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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3/4页)

我发现其他学生虽然看上去一派叛逆的姿态,其实却都是逆来顺受的小人。无怪,几十年来常青藤盟校始终要求学生顺从传统。在普林斯顿,传统为大,但是我感觉所谓传统只是演演戏而已,它们所有的意义早已被掏空了。

在我看来,大多数教授都只是攀附在光鲜职位上的庸人而已。那些扮演着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者的富家子弟向来对《资本论》津津乐道;而自以为是保守主义者的学生,举手投足都装得似乎是“五月花”[10] 领航员的直系后人——他们那位祖先站在桅杆上瞭望,用手遮挡着阳光,对着全船的人喊着:“看,陆地!”对于前者来说,我就是一个小资市民,我的价值都是粗鄙、任人践踏的;对于后者来说,我只是来自布鲁克林的一个一无是处的白人男孩,怀着居心叵测的歹意渗入了他们美丽的营地。在我看来,普林斯顿充斥着操着波士顿口音装腔作势的机器人。不过,有可能所有这些都是我臆想的。自从高中毕业后决定当一位作家,我就逐渐养成习惯,以一种阴郁、批判的眼光看待世界。这多亏了戈马克·麦卡锡[11] 、保罗·奥斯特[12] 和唐·德里罗[13] 。他们让我相信,一个真正的作家必须是忧伤、孤独的,会收到巨额稿费的支票,在昂贵的欧洲名胜地度假。如果魔鬼没有把约伯折磨到恶疾缠身、衣衫褴褛地坐在垃圾堆里的地步,约伯可能会永远淹没于历史长河中,人类也会因此少了一部文学杰作[14] 。如非必要,我尽量不在校园里待着,所以每逢周末我总是回纽约。我去上东区逛旧书店,在切尔西区名不见经传的剧院里看戏,或者去听比尔·福利赛尔、塞西尔·泰勒和音速青春[15] 的音乐会,就在休斯敦街刚开业的针织工厂[16] 。从前,我还经常去陌尔特大道的咖啡馆,或者过桥去下东区,和父母、正上高中的弟弟艾迪一起吃顿饭。我们光顾的馆子是那种家庭经营的,食客互相都是点头之交。

我不费力气就通过了考试,通常分数都落在令我满足的“良好”档,这样我就不会摊上什么麻烦,有时间用来写作。我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并且开始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但却一直写不出几个章节来。我用的是一台旧雷明顿打字机,爸爸从一栋房子的阁楼里找到了它,修好,在我去上大学时把它当礼物送给了我。我重读自己写下的文字,一遍一遍地修改,结果文稿基本都被扔进了废纸篓。每当我新发现一位作家,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他,好像一只猩猩看到衣着靓丽的美女,被爱慕之情淹没了。出于各种原因,我不喜欢嗑药。14岁时我第一次吸大麻,是在去纽约植物园的路上,一个叫马丁的男孩带了两个大麻烟卷,我们五六个人躲在一个街角轮着抽,感觉到罪恶的水域把我们越吸越深。高中的时候我又抽过几次大麻,在德里格斯大道上阴暗的公寓里喝过几次廉价啤酒,酩酊大醉。让我的朋友们也感到庆幸的是,不论是吸毒还是醉酒,我都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乐趣。在那个年代里,不走寻常路不会让你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会让你在某个背街小巷被一个瘾君子捅死。我最终在学校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拿到了康奈尔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选择了后者,这可是进步青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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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电视节目,还不是各色的生活失败者排队演绝活,没有俗不可耐的评委指手画脚,也不会把人推进一个满是蛇的池子里取乐。美国的节目中还没有白痴讲故事,不像现在这般五光十色而空洞无物。不过我也不喜欢当时电视上虚伪的政治辩论,不喜欢无聊喜剧或者劣质电影里面光鲜亮丽的少年。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少数有良心的节目制作人和记者,虽然仍然掌管着一些工作室,但显得和时代格格不入,紧张得仿佛恐龙看到了袭来的彗星,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

但我很快发现,劳拉喜欢每晚定时服用一剂垃圾电视节目。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的大脑达到一种均衡,把白天获取的信息一一分类、连接、存储。所以公元1987年秋天我看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电视,颓然地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自讨苦吃但乐在其中。我们对每个谈话节目、新闻和肥皂剧指指点点,就像《大青蛙布偶秀》的包厢里,那两个吹毛求疵的老前辈一样[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