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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姐婆的娑萨朗(第4/6页)

紫晓多想同常昊漫步走过那条长长的街道,在人们的注目礼中走向婚姻啊,可天公不做美。

不过。也没啥。

只要有常昊,风天,也没啥。

天又没给紫晓一个人给风。

紫晓于是静静坐在沙发上,看常昊起床。常昊每次撩开被子,总要发一阵呆。那时,常昊身子瘦,肋骨像搓板。紫晓喜欢胖些的男人,威风,可靠。可常昊瘦,也成。紫晓总是做好吃的叫常昊吃。常昊总是死命地吃,可总胖不了。胖不了就胖不了,瘦也没啥大不了。

紫晓觉得自己已经爱上常昊了。紫晓这样认为。紫晓喜欢同常昊在一起的那种放纵。她喜欢屋里的自由氛围。

出入于城市里,就如同在波浪滚滚的大海上行舟,很疲惫。回到这个小屋,就如同回到了港湾,就有一种安全感了。

紫晓喜欢这安全感,也就喜欢常昊。

要不是去领结婚证的话,紫晓倒是喜欢刮风、或是下雨。这样,她就可以拥了被子,躺在床上。她便在暖融融的迷醉里望常昊。

这时,她是不喜欢两人相拥的。她想一个人静静躺着。希望常昊静静看书。紫晓喜欢静静看书的男人。自己操持家务。丈夫静静看书,忽尔,“哗——”,翻一页;忽尔“哗——”,再翻一页。太阳暖融融照进屋子。多好。

当然,最好是雪后了――可惜她只能在电视上看到雪。最好,再刮丝儿风——那种没有丁点儿尘土的风。她把床弄得热乎乎的,掩了小屋门。雪后格外灿烂的太阳光亮晃晃地从窗里射进,照到大红大红的缎被子上。丈夫就偎了被子看书。小星星一样可爱的儿子就在炕头堆积木。她呢,就陶醉在温馨里织毛衣。忽尔,望一眼看书的丈夫;忽尔,嗔一声调皮的儿子。旁边是火炉。炉上正炖着羊肉,“咕嘟——”一声,“咕嘟——”一声。丈夫则“哗——,哗——”地翻书……。

这是紫晓盼了半世的一个家庭之梦。

5

可常昊不看书。常昊像许多温州人一样,对那些看不到眼前实惠、却对人生有大益的学问不感兴趣。没办法,这也成为一种基因了。许多时候,人是很难超越环境的。

常昊只有在睡不着觉时才看书。书是常昊的摧眠药。紫晓最遗憾的就是这一点,但也没法。便想,读书也不一定有用,读通了当然好。要是读不通,成个半吊子书呆子,反叫人倒胃口了。紫晓喜欢读书人,喜欢那种书卷气。但不喜欢书呆子。

紫晓最看不起的是那种酸溜溜咬文嚼字的玩艺儿。戴个镜儿,哼哼咛咛,弱不禁风,口中放些莫明其妙的文屁。

最讨厌。

紫晓喜欢灵非那样的人,咋也看不腻,书卷味儿总是渗出他的屠夫外表,叫人迷醉。

紫晓给常昊热牛奶。炉火正红,一晕晕的灼热荡向紫晓。紫晓看常昊洗脸,看常昊刷牙。常昊捧水洗脸时很响地吹气,吹出噗噗的声音。这个习惯很好笑。紫晓多次提醒,常昊总是改不了。

洗完脸,常昊说:“叫你猜个谜语:一头光秃秃,一头毛乎乎。插到肉里头,吐出白乎乎。打一生活行为。”

常昊老说这类话,显出一副流里流气来。紫晓喜欢他这样。紫晓不喜欢太木呐的男人。但常昊总给人一种不安全感。紫晓觉得,常昊一定会在别的女人前也表演这一套。肯定的。常昊曾在梁子面前吹嘘,说自己玩过几百个女孩。虽然有点儿夸张,但常昊肯定玩过别的女孩。他最爱夸耀的,便是这一点。在跟朋友聚会时,他时不时就会冒出一句:“你一晚上来几次?”有时,也会问一些女孩:“你男朋友功夫咋样?”有时,常昊也会问紫晓,要是他街上碰到一个性感的女孩,他想操时,咋办?紫晓便笑着说:那随你了,别太压抑了你。

紫晓很奇怪,她似乎不在乎常昊的过去。她不吃常昊的醋。她就是在不吃常昊的醋这一点上,才怀疑自己不爱常昊。

“刷牙。”紫晓回答了常昊的谜语。

“哟,你知道。”常昊笑了。他掏出烟,点一支,美美地吸。

6

紫晓把热好的牛奶放在常昊面前。她希望自己吃常昊的醋。

吃醋是爱的标志。

据说,检验一个人是否是真爱的唯一标准是看他(她)吃不吃醋。这是一本杂志上说的。也许有道理。但按这一理论来检验,紫晓不爱常昊。她只是喜欢对方而已。紫晓很伤心这个结论。但无法,她无法强迫自己吃常昊的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