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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屋子里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她说,“费利克斯叔祖父答应过要带我去很多地方,我们做过计划。他要求我必须先上完大学,然后我们出发去环游世界。”
“要是大宅卖掉了,你会不会很伤心?”鲁本问道,他知道自己有些鲁莽,“好吧,我有点醉了,但不是很厉害。但是,真的,你会后悔吗?你怎么可能不后悔呢?”
“这里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亲爱的孩子,”她回答,“真希望你能看看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房子。不,我不会后悔。这次回来对我而言是一次朝圣之旅。现在,我对这里再无牵挂,只有未了的事务。”
他突然想说,听着,我要买下这个地方。玛钦特,你随时都可以回来,爱住多久都行。太荒谬了。母亲会怎样嘲笑他啊。
“来,”她说,“已经九点了,你能相信吗?我们上楼去看看,要是看不清,那就等白天再说。”
他们巡视了一排古意盎然的卧室,墙上贴着壁纸,老式浴室里铺着地砖,装着柱盆和四爪浴缸。房间里美国的旧物多不胜数,也有一些欧洲的古物,每间卧室都宽敞舒适,尽管敝旧褪色、尘土遍地、寒气逼人,却仍让人觉得亲切。
最后,她打开了通往“费利克斯另一间藏书室”的门,这间书房同样很大,房间里摆着黑板和布告牌,还有一墙又一墙的书。
“二十年来,这里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动过。”她指着各式各样的照片、剪报、布告牌上业已褪色的笔记和黑板上的字迹说道。
“真令人难以置信。为什么呢?”
“因为菲莉丝觉得他会回来。很多时候,我也坚信这一点。我什么都不敢动,当发现弟弟们溜进来偷了这里的东西后,我简直气疯了。”
“我看到那些双重锁了。”
“是的,被他们捅开了,还有警报系统。不过我觉得,我不在的时候,菲莉丝压根儿就没打开警报。”
“这些书是阿拉伯语的,对吧?”他沿着书架浏览,“啊,这又是什么语言,我完全认不出来。”
“我也不知道,”她说,“他懂很多种语言,他希望我也学习,但我没那份天赋。他什么语言都学得会,我甚至觉得他会读心术。”
“啊,这是意大利语,肯定没错,这是葡萄牙语。”
他在书桌边停下了脚步。“这是他的日记吗?”
“呃,算是日记吧,或者工作笔记什么的。我觉得他走的时候应该带着最新的那本日记。”
蓝色格纹的日记里写着看不懂的语言,只有日期是英文的:1991年8月1日。
“正好是他走的那天。”玛钦特说,“你觉得这是什么语言?我请人研究过,他们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基本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中东语言,但源头并不是阿拉伯语,至少不直接来源于阿拉伯语,而且里面充满了谁都不认识的符号。”
“太费解了。”他喃喃自语。
墨水池已经干了,旁边放着一支钢笔,笔身上刻着金色的名字:费利克斯・尼德克。桌上的相框里还是那几位先生,但这张照片的场面比楼下那张正式,男人们头戴花环,手握高脚酒杯,容光焕发——费利克斯亲热地搂着金发灰眼的谢尔盖,无神者马尔贡温和地向镜头微笑。
“这支笔是我送给他的。”她说,“他喜欢钢笔,喜欢钢笔划过纸张的声音。笔是在旧金山的冈普家居饰品店买的。没事,你可以碰,如果你愿意的话。只要原样放回去就好。”
他犹豫了。他想碰的是那本日记。他感到一阵不可抑制的冲动,仿佛来自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人格,他分不太清楚。照片里的男子那么快乐,俏皮地挤着眼睛,黑发仿佛是被风吹得乱蓬蓬的。
鲁本环视房间——挤得满满当当的书架,贴在灰泥墙上的旧地图,最后,他的视线回到了书桌上。他觉得自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爱,或许可以称之为迷恋。
“正如我所说,只要有合适的买家,这些东西我都会尽快收走。所有摆设早已拍照存档,每个书架,每张书桌,每块布告牌的照片我都有,目前这也是我手上唯一的物品清单。”
鲁本凝视着那块黑板。当然,粉笔字迹已经褪色,留下的只有刮痕。但上面写的是英语,他能读出来,他真的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