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APP大变更(第3/3页)

最后一位副站长则是已经在这儿开展工作许久的龙峰。据悉他是自己申请调过来的,因为资历合适,又有职称,所以被正式调任保护区的副站长,负责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工作。

万敏在这儿挂了个虚职,只负责科学研究工作,而不负责具体事务,毕竟她在惠市的保护区是有本职工作的,又是海洋大学的教授,平日忙得很,这边的小保护区还暂时供不起她这尊佛。

岑颖达来保护区上班时,遇到李瑶林,说:“还好是特别保护区,不是自然保护区,不然李总就得放弃这里了。”

“特别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是有区别的,最直观的区别,——前者的原则是“保护优先,适度开发”,而后者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几乎不允许开发,别说被李瑶林划出来的区域了,只怕是连整座行舟岛都被禁止开发。

李瑶林说:“就是想设自然保护区也不符合条件呀!”

自然保护区的重点在“自然”,也就是它的原始性,就好比以原始森林为主的自然保护区。而特别保护区比起保护其原始性,倒不如说侧重于恢复它的生态、环境。

众所周知,行舟岛与惠市的海龟湾不一样,它本就不是海龟的产卵地。开发前的生态环境也不怎么样,直到李瑶林开发治污,改善、恢复了海洋环境,才吸引了海龟、海鸟等前来产卵栖息。

因而比起“自然保护区”,这里更合适成为“特别保护区”。

李瑶林没说出口的是,如果这里真的要被划为“自然保护区”,那就跟拆迁一样,官方总得给她补偿吧?这座岛的价值能让她成亿万富婆了。而且她还可以跟系统说,她是被迫卖岛的,不是她主动卖岛的,怪不到她的头上去!

小人鱼:“……”

岛主你还没打消卖岛的念头呢?

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忘了“海神满意度”在-100的边缘反复横跳的惊魂一幕了吗?

作者有话说:

岛主:不卖岛是不可能的……

海神:?

岛主:我的意思是,卖岛是不可能卖岛的。

小人鱼:……你的骨气呢?

——

关于保护区,可能有些不严谨,一开始是想写自然保护区的,后来查了很多资料,也知道成了保护区后,就跟开发海岛有冲突了,所以改成了特别保护区。

后来查到有一个从房地产到旅游,涉及很广泛的国企就在油市的原型搞旅游开发,其中有个景区涉及了一片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虽然不太清楚具体情况,但文章这里也稍微参考了这个例子,而做出一些调整,如有疏漏,大家忽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