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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都这么歇斯底里。”阿曼达说,“你过得怎么样?”

“我们也去睡觉吧。”杜戈尔发现自己很难把注意力集中在阿曼达的脸上。

“嘿,尽管那个讨厌的李在我身边晃悠,今天晚上我还是有新发现。前台旁边的那面墙上挂着一张全国地形测绘详图。吃完晚饭后,我去看了一眼。我发现离这里几英里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庄。好像叫查尔斯顿·帕尔瓦。”

“哦,不。”尽管在杜戈尔的脑子里,威士忌和震惊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令人迷惑的平衡,他还是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名字的含义。郁闷的是,这就是汉伯里选择他的原因。

里瓦拜德夫人的一个奴隶冲过来收拾空杯子。

“是的。”阿曼达说,“卡洛琳字体。”

上台阶都成了问题,这个现实强迫杜戈尔明白他究竟有多累。他们在二楼的拐角处碰到了那个教堂休眠人,他正拖着脚向走廊尽头的厕所走去。杜戈尔扭过头,加快步伐。阿曼达用犀利的眼神看着他,一言未发。杜戈尔试图与忽隐忽现的猜疑对抗。该隐的记号[1]在脑门上闪光的感觉是荒谬的,害怕一个神父对他的存在异常敏感也是荒谬的。

刚一进卧室,杜戈尔的腿就拒绝工作了。他瘫倒在床上,阿曼达则将双臂交叉在胸前,低头看着他。

“看在上帝的分上,威廉,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她身后的门发着白光,她的样子阴郁、严肃、美丽。

“怎么说呢……我进了那幢房子,有一扇窗户没锁,然后,我就从上到下地检查。”他的声音在自己的耳朵里听起来特别陌生刺耳。他抽了太多的烟,现在还想要一支。“除了一些很沉的家具,那座房子基本上清空了。”还有潮湿,以及充满戒心的黑暗,“剩下就没什么可找的了。”

“那你为什么会是这种状态?”

因为我杀了一个人。我不是故意的。刀子插入身体就像把木塞塞进瓶口。摸他头发的时候,我感觉是在摸一张死耗子皮。

“那儿有一个人,在厨房里。你还记得那个在市场拉小提琴的流浪汉吗?李雇用了他。不,是泰纳雇的他,我认为。他们想让他照看一下那个房子,看看是不是有其他人对布里德斯庄园感兴趣……”

他意识到自己不得不对她说真话,因为别无选择。她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哪怕她会飞奔到楼下报警。他正在和他的未来玩“后果”游戏[2]。她会怎么说……大家会怎么说?然而,他希望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形成某种观点。

“我和他说了一会儿话,接着,他就开始攻击我,用的是一只碎了的酒瓶子和一把刀。后来,手电灭了,我们就在地上打滚。”没必要说细节,“乱成一团……我们都去抢那把刀,可是刀先刺进了他的心脏。”没流多少血:刀身一半的地方有那么薄薄的一圈血迹,还从他的嘴角流出细细的一条。静止的死亡并没有使塞德里克变得高贵起来,生命和狡猾从他的身体里慢慢渗走了,在他身后留下与个人无关的低能表情……“我……杀了他,你知道吗?”

“哦,上帝。”阿曼达突然忙碌起来,开始在包里找烟。杜戈尔静静地躺着。忏悔已经把他吸干了。瘀青的肩膀隐隐作痛。自从塞德里克死后,这是顺从第一次穿透了绝望。没有更多事情可做了,这是由不得他的。被告席上的囚犯只能等陪审团回来。有罪,还是无罪呢?

“尸体,威廉,你是怎么处理那具尸体的?”

杜戈尔盯着她,目光里带着惊讶,和一种无法辨识的情绪,那种奇怪的感觉近乎失望。陪审团没有回来。它回不来了,因为它根本没存在过。他正面临另一种制裁。

“那里有一个地下室。塞德里克,那个流浪汉,现在就睡在那里。他从阁楼搬下来一张床垫。他所有的东西都在那儿。”塞德里克送给这个世界的临别礼物是一个大帆布袋子,里面装着一本叫《美味佳肴》的杂志;一把灰色的呆子牌牙刷,毛都快秃了;一件军用套头毛衣、一双看起来颜色喜庆的方格图案的尼龙袜子,很脏;还有半瓶红色的液体,闻起来像是一种用红葡萄酒和工业酒精勾兑的鸡尾酒。“我把他扛下来,放在垫子上——”想办法让自己的胸部不再起伏,心脏不再怦怦直跳;努力把自己当成屠夫的学徒,感觉自己身上扛的不过是一具羊羔的尸体,“我把他的手指卷起来,握住刀把……我想,我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