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地荒(第4/13页)
阿荒早就听了不少他们族人的传说,总觉得自己的宿命该是驾着七彩祥云整天英雄救美,现实却是每天最多搀扶老奶奶一百三十次过马路。
阿荒觉得也许回到他出生的天池,一切就会好起来,但他忘记了回去的路,一公里路痴急死英雄汉呐!
阿荒想了很多办法来唤起从前在天池的记忆,比如连夜吃掉一整棵树的核桃,比如去看神经科医生,比如去药斋找那个男人讨要药方,嗯,就是那个带他来这座城市的家伙,还说是自己求他,他才大发慈悲带自己来的,简直是扯!
但这些都不是让阿荒觉得生活无望的重点,重点是当那个名叫丁小雨的麻烦精现身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丁小雨的时候,她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阿荒手贱,救活了她,高个子男人说:“看吧,这就是你求着我帮你找的人,现在找到了,照顾好她。”
阿荒觉得自己要么是被这个男人踢了脑袋,要么是自己把自己的脑袋给踢了,总之,他很郁闷。
因为丁小雨简直就是人间第一麻烦精,一见面就耗费他的灵力来救活她。她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得了一种怪病,她的记忆只能维持一天时间,换而言之,她只记得今天的事情,过了今天忘了昨天,过了明天忘了今天。阿荒简直想哭,想想看,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健忘界第一相声组合。
这简直太糟糕了,他想不明白他怎么会求着那个男人来找一个过了今天就忘了昨天的傻丫头。
阿荒不知道在他出现之前丁小雨的生活是怎么度过的,但他相信那一定是一段搞笑而又艰难的漫长时光,当然,也仅仅是对于丁小雨来说的漫长。阿荒来的这五年她没有任何好转,依然是在学校里成绩垫底,每次考试只能靠猜。卧室天花板上常年写着——我是丁小雨,我的妈妈是Marry,起床后要问妈妈今天我该做什么……
但对于丁小雨身边的人来说,他们一想到这个倒霉的小姑娘,首先想到的是她胸前挂着的硕大而且丑陋的记事牌,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她妈妈的电话号码,还有她家的地址。
丁小雨自然是没有什么朋友,幼稚园的时候她大抵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流着口水睡大觉,小学大家都说她是怪胎,她只能低着头被一群孩子围在教室门后,自己簌簌地掉眼泪,中学之后呢?人人都知道,丁小雨是一个白痴。
丁小雨没有朋友,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一个第二天就会忘掉自己的人做朋友。丁小雨没有爱好,小学毕业大家填同学录,丁小雨意外地收到了班里一个小男孩的同学录,可是在爱好、星座那些栏目里,她迷茫而又手足无措。丁小雨甚至没有一个真正认识的人,她是一个连自己都会忘掉的人啊。
可偏偏是这样子的丁小雨,却喜欢多管闲事。比如乞丐伸手要钱啦,丁小雨就把钱包递给对方。比如路过菜市场,她就会蹲在菜店门口,有人买鱼她就马上从店主手里买下那条鱼,店主后来看她都后怕,说姑娘你心肠好钱多,也不能这样子影响我生意啊。好在她也不是每天都会路过那里,也不是每次都记得那家鱼店。
更离奇的是,有一天阿荒看见丁小雨一个人蹲在自家别墅的阳台上,天都黑了,她还一动不动蹲着。阿荒觉得奇怪,飘过去看了丁小雨一眼,乐得笑岔了气。丁小雨从黑暗中抬起被叮了一脸包的头,小声地说了句“蚊子们饿了”。
……
阿荒觉得,这个小糊涂其实也挺可怜的,所以每当小糊涂走丢了,他就吹胡子瞪眼拎着她,把她扔回家。有时候丁小雨考试忘光了,他就飘到学霸那一桌,看两眼答案,又飘回丁小雨身边,命令她填写ABCD……更多的时候,阿荒只是跟在这个小糊涂的身后,丁小雨则一扫平时的沉默阴郁,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一样说个不停。
是的,没心没肺到可以忘掉一切的丁小雨,偏偏记得他这个“阿飘”,从五年前相遇到现在,丁小雨记得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他想,可能是因为那次他用灵力救活她的原因吧,顺便也把自己留在了她的记忆里。然后阿荒问她:“那别的呢?”丁小雨拨浪鼓似的摇摇头,瞪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
阿荒真不知道这算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