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此心安处(第3/6页)
赵一玫知道,无论如何逃避,该来的总会来,倒不如索性大方一点,坦荡面对。
“沈叔,”赵一玫鼓起勇气,说,“当年您说是为了我妈不去看沈放的母亲,如今……如果可以的话,您就去看看她吧。”
“我妈妈一定也……”
沈钊微笑着看她:“你妈妈一定也这样希望,是吗?”
赵一玫把好听的话吞了回去,她知道,赵清彤是占有欲那样强的一个人,是一定不会同意的。
沈钊说:“对不起,我们上一代作的孽,还要让你们来操心。”
赵一玫有些犹豫:“沈叔,我和沈放的事,您……”
沈钊一顿,却没有正面回答她:“你和沈放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抛开别的不说,作为过来人,我觉得你们俩不合适。”
赵一玫脱力,手中的筷子掉到地上。她弯下腰准备捡起来,沈钊却递过来一双新的。赵一玫茫然地看着沈钊,却没有伸手去接。
沈钊笑了笑:“你们俩都太倔强,锋芒太露,在一起必定相互伤害。这些年来发生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吗?”
“我……”赵一玫说不出话来。
赵清彤临终前的那句话在她的耳边响起——
“你答应我,离开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爱他。”
然后是他站在光线昏暗的台球室里,举起手,微笑着说,赵一玫,是我输了。
“一玫,”沈钊却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伤心,自顾自地继续说,“我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我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浑蛋,除了一副皮囊外没有什么是拿得出手的,他负你诸多……可如果你还愿意的话,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原谅他。”
赵一玫抬起头,愣怔地看着沈钊,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自你母亲离开后,我想了很多。”沈钊说,“两个人在一起,或许还会有争吵,还是学不会妥协,甚至会生怨生恨,但如果不在一起的话……会没有办法面对余生吧。”
“我很后悔,和你母亲相处的时光太短暂了,就算重新在一起,也还是不懂珍惜,成天忙这个忙那个,整天像个陀螺转啊转的,真正相聚的时间又有多少呢?
“大部分的人都是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去,你们有彼此就应该珍惜,作为长辈,我应该支持你们才对。别的哪个女孩我都看不习惯,也不会放心把你交给随随便便冒出来的哪个浑小子。”
沈钊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穷极一生都没有办法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赵一玫就像是在荒漠中跋涉千里的旅人,终于寻到一处清泉。她仰起头,不让盈眶的泪水落下,轻声说:“沈叔叔,谢谢你。”
这么多年,沈放早就是她灵魂的一部分,如果不曾遇见他、爱上他,她便不会是现在的她。
爱情可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却也可以给予人一生。
3
赵一玫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星期以后,沈母就出院了。
是沈钊亲自为她办理的出院手续,将她接回了当年的老房子。赵清彤的遗物已经被收拾得一干二净,这栋别墅像是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每一次踏入这里,赵一玫都觉得时光停滞在了十一岁。她那年第一次在这里,看到那个冰冷的黑衣少年。
往后的许多年,她都不曾走出。
可这栋别墅对沈母来说,却已经太过陌生。她惊恐地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浑身瑟瑟发抖。沈钊微笑着,轻轻握住她的手,带她一间屋一间屋地认过去。
“这是我们家,你还记得吗?”
“记得,”沈母眨眨眼,“记得。”
白色的窗纱被微风卷起,沈母立于璀璨的水晶灯下,像是大梦未醒,轻声问:“钊哥,你来接我了吗?”
“是啊,”沈钊温柔地笑着说,“很抱歉,我迟到了。”
庭院外的玫瑰花开得正是灿烂,沈钊走在沈母身侧,为她撑起一把白色的小洋伞,微风习习,看上去像是一幅祥和的画。
风中送来芬芳的花香,沈母疑惑地望着满院姹紫嫣红的花,问:“这是什么花?”
“玫瑰,”沈钊轻声说,“你不是最喜欢玫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