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5页)
她点着头,做记录时,眼神显得很专注。他的心跳加快了(虽然他感觉不到心跳)。她得到了有价值的信息。钢笔没水了,她把它甩到地上,立刻抽出了另一支钢笔,就像她在实战射击比赛中迅速拔出手枪一样。
10分钟后,她挂断了电话。
“嘿,莱姆,有啦。”她坐在他身旁的柳条椅里,“我刚和燧发枪通了话。”
“啊,这个人选得好。”
约瑟夫·弗林提克【注】的绰号有意无意地让人想到了那种旧式的手枪。莱姆刚入行时,他就已经是一名凶杀案侦探了。在他漫长的侦探生涯里,这个急性子的老家伙几乎对纽约市所有的谋杀案都了如指掌,对纽约市周边发生的很多案子也非常熟悉。像弗林提克这样年纪一大把的人,本该安享天伦之乐才对,可他星期天还在工作。对此,莱姆也不觉得意外。
【注】弗林提克(Flintick)与燧发枪(Flintlock)两词的英文非常相近,故有此绰号。
“我对他说明了一切,他立刻就想起和我们的描述相符的两个案子。一个是珍稀钱币盗窃案,价值约5万美元;另一个是强奸案。”
“强奸案?”这条信息让这个案子更复杂、更棘手了。
“对。在这两起案子中,都有一个匿名的目击者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有助于确认罪犯身份的信息。这和目击者报告你堂兄的车牌号如出一辙。”
“打电话的也都是男性?”
“对。而且纽约市有悬赏,但是没有一个人领赏。”
“那证据呢?”
“燧发枪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他确信痕迹和间接证据都完全吻合。和你堂兄的案子一样,在犯罪现场和凶手家里都有五六种相关联的同类证据。而且,都在嫌疑人家的地毯或衣服上发现了受害人的血迹。”
“而且我敢肯定,在那起强奸案中没有发现与之一致的体液。”大多数强奸犯都是因为留下了三种体液,即精液、唾液和汗液而被定罪的。
“没有,一点都没有。”
“那些匿名的举报人有没有留下部分牌照号码?”
她扫了一眼记录说:“留了。你怎么知道?”
“因为凶手需要赢得时间。如果留下全部车牌号,警察直接就找到替罪羊的家,他就没时间捏造证据了。”凶手考虑得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嫌疑人全都矢口否认?”
“对,全盘否认。和陪审团兜圈子,都以失败告终。”
“不,不对,这样未免太巧合了。”莱姆嘀咕道,“我想看看——”
“我已经叫人把档案从已处理案件存档室提取出来。”
他笑了。她总是抢先一步,他想起多年前两人初次见面时,萨克斯是一个心灰意冷的巡警,正准备放弃警察梦,而莱姆准备放弃得还要更多。从那以后,两人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啊!
莱姆对着长柄麦克风说:“指令,请呼塞利托。”他很兴奋。他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嗡嗡声,那是即将展开的追捕带来的刺激感。他恨恨地想,该死,快接电话。这一次他不再想英格兰了。
“嘿,林克【注】。”一屋子都回响着塞利托的布鲁克林口音,“什么——”
【注】林克(Linc)是林肯(Lincoln)的昵称。
“听着,有件麻烦事。”
“这会儿我有点忙。”侦探警督朗·塞利托是莱姆以前的搭档。他为了调查一个大案子,成立了特别工作组,刚刚遭到惨败。为此,他近来情绪不佳。去年,来自布莱顿海滩的一个俄罗斯犯罪集团头子弗拉基米尔·迪耶戈以敲诈勒索和谋杀罪被指控。莱姆参与了部分的法医鉴定。可是让人震惊的是,就在上个星期五,不知是证人拒绝作证还是突然失踪,之后迪耶戈及其三名同伙的案子居然被驳回了。塞利托和警察局的侦探整整工作了一个星期,试图寻找新的证人和检举人。
“我说快一点。”他解释说他和萨克斯发现他堂兄的案子和那个强奸案、钱币偷盗案之间的联系。
“其他两个案件?真他妈的奇怪!你堂兄说了什么?”
“还没和他谈过。但是他拒不承认。我想让人调查一下。”
“‘调查一下。’他妈的什么意思?”
“我觉得不是亚瑟干的。”
“他是你堂兄,你当然觉得不是他干的。可是你有具体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