受民,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

【直解】孺子,指成王。我字,也指成王,见君臣一体之意。若字,解做顺字,是心之所安。乱字,解做治字。相,是助。间,是谗间。周公既述文武开创基业之事,遂叹息而告成王说:“孺子今为天下王矣,当知嗣守前业,任大责重,不可不慎。继自今日以后,凡建立政务,于所立任事之公卿,守法之准人,牧民之常伯,这三宅之人,不徒谋之面貌,必要明知其心之所安如何。盖人心若不安于为善,纵然暂时矫饰,未有久而不变者。必须心之所安,全是天理,无有一毫欺罔,这才是正人君子。王当推心而大委任之,使得展布四体以为治。其居常伯之官者,责他相助,左右王所受于天于祖宗之民,使百姓每遂生复性,各得其所。其居准人常任之官者,责他和调整齐,凡一切刑狱,与一切禁戒储备,务令事事都得其宜。然不特与之以重任,又要加意保护,不可令小人谗间他,务使君子无疑贰之嫌,得以始终其治,然后国家享任贤之益也。夫灼知厥若,则能明察于未任之先,而匪人不得以倖进;勿有间之,则能笃信于既任之后,而君子不至于孤危。此两言者任贤之要道也。”

【原文】“自一话一言,我则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

【直解】末,是终。惟,是思。彦,是美士。乂字,解做治字。周公又说:“我前言信任贤臣,勿以小人间之,固是立政之要。然使人君言词意念之间,稍不在贤者身上,则谗邪之徒,便得以乘其间隙而投之矣。我王于贤人君子,既知道任用他,必须念念在兹,不可暂时忘了。虽开口说一句话,道一句言,也终思想著那成德的美士,将令他治我所受于天于祖宗之民。如此,则任贤之心专一周密,而小人始不能间矣。”大抵国家养贤,所以理民,必贤者得行其志,而后天下得蒙其福。人君惟无时而不思夫民,则亦无时而不思夫贤矣。

【原文】“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

【直解】旦,是周公的名。徽,是美。文子文孙,指成王说,成王是武王之子,文王之孙。其时礼乐法度,焕然有文,故谓之文子文孙。误,是失误。正,是当职的人。周公又叹息告成王说:“予旦所闻于人,如禹汤文武委任贤才之事,无非至美之言,已都告孺子王矣。然夏商之事,犹属久远,至于文王武王,克知灼见,选取用宅俊之臣,不以身侵庶狱庶慎之职,则我祖宗遗范具存,乃耳目之所睹听者。继自今日以后,王以武王之文子,文王之文孙,须效法文武所行的事。其于一应刑狱,一应禁戒储备,既已委任贤才,慎勿有所兼,有所知,以身去侵越众职,自家失误了。凡有庶狱,惟责那管刑狱的人;凡有庶慎,惟责那管禁戒储备的人。使当其职者,自竭心力以治其事,则狱慎无不理,而立政之道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