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陈不凡(第5/5页)

‘要是可以,再买一台录像机放到洪山县,假装没有爆炸,是不是就查不到小绮头上了?真不该让小绮参与进来!’

‘我又写了一封《告罪书》,如果买不到录像机就寄去报社坦白一切,不能让小绮一个人承担这件事。’

‘珍贵的录像机、宝贵的录像机,我要用生命获得一切。’

“原来他并不想偷渡,而是想买一台录像机顶替误以为爆炸的那台录像机。”沈珍珠指着那行字,瞅着顾岩崢说:“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是一场误会,被姜路超和黄丹联手蒙蔽。”

顾岩崢说:“知道蛇头是谁吗?”

沈珍珠说:“黄丹说是她手底下的一个人,晚上我再过去仔细把每个人的外貌特征记录在案,方便安全部门的同志办案。”

“够争分夺秒的。”顾岩崢继续翻着日记:“所以陈不凡并没想过推卸责任,他实打实地想要把爆炸案平息。”

“应该没错。”沈珍珠说。

顾岩崢身体前倾,摸着信封说:“看看这里面有什么。刚才我就好奇了。”

信封被拆过,里面信纸痕迹老旧,看起来被许多人阅读过。

“是日记里提到的《告罪书》吗?”沈珍珠侧头盯着打开信纸的顾岩崢。

‘尊敬的同志们、战友们、老乡们:

本人就上个月在洪山县发生的爆炸致人死亡一事深刻懊悔。此事全因我个人立场不坚定、受资本主义思想侵蚀的缘故。

录像机是我劝说老乡们购买的,我真该死。如果能找到录像机的残骸,一定会发现上面有我的指纹和标记,这是我的罪证。

我忘记教导我的老师和领导、忘记祖国对我的养育和教育。

特别是巩绮同志,坚持劝说我不要走私物品。

我反而觉得忠言逆耳、喋喋不休。

这是我书写过的第二封《告罪书》,我还曾拨打过领导的电话:5458-611进行坦白,可惜无人接听。

当你们收到这份信时,可能我已经离开了。请求组织原谅我的莽撞,不要向巩绮追责。

抱歉,我深爱的姑娘。

陈不凡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