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4/7页)
谢完幕,灯光一暗,柏森马上捡起麻布,冲到厕所。结果揭晓,我们拿了第二名。“亲爱的学弟,恭喜你们拿到亚军,今晚学长请吃饭。记得今天舞台上的笑声,以后穿内裤时,就会选择朴素。李柏森同学,你的身材非常迷人,土风舞社的学姐们赞不绝口。她们强烈地推荐你进土风舞社,而且免缴社费。”
柏森一直红着脸,从吃饭,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觉前。
熄灯睡觉后,我探头往下铺,告诉柏森:“喂,柏森。这次你不用再问了。我觉得你绝对是天生的英雄人物。而且是悲剧英雄。”
“菜虫,别闹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应该是喜剧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开心啊。”
“菜虫!纳命来!”柏森准备爬上我的床铺时,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就这样边笑边聊,过了几个钟头后,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说如果我也进土风舞社,我就不必因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我衡量利弊得失,就决定跟进。在土风舞社的期间有点无聊,每次要跳双人舞时,我都邀不到舞伴。这要怪我的脸皮太嫩还有邀舞的动作太差。
学长们邀舞的动作洒脱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缩小腹面带微笑。往身体左侧下方画一个完美的弧度时,直身行礼,膝盖不弯曲。可是我邀舞时,脸部肌肉会因紧张而扭曲,然后既弯腰又驼背。画弧度时手掌到胸口就自动停止,手心竟然还朝上,像极了乞丐在讨钱。而柏森总能轻松邀到舞伴,经过我面前时,还会对我比个“V”手势。这让我心里很干(明菁还没出现,所以不能苛责我讲脏话)。
我只跳过一次双人舞。那是因为柏森跟学姐们反映,说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请她们想办法。有个日行一善的学姐就带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这时圆圈内的学长便高喊:“男生在内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请将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着。
“同学。这是,肩膀。不是,腰部。”她的声音简洁有力。我疑惑地往右看,原来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该轻搂着她腰部,变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说声抱歉,有点尴尬。幸好学长已开始教舞。学长教完舞姿和舞序后,音乐响起,是华尔兹旋律。有几个动作,是要让舞伴转啊转的,我总是让她多转半圈,甚至一圈。
“同学。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吗?”在舞停后,她有些不满地说。
“同学。实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谅,我吧。”我真是尴尬到无尽头。
于是我再也不敢跳双人舞,连邀舞都省了。柏森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们一样是大一新生。我心里就想,她用字这么简洁有力,写极短篇小说一定很棒。几个月后,她得了成大凤凰树文学奖,短篇小说第一名。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后来社里的学长要求跳舞时,要穿西装裤和皮鞋,我就有借口不去了。
过没多久,柏森也说他不想去了。凭良心说,参加土风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话。
话剧社也不错,我后来不去的原因,是因为被赶出来。那是在社团迎新时所发生的事。
为了欢迎新进社员,社上决定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一个小型公演,戏码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朱丽叶由社长担纲,至于罗密欧,则从新社员中挑选。但没有人想当罗密欧,一个也没,而且态度坚决。我想那应该是社长的问题。
话剧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每当我看到她时,就会想要丢颗橘子给她。因为在我的家乡,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时,常会宰杀又大又肥的猪公,然后在猪嘴巴中塞一颗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学姐。
橘子学姐一看没人要当罗密欧,就说那么抽签吧。所有新进男社员马上跪下来高喊:社长饶命。于是她突发奇想,叫我们在纸上写下最令人脸红的事,写得好免交社费。
我写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号后,才发现她们家的抽水马桶坏了。”
最后决定由我演罗密欧,因为投票结果我写的事最令人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