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九章(第3/4页)

“他们的姓好怪,”哈奇问,“怎么拼?”

罗斯玛丽拼给他听。

“我从没听过这种姓,”哈奇说,“大概是法国的。”

“名字也许是,但人可不是。”罗斯玛丽说,“他是本地人,太太来自俄克拉何马,一个叫‘布什海德’的地方,信不信由你。”

“天啊。”哈奇说,“我得把那地名写进书里,我知道可以用在哪里。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去小木屋?你需要一辆车。”

“我打算租一辆。”

“开我的去吧。”

“哎哟,不行,我不能用你的车。”

“拜托你就开吧。”哈奇说,“我只会把车从街道这一侧开到另一侧,拜托了,你可以帮我省掉很多麻烦。”

罗斯玛丽笑道:“好吧,我就帮你忙,开你的车。”

哈奇把车子及木屋的钥匙交给罗斯玛丽,画了张地图,打了一张指示单,包括泵、冰箱及各种可能的紧急状况。然后他套上鞋子及外套,送她下楼到车边——一部淡蓝色的旧奥兹莫比尔轿车。“车子的登记文件在车子的贮物柜里,”他说,“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不急着用车或小木屋。”

“我应该不会待超过一个礼拜,”罗斯玛丽说,“凯也许不想要我住那么久。”

罗斯玛丽在车中坐定后,哈奇把头从车窗探进来说:“我有各种好建议可以给你,不过我打算只管自己的事,免得遭到不测。”

罗斯玛丽亲吻他说:“谢谢你没管闲事,也谢谢你借我车子,还有其他种种。”

罗斯玛丽在十月十六日星期六上午离开,到小木屋住了五天。前两天她完全不想凯,算是报复他满心欢喜地同意她走。她看起来像是需要好好休息的样子吗?很好,那她就离家一长段时间,绝不想他。罗斯玛丽在黄橘色交错的绝美树林中散步,早早就寝,睡到自然醒,阅读杜穆里埃[2]的《飞鹰》,用煤气炉煮各种美味的食物。一次都没想到他。

第三天,罗斯玛丽想到凯了。他虚荣、自我、肤浅又满口谎言,娶她是为了享有观众,而不是要一名伴侣(她这个刚离开乡下的小姑娘,实在太笨了!‘噢,我在这里住了快一年,已经很习惯演员了。’结果她却像叼着报纸的小狗一样,跟着凯在屋子里乱转)。她会再给他一年,把他调教成好丈夫;凯若不合格,她就抽腿闪人,反正也没有信仰上的问题。同时她想回去工作,重拾自己曾急欲摆脱的独立与自主。他若未能达到标准,她将毅然离去。

那些特大号的饭菜,男生分量的炖牛肉罐头和辣肉酱,开始令她反胃,到了第三天,罗斯玛丽觉得有些恶心,只吃得下汤和饼干。

第四天,罗斯玛丽醒时,因思念凯而哭了起来。她独自在这寒冷肮脏的小木屋里做什么?凯犯了什么天条吗?他醉了,没征得她同意便占有她。那真的是罪不可赦,对吧?但凯正面临职业生涯中最大的挑战,而她非但没在一旁加油打气,反倒跑到荒山野地里,自怜自艾地把自己喂到想吐。凯本来就虚荣又自我,可毕竟他是演员,不是吗?劳伦斯·奥利维尔[3]恐怕也是这副德性。可是凯有时会撒谎;但那不正是他迷人的地方吗?那种与她的拘谨截然相反的自在与漫不经心?

罗斯玛丽开车到布鲁斯特镇打电话给凯,友善的柜台服务员接答道:“噢,嗨,亲爱的,你从乡下回来啦?凯出门了,亲爱的;他能打给你吗?你五点钟时打给他好了。是的。你那边天气很棒,玩得还愉快吗?很好。”

五点钟了,凯还没回来,罗斯玛丽留了话。她在餐厅吃过饭后跑去电影院,九点钟,凯依然未归,服务人员换班了,凯果然给她留了话:她可以明天八点前或晚上六点后打电话给他。

隔天,她似乎得出一个较理性而实际的看法。他们两人都有错;他不该粗心地只顾虑自己,她也不该默默隐忍。她若不告诉凯,希望他做改变,便很难期待情况能有所改善。她只须讲出来,不对,他们必须谈一谈,因为他可能对她有类似的不满,而她也浑然不知,事情必能有所改善。很多的不快乐便是像这次一样,开始时一味忍耐,不肯坦然以对而造成的。

六点钟,罗斯玛丽到布鲁斯特镇打电话,凯这回在家了。“嗨,亲爱的。”他说,“你还好吗?”