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地荒(第6/13页)
阿荒彻底对自己的语言天赋绝望了:“算了算了,好乱,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了。反正,我就是希望不论怎样,小雨你都要开开心心的呀!”
“我知道的。”丁小雨抬起头努力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我知道阿荒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她笃定地说:“如果阿荒离开了,会来跟我告别的吧?”
阿荒沉默着,他真想扇自己一巴掌,破嘴,一说就没有个停。
“那个肯定会的,小雨是我的好朋友嘛!不过离开的话估计还要很长时间,你看我刚见你那一天就嚷嚷着要走,现在一晃都五年了……”阿荒有些窘迫。
“哈哈。”丁小雨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带着眼泪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
阿荒也笑起来,总算是开心起来啦,他最怕女孩子哭了。他定定地看着微笑的丁小雨的眼睛,伸手替她擦了擦眼角的泪珠。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那么认真地对他笑着,他心里忽然有一些伤感,他也第一次发现,这么久以来,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
他忽然想,也许就这么待在这里,好像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刹那间,莫名其妙,那个男人的话回荡在他的耳边:地荒离开了自己出生的土地,就会失去记忆,你真的想好了吗?
他朝周围搜寻着,一汪湛蓝的湖水瞬间侵袭进他的眼底,面前的丁小雨渐渐模糊不清。他看见无边无际的湖泊,雾蒙蒙的天地,一道微弱的气缓慢地游弋着,一尾银色的鱼儿好奇地随着那一抹气游来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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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雨这个小糊涂竟然真的长大了。
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已经记了厚厚一个日记本。作为一只没有节操的妖怪,阿荒选择了偷看。
简单来讲,只有一天记忆的丁小雨某一天路过学校操场,被一个篮球砸中,然后抬头的瞬间,电光火石,火石电光,丁小雨一颗粉红的小心脏开始怦怦剧烈跳跃起来,丁小雨恋爱了。
苍天啊,亏他还曾骄傲地以为,丁小雨会拜倒在他的飘逸银发下。真正的世风日下,他这样德才兼备、帅翻日月的新世纪好妖怪,并且还有一份土地爷的正当职业,福利和未来都十分可观,竟然还比不上一个人类小屁孩吗?
阿荒有些闷闷不乐地回忆着这一个月的种种迹象。
怪不得她之前一个月每到晚上都一个人偷偷躲在房间里鼓捣,原来是在写日记。怪不得每天早上她都要拖沓半天,原来是要把日记看一遍,以便于记得她自己正在喜欢一个男孩子。
这样子的恋爱不累吗?
阿荒开始有点佩服这个丫头了。
身为土地爷,迅速摸清了那个让丁小雨怦然心动的家伙。
一个长得还不错的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爽爽,笑起来坏坏的,不得不说丁小雨眼光还不错。但是……
像是很多人类那样,阿荒也不喜欢“但是”之后的话,可他又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丁小雨无论如何,不能跟那个叫陆巡的男生在一起。
绝对不可以!
当他在放学路上对丁小雨委婉地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丁小雨一直沉默。
“真的!我以土地爷的名义发誓,那个家伙脚踏十七八九只船!”
丁小雨依然沉默。
“而且他还抢乞丐的钱,看见老奶奶摔倒绕道走!”
丁小雨皱眉。
“他每天都要亲手杀死一只鸡来炖汤喝!”
丁小雨猛地抬头看着阿荒。
不得不说,深刻了解丁小雨品性的他编造的这些理由还是很具有杀伤力的。
但为什么丁小雨只是推开了他,然后一路飙着眼泪跑掉了呢?直觉告诉他,丁小雨并没有被他说服。
身为一只聪明的地荒及尽职的土地爷,阿荒永远有备选计划。
丁小雨的日记本被偷的那个清晨,阿荒躲在窗户外,看见丁小雨起床后迷茫地打开抽屉,然后愣怔了片刻,刷牙洗脸上学。阿荒本以为到此为止,刚准备忍不住给自己点赞,丁小雨却对他说,他永远不能再反对她和那个陆巡在一起了,因为她永远记住了他。
不对啊,他明明拿走了她的笔记本啊。她怎么还记得?阿荒理了理头绪,然后发现,丁小雨这个小糊涂,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啊。
她只能记住和阿荒有关的一切,在阿荒没有参与到她的感情里时,她只能用日记来记住自己喜欢的男生,可是阿荒出来反对她,阿荒还偷走了她的日记本,丁小雨唯一可以全盘记住的,是和阿荒有关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