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第5/8页)
就这一次而言,对于丧子的小儿媳妇,就无任何公平而言,只因她是儿媳妇,而罪犯是她的公婆,所以她不能状告。
想状告,只能是先和离。
可偏偏她又因丧子之痛而接受不了,到如今也没有清醒。
同样的,父母卖子女属于违法行为,也被写入律例之中。
这一条律例起先对周梨来说,觉得是犹如登那悬崖断壁一般艰难,却没料想到,最后竟然就这样因为这个可怜孩子的案子而促成了。
她早前不是不想提,只是她提出来的太多了,她也担心适得其反,毕竟新的思想一下塞得太多,大家怕是难以接受,所以想着凡事都要循序渐进。
反正自己的人生还有很长,相信这未来几十年的时间,努力努力,也是能改变的。
可父母贩卖子女属于犯罪的律例倒是写上了,但周梨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是以一个无辜孩童的生命谱写出来的。
后来沈窕劝她,“其实换一个角度看,是值得的。”便又说,“如果是我,我愿意,这样不知救了多少孩子呢!”
只是可惜当年她被关在院子里的时候,朝廷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死了才是真的白白死了呢!
当然,这一次律例的大修改,不单独只是这一条,很多都被改了,或是添加了许多条。
比如历朝都重文轻武,哪怕这每个王朝的开国皇帝都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江山,但这骨子里始终都对于武夫有一种轻贱之意。
仿佛武夫两个字,就与粗鄙连在了一起。
可是,这天下的海晏河清,文人骚客们的曲水流觞,都是武夫们拿血肉给换回来的。
所以律例之中,多了一条,专门是用来保护军户的。
从此以后军户不在是低贱之人,他们拥有崇高的身份,可得万民尊敬。
当然这一条律例写入律典中的时候,也遭到了不少文人的反对,只觉得他武夫们哪里值得?
后来周梨听闻了气不过,骑着马从金商馆跑回衙门里,在朝堂上和那一帮文官们舌枪唇剑争辩,口若悬河举了诸多例子。
那帮文官们才歇了声。
于是这
条律例便写了上去。
事后姜玉阳问她,“你这一次来出这个头,可是得罪了不少人。”时代虽说在改变,但很多人的骨子里,其实都还保留着那最迂腐糟粕的一面。
周梨这个时候只觉得口干舌燥,很久没有一次说这么久的话了,一个人跟着七八个反对的人辩论。
好在这最后她赢了。
听到姜玉阳的话,咧嘴笑道:“我不怕,我也最有发言权,彼时我的未婚夫还在战场上那血肉阻挡着辽北的铁骑们。他们凭什么不能得到世人的尊敬?”
都已经拿性命去保家卫国了,却还不如那些个写几首酸诗就自诩为文人骚客的读书人,那么往后谁还愿意真心实意拿命去守着边境?
正好现在处处都在读书育人,往后最不缺的都是读书人,大家都去读书了,谁还愿意参军入伍?
她甚至趁着此机会朝姜玉阳说道:“其实,书院里完全可以另开一脉,建立一处军机书院来,那里头往后出来的,去了军中,少不得也是个前锋将军了。”
只不过那军机书院,也不是这样好进去,除了学识要过关,身体素质也要好,不然的话,那各家还不得将自己疏于锻炼的纨绔们塞进去。
反正读出来,就做了个前锋将军,听着多威风凛凛啊。
姜玉阳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觉得是个不错的提议,“如此一来,以后军中将士们的素质也在无形中就提高了,不但如此,那些所谓的文人们也不敢低再低看他们一分。”这种让他们从心底自发产生的尊崇,可比律例上写着强行规定的要有用多了。
他对于这件事情很上心,甚至有些激动道:“也不知还来得及不?我现在去找元先生他们去太常属商议,兴许科举后可以立马就开设这军机书院的考试。”若是大家都赞成,指不定过两日就能将奏折写出来递上去。
周梨万万没有想到,姜玉阳对此如此上心,见他就这说干就要干,马上要去找人,连忙追上去,“我的意思,不是招武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