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第5/11页)

“依然!”我说,“她干吗不是?不过与她的朋友相比,她就像金星旁边的一颗黯淡的星,就像安塔瑞斯[2]旁边的一只萤火虫。”

“哈!哈!哈!当然,辛普森,你可真善于发现,我是说独出心裁的发现。”说到这儿那三位朋友与我分手,当时他们中的一位哼起了一首快活的法国小调,我只记下其中两句:

尼农,尼农,尼农请下车,

下来吧,尼农·德朗克洛![3]

但在这场小小的遭遇中,有一件事给了我极大的安慰,尽管它又撩拨起了那已经使我心力交瘁的一腔激情。当拉朗德夫人的马车经过我们身旁之时,我注意到她认出了我。更有甚者,她对认出我这一点毫不掩饰,竟赐给我一个所有可想象的微笑中最甜蜜的微笑。

至于被正式引见,我不得不暂时放弃了所有希望,耐心等待塔尔博特认为他应该从乡下返回的那个时间。与此同时,我锲而不舍地频繁出入每一个体面的公共娱乐场所。最后在第一次看见她的那家剧院,我终于欣喜若狂地再次看见了她,并再次与她交换了目光,不过这已经是在第一次见到她的两星期之后。在这两星期当中,我每天都去塔尔博特下榻的旅馆询问他的归期,而每天都被那千篇一律的回答惹得生一场气,他那位仆人就一句话,“还没回来。”

所以,在我第二次见到她的那个晚上,我陷入了一种近似疯狂的心态。既然我已得知拉朗德夫人是巴黎人,最近从巴黎来到这里,那她难道不可能突然返回巴黎?在塔尔博特回来之前就离去?难道她不可能就此永远从我身边消失?这念头可怕得令人不堪承受。既然我未来的幸福在此一举,我决定要采取一个男子汉的行动。长话短说,演出结束之后,我跟踪那位女士到她的住处并记下了地址,第二天一早就给她寄去一封我精心写成的长信,在信中我把积压在心头的话全都倒了出来。

我直言不讳,畅所欲言,总而言之我是慷慨陈词。我什么也没有掩饰,甚至包括我的缺点。我谈到了我和她初次相逢那种富于浪漫色彩的形式。我甚至谈到了我和她之间的眉来眼去。我竟然还宣称我确信她爱我,而我把这种确信和我对她的倾慕之情作为了我这要不然就不可饶恕的冒昧之举的两个理由。至于第三个理由,我谈到了我对自己在有机会被正式介绍给她之前她会离开这座城市的担心。我在这封最激情洋溢的信之末尾,坦率地告诉了她我的现状、我的富有,并直截了当地向她求婚。

我在一种痛苦的期待中等待回音。似乎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终于等来了回信。

是的,居然来了回信。虽说这看来不切实际,可我的确收到了拉朗德夫人的回信,我所崇拜的美丽而富有的拉朗德夫人的回信。她的眼睛,她那双漂亮得惊人的眼睛,没有辜负她高贵的心灵。像她那样一个真正的法国女人,她服从了她理智的坦率指令,服从了她天性的强烈冲动,因为她鄙视世俗的假装正经。她没有对我的求婚不屑一顾。她没有让自己躲避在沉默之中。她没有把我的去信原封不动地退回。她甚至用她的纤纤玉指亲笔写给我一封回信。信的内容如下;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不能像应该的那样用贵国优美的语言写好此信。这是因为我最近才来贵国,还没有机会学好英语。

在为此辩护的同时,我现在想说,唉!辛普森先生真是猜得太准了。我还需要说什么吗?唉!我是不是已经多嘴了?

欧仁妮·拉朗德

我把这封心地高尚的回信吻了无数遍,而且当然因它之故而有过上千种我现在已不记得的其他痴言痴行。塔尔博特还不想回来。天哪!要是他能稍稍想到他的离去给他的朋友带来的痛苦,难道极富同情心的他还不想立即飞回来拯救我?然而他还没回来。我去了信,他回了信。他被急事耽搁,但很快会回来。他在信中求我不要急躁,劝我控制住自己的激动,读点轻松读物,别喝比白葡萄酒更刺激的饮料,并且要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个白痴!即使他本人不能回来,可他为什么不能动动脑子,在信中给我附寄一份引见信呢?我再次给他写信,恳求他马上寄一份引见信给我。可这封信被那位仆人退回,信封上用铅笔写着如下签名附言。那条恶棍已经去乡下和他的主人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