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二更合一(第3/5页)
小家伙委委屈屈地看他一眼,小脑袋一下子钻进爸爸的颈窝里。
派出所不算太远,大概十几分钟后就到了,要不是毛贼在路上千方百计地想跑,沈茉儿拽人花了一番工夫,可能还会更快一点。
毛贼趁着进派出所院门沈茉儿放开手的一刹那,还想趁机溜走,沈茉儿一脚踹过去,又给人直接踹趴了。
派出所的同志原本见两位女同志押着个男同志过来还有些惊讶,这下一点都不惊讶了,人女同志一看就是练过的。
把人交给公安后,沈茉儿也跟着去录了个口供,得知她是首都大学的大一新生,录口供的两位公安同志表示非常遗憾,都说沈茉儿这身手,没去当兵或者是当特警都是可惜了。
从派出所出来,沈茉儿抬眼看到白色的鸽子从蔚蓝的天空中轻盈飞过,不禁露出了个笑容。
在大凉的时候,她虽然骑射比好些个王孙公子都要好,可除了破格被特许参加秋猎,似乎也再没任何用处。
朝堂上没有女人当官的先例,战场上就更没有女人当将军的先例了。
不但不能当将军,大凉的习俗是,军营中不能出现女人,不然就视为不祥。
换了从前,她绝对想不到,有一天还会被人说没去当兵当警察可惜了。
这个世界,除了没有那些曾经熟悉
的人,其他的其实都挺好的。
“沈同学——”
啪嗒啪嗒的高跟鞋落地声在身后想起,之前那位女同志追了上来:“沈同学,今天实在太谢谢你了!”
沈茉儿停下脚步,笑笑:“也是赶巧碰见了,换了谁碰上这种事都会帮忙的,不用客气。”
“那也不是谁都能有你这样的身手。”女同志笑道,“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王丽雅,我娘家就住之前那条巷子里,跟你们是邻居。刚才派出所的同志告诉我的,说你是首都大学这届的新生,我妈前阵子也说过,我们巷子里有一户房子卖掉了,搬来的新邻居是在首都大学上学的,我想应该就是你了。”
沈茉儿每天早出晚归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不过沈绍元喜欢抱着外孙女儿到处窜,好像跟附近的邻居都窜熟了。
闻言沈茉儿笑道:“邻居就更该互相帮助了。”
王丽雅庆幸道:“幸亏遇上你了,我今天是从单位过来的,被抢了钱倒没什么,关键是包里还有一些文件和票据,预备拿回家抽空再看看的,要是就这么丢了,那才真是麻烦。”
两人边走边说,走回巷子里,沈茉儿发现王家的院子其实离他们家不远,中间隔了两个院子。
也是,如果隔得远,她们可能也碰不上了。
抓了个贼回到家,沈茉儿发现她爹已经快把电风扇画好了。
风叶已经画好了,沈绍元嫌弃底座跟风叶不搭,正在修底座。
哪怕电风扇还没凑回去,单单看风叶和画了一半的底座,就已经挺好看的了。
如果柳吟霜在这里,就会说这台电风扇被画出了一种红蓝搭配的撞色复古港风。
沈茉儿不知道什么叫复古港风,这种浓烈的色彩碰撞,其实在她原本的生活中是很少见的。
她当时让傅明泽买红色和蓝色的油漆,纯粹就是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偏好红色,而蓝色又是大家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颜色。
沈茉儿之前说过油漆不用刷得太光滑,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油漆工人,没有这个手艺。所以沈绍元也不为难自己,基本上就是照着自己的想法给刷了个大差不差,表面有些粗糙没关系,好看就行了。
表面粗糙其实还增添了几分……嗯,柳吟霜说过的,这叫艺术感。
都弄好以后就摆在院子角落等着晾干。
弄好以后,沈绍元拿肥皂仔仔细细地洗了手,然后又提了热水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才跑到乖乖外孙女儿面前逗孩子:“外祖父画的好看吗?”
小凉凉眨巴眨巴圆溜溜的大眼睛,双手一伸:“啊公公!”
沈绍元嫌弃地皱了皱眉,不过还是把小家伙接了过来,嘟囔:“外公可不是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