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侦探小说的系谱(第8/13页)
像范达因或奎因那样,检察官和警官抵达犯罪现场,一一询问关系者的写法,不合我的性子。可是卡尔的作品并非那种老套的本格作品,一开始就引人入胜,我也想挑战这种形式的作品。
换言之,就是因为有卡尔的作品,才会诞生《本阵杀人事件》、《蝴蝶杀人事件》。
最后简述一下战后木木高太郎君与我之间的论战。前面曾经提到甲贺三郎与木木君的论战,但是到了战后,情势一转,变成了他与我的论战。
本格派与文学派之间的对立从以前就一直存在,第一期的大正到昭和初期,从“本格派”与“变格派”的称呼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本格派只有甲贺与滨尾两位,其余的作家全是变格派;此外还有另一种称呼,像甲贺就属于“健全派”,而我是属于“不健全派”。可是若问哪一边较为文学,变格派、不健全派是比较富文学性的。
昭和十年前后的第二期,就如同先前所述,本格派的甲贺与纯文学派的木木君僵持不下。本格派并没有改变,另一边却从过去的“略带文学趣味”一跃成为“纯文学式”表现。木木君甚至主张侦探小说必须成为最顶尖的纯文学。
当时我二者都不赞同。我当然不赞成甲贺的文学剔除论,但我也无法同意木木的纯文学论。因为我认为执意变成纯文学,不知不觉中侦探小说独特的趣味会消失。特别是近代的纯文学几乎就等同于现实主义,如果侦探小说追寻这种方向,彻底追求现实主义,那么爱伦·坡所创造的解谜小说也将会步向灭亡之路。换言之,在不破坏侦探小说独特乐趣的前提下,我是个文学论者。从一开始我就主张毫无不自然之处的侦探小说没有魅力可言,这个想法现在也没有改变。
而木木与我的想法相左之处,在战后的第三期以两人笔战的形式浮上台面。简而言之,木木认为侦探小说原本的特色,亦即谜团与逻辑的趣味再怎么出色,或深具独创性,若不是高度的纯文学,就根本不该得到重视。而我的想法当然不是排斥文学,但我认为不管在文学方面多么出色,若是在谜团与逻辑的趣味上不够出类拔萃,以一部侦探小说来看仍旧是失败的。看起来像是在从不同的角度说同一件事,不过实际争论起来,中间还是有一大段距离,论点也涉及许多方面的差异。
我仍然认同爱伦·坡所发明的形式,尊敬英美的代表性作品,但木木扬弃自爱伦·坡以来的一切侦探小说,意欲创造一种全新的纯文学式侦探小说。这番雄心壮志确实值得尊重。然而以现实面来看,这简直是如同要求芭蕉[169]再世的至难之事。而木木本人当然也还未能出示范本。
因此截至目前,这场论战完全是抽象的理论之战,但只要它是抽象的理论之战,不管争论到何时,都不会有一方弃械投降。可想而知,再继续议论下去也只会发展成相互揭短的混战。因此我希望这场战争到此为止,拭目以待木木创作出所谓的纯文学本格侦探小说。
(收录于早川书房《续·幻影城》、青蛙房《乱步随笔》)推理小说今昔
在日本,该类型小说的名称与内容从来就不一致。英美不同,一直留心使其名实相符,因此现在几乎不使用“侦探(detective)小说”这种称谓了,过去他们把该类型小说统称为“mystery”,这阵子也并用“crime novel”的说法。这样一来,就能囊括所有的细分类别了。不管是纯粹推理小说、单纯的犯罪小说、冷硬派小说、悬疑小说,全都囊括进去了。因为它们的共通点都是以犯罪为主题,因此英国的侦探作家俱乐部不像美国那样称为Mystery Writers协会,而是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犯罪作家这个名称感觉不是很好,但英国人好像不在乎。
战前日本几乎都称为“侦探小说”,战后木木高太郎率先使用“推理小说”[170],后来不断得到认可,现在已经普及了。
就像前面提到的,“侦探(detective)小说”这个名称在英美已经极少使用了。detective是指有detection的所谓本格侦探小说,在本格以外的风格更为强势的现在,这个名称已经不太适切了。
那么“推理小说”这个称呼又如何?从字义上来看也十分狭隘,甚至比“侦探小说”还要狭隘。“侦探小说”的话,只要小说中有人进行侦探活动,即使没有逻辑推理,也说得通;但“推理小说”的话,如果没有推理,就名实不符了。英美现在没有相当于“推理小说”的说法,鼻祖爱伦·坡写下侦探杜宾登场的小说时,当然没有detective story这样的名称,所以爱伦·坡称其为“推理的(ratiocination)小说”。爱伦·坡的作品以逻辑获得快感为主要目的,这样的称呼完全适切。可现今,无论是西方还是日本,大行其道的是本格以外的非本格作品,这类作品并不以逻辑趣味为主,因此“推理小说”这个名称就不恰当了。从字义来看,符合“推理小说”之名的,只有所谓的本格作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