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游街:“母女双英杰,一门两状元。”(第6/21页)

轻轻巧巧一句话,一个冠冕堂皇写在律法里的罪名,就把那些被胁迫的、受教育程度太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被殴打到心智不全的小女孩,全都归到“可以卖”的范畴里了:

我不管你是不是被逼着这么干的,我也不管你的身心健康问题,我更不用知道你背后有多黑暗的拐卖人口逼良为娼的产业链。我只要知道有这个罪名在,你就是默认的、合理的商品。你不同意?没事,只要有人替你收钱,那我就不是强奸,最多按照嫖宿幼女结案了事。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隐形观点在,四川某市国税局局长在嫖娼事发后,十分聪明地找到了律师为自己作证说“他并不清楚这是幼女”;而在“不知者无罪”的隐形规则下,他的嫖娼行为最后果然未被处罚,更未按照强奸罪判决,仅仅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五千元,领导干部违章违纪的严重过失,就轻轻巧巧揭过去了,真是又有面子又有里子。

不得不说,“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的提出,就是司法界的一大狗屁不通的奇观:

强奸罪,重判;嫖娼,可重判;嫖宿幼女,哦,那就是幼女能卖,合理合理,买家只是不知道而已嘛,从轻,必须从轻。

自“嫖宿幼女”的罪名被提出起,无数人便在为废除这条狗屁不通的法律而奔走呼喊,最终在中华女子学院的孙教授多次大力主张、妇女儿童工作相关人员的实地调查研究、以郭律师为首的无数公益律师的努力、社会各界在征集修改意见时锲而不舍提出废止意见的多方抗争下,成功废止。

那么追根寻底探究一下,这条千夫所指的法律,为何会合理存在数十年?

因为有千百年积累下来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观点将其合理化,有2009年贵州案、2011年陕西案的“现实需求”、“不知者无罪” 给出前例,有“人不风流枉少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谁家猫儿不偷腥”的文化糟粕垫底,更有千百年来从没人因为睡了雏妓就被判死刑、甚至还会将其视作文人雅士的风流韵事的先例在——

于是这条荒诞不经的、能让罪犯们从轻判决逃脱法网的罪名,便在受益者们的默许下,顺理成章地制定下来了。

历史和文化会影响法律,而这种影响有负面,自然也有好的一面。就好比只有切实经受过鸦片荼毒的国家,禁毒的力度才会格外大;就好比在科举取士了千年的土地上,对重大考试中舞弊的处决从砍头流放到判刑入狱,这么多年来就没松过。

那么,如果有这么个被钉死在耻辱柱上的长舌夫的先例在,谁能说这种影响不深远,谁能说这种影响不好?

——就这样,冥冥中永不停止的命运的齿轮,在这位在历史上本该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咽下最后一口气的那一瞬,缓慢而不容置疑地,向某个全新的世界、全新的方向,又推动了一格。

与此同时,在这座十多万平方米的皇城内,有人死无全尸,有人加官进爵,也算是字面意义上的“福祸相依”了。

在鲜红的血从动脉中喷涌而出,漫过某坨已毫无生机的烂肉的那一刹那,在金碧辉煌的太和殿内,对今科状元们的安排也尘埃落定。

头戴通天冠、身着锦绣衣的摄政太后抚掌而笑,用欣慰又满足的眼神把谢爱莲和秦慕玉这两人一一认真打量过后,才温声开口道:

“母女双英杰,一门两状元,真是桩天大的喜事。”

如果换做平常时候的述律平,那她做起这套褒奖下属的程序来,真是怎么看怎么违和,毕竟她是实实在在上过战场、手上沾过血的人,哪怕她试图减弱自己的威吓性,用那些累赘又贵重的宫装华服把自己给包裹起来,被丝绸给掩饰起来的利剑,也是能杀人的,她和绝大多数的宫中妃嫔都有着本质的不同。

但是今天不一样。

今天,述律平在好不容易得到了她想要的两位人才后,看向她们的眼神真真切切地柔和了起来,就像是丰收季的老农民在满怀喜悦地看着从自家地里种出来的两个巨大萝卜一样:

嘿嘿,我亲手种出来的自家菜园里的萝卜,嘿嘿。

在这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和赏识的感染下,述律平开口说话的时候,便更像是她们的师长与良友了,切实将“天子门生”一词贯彻落实到了实处,不仅把名次定了下来,甚至提前把官位都给安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